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國公冠服制

帶如鎮國公。 順治九年(1652)更定,冠頂共嵌東珠四, 余皆與鎮國公制相同。

清於崇德元年(1636) 定,輔國公,冠頂二層, 上銜紅寶石, 中嵌東珠三顆。前舍林, 嵌綠松石一。帶如鎮國公。順治九年(1652)更定,冠頂共嵌東珠四, 舍林、金花、帶、服色俱與鎮國公制相同。乾隆朝增改服制定:其朝冠頂為金龍二層,飾東珠四,上銜紅寶石。余皆與鎮國公制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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