連續審計

連續審計是一種主要採用經常進行自動控制和風險評估的審計方法。 等將連續審計定義為,在相關事項發生的同時或稍後進行審計的一種審計類型。 全球審計技術指引(GTAG)將連續審計定義為審計人員在執行與審計相關活動中,以更連續或以連續為基礎進行審計的一種方法。

連續審計是一種主要採用經常進行自動控制風險評估的審計方法。它改變了傳統的日常定期審計範式,而是對交易情況進行連續百分之百審計。它正日益成為一種現代審計方法,與績效監督、平衡計分卡和企業風險管理等管理活動結合在一起發揮作用。

Kogan等將連續審計定義為,在相關事項發生的同時或稍後進行審計的一種審計類型。實施連續審計,一般應具備兩方面技術條件:一方面是被審計系統完全自動化,即會計信息能夠以電子格式記錄和存儲;另一方面是相關事件或結果能夠即時被審計人員提取。另外,還應具備經濟上可行的條件,包括符合成本效益原則,客戶能夠支付得起計算機網路使用費,審計人員成本也在可控制和接受的範圍內。可見,這一定義與其說是連續審計,不如說是即時審計。因為滿足上述條件必須實行計算機實時線上系統,審計人員與被審計方通過計算機網路能夠隨時線上聯繫,所以這種審計也可稱為線上連續審計。

美國注協和加拿大注協1999年將連續審計定義為是一項由獨立審計人員使用的,對由企業管理層承擔責任的項目提供書面鑑證的技術。這些書面鑑證是指由審計人員發布的一系列與此項目相關的事件的審計報告,審計報告的時間應與事件的發生時間相近。

全球審計技術指引(GTAG)將連續審計定義為審計人員在執行與審計相關活動中,以更連續或以連續為基礎進行審計的一種方法。它包括從連續控制評估至連續風險評估在內,所有風險控制範圍內的審計都是連續審計。在確認例外或非正常現象、關鍵領域的數據模型分析、趨勢分析、詳細交易分析、控制測試和過程比較等方面,技術起著關鍵作用。連續控制評估是指由審計人員實施的與控制相關的鑑證活動。通過連續控制評估,提供鑑證意見給審計委員會或高層管理人員,確認控制是否適當,是否存在弱點。連續風險評估是指審計人員用於確認和評估風險的活動,通過檢查趨勢和比較發現問題。

可見,連續審計仍是一種發表審計意見的獨立審計,是由內部審計人員實施的一種審計,審計期限、審計實施時間及審計報告更為及時迅速,審計報告更具決策相關性。嚴格意義而言,連續審計是一個過程,而不是一種專門的方法,連續審計每一階段都要用到財務收支審計或績效審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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