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戶籍制度

農村戶籍制度即農村戶籍管理制度。 我國的農村戶籍制度古已有之。 因此,應該在堅持以人為本和公平原則的基礎上,積極推進我國農村戶籍制度的改革,逐步取消二元結構的農村戶籍制度以及附加在其上的各種限制性制度,為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開闢道路。

農村戶籍制度即農村戶籍管理制度。是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對所轄區域農村居民的基本狀況進行登記(包括常住人口登記、暫住人口登記、出生登記、死亡登記、遷移登記、變更更正登記等)並進行管理的一項行政管理制度。
我國的農村戶籍制度古已有之。目前實行的城鄉二元結構的農村戶籍制度是在計畫經濟時期建立起來的,它為我國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安定作出了貢獻,但也有歷史的局限。主要表現在: 剝奪了農民平等分配國家資源的機會;限制了農民進城創業,阻礙了農民增收致富;使農民的就業選擇空間受到嚴重限制;阻礙了農民素質提高,導致其“能力”或人力資本的困貧。因此,應該在堅持以人為本和公平原則的基礎上,積極推進我國農村戶籍制度的改革,逐步取消二元結構的農村戶籍制度以及附加在其上的各種限制性制度,為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開闢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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