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辯證唯物論與歷史唯物論》(上冊)一書由蘇聯學者米丁等著,中國學者沈志遠翻譯,中山文化教育館編輯,1936年12月由商務印書館出版。全書34萬多字,共分六章三十四節。在1937年7月以前,毛澤東仔細研讀了這本書,同時作了批註。
毛澤東批註
毛澤東的批劃和批註主要集中在第三章第五節“社會的實踐為認識底標度”、第四章第一節“對立體一致底法則”和第二節“量變質和質變數底法則”。
批註明確提出了“實踐是真理標準”;“實踐高於認識”;“正確的理論積極地指導著實踐”;“實踐是發展的,理論也應是發展的”等有關實踐的基本觀點,強調並複述了“實踐之觀點是認識論第一的觀點”。
其中對對立統一規律批註較多,如“外因通過內因並被曲折才能發展”;“不廢除外因,但內因是主導的。不明內因,即無從了解發展”;“任何現象自身的矛盾性引起了事物發展,這是唯物辯證法的發展觀的基本要素”;“運動就是矛盾,即是連續和中斷的一致。托洛茨基只肯定不間斷而否定間斷,斯特魯威等肯定間斷而否定不間斷,都是錯的。動與靜的一致,續與斷的一致,今與明的一致,上與下、生與死、民主與獨裁的一致,矛盾就是運動”;“將一體分裂為二的見解,是辯證法的基本特質”;“統一是相對的,鬥爭是絕對的”;“新事物發生即原有矛盾的解決,原有對立及其統一同時消除,新矛盾開始發展”等。對於量變質變規律也有較多批註,如“質是現象的定性,規定現象之特殊個性,因此使各現象能互相區別”;“一定的特殊的質必具有一定的特殊的量,單純的質和量是沒有的”;“量的變化是以質的定性為基礎而受其限制的,但同時量的變化又反過來影響質。這即是說,受一定的質規定的事物,只在某一瞬間〔以前〕是這樣,等到量的變化達到一定質的限度和一定的界限時,量就要求質的變化。同時這一變化,也是由質到量的變化,舊質一消滅,新量就向前發展了”;“只有經過量的變化才能發生質的變化”等。
從上述批註內容看,與毛澤東的《實踐論》、《矛盾論》有直接聯繫。這說明毛澤東研讀《辯證唯物論與歷史唯物論》(上冊),是為他寫作哲學著作做準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