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街秧歌

踩街秧歌

踩街秧歌流行在長江以北很多省區,是較有特色的北方社火。踩街秧歌在清末民初已成為民間規模較大的一種社火娛樂活動形式,每逢節日或應邀外出演唱,均以踩街形式進行,後停止活動多年,上世紀70年代後只有少數地方恢復秧歌踩街活動。

表演形式

湖北蔡甸的踩街秧歌表演
湖北蔡甸的踩街秧歌表演
踩街秧歌表演編隊共有38人,其中舞蹈隊26人,計分傘頭2人、正鑼4人、
湖北蔡甸的踩街秧歌表演
花鑼8人、花鼓4人、扮妝風流公子和醜公子各1人、花貨郎和毛貨郎各1人、老翁老嫗各1人、童男童女各1人;舞隊演員身著彩裝,手執樂器,邊舞邊奏邊唱,以花鑼花鼓為主要表演者。傘頭為全隊的指揮者,手搖響鈴環,穿行於佇列之中。樂隊不舞,只隨著響鈴環的指示而敲擊鑼鼓。舞隊隨傘頭的指揮,變換隊形,翩翩起舞。隊伍每進一村,踩街而過,村人燃放鞭炮歡迎。[1]

山西踩街秧歌的由來

據《祁縣誌》康熙四年版載:“置里鎮置市集奠民居而通民財也。”“縣市奇曰各街輪開自辰至午。十五日為上元節祭天地,設鱉山,懸花燈,放煙火,聚歡弦歌,有太平景象。”可見,當時祁縣經濟呈現一派繁榮景象,民間文藝也比較活躍,走村串鄉的藝人來往不斷。據清代《欽定吏部處分則例卷四十五刑雜犯》法令:“民間如女中有一等秧歌腳惰民婆,及土妓流唱、女戲游唱之人,無論在京在外,該地方官務盡驅回籍……”康熙十年,禁唱秧歌婦女條:“凡唱秧歌婦女及惰民婆,令五城司坊等官,盡行驅逐回籍,毋令潛住京城……”當時祁縣一帶經濟優裕,交通暢達,賣藝求生的“鳳陽花鼓”藝人,來到這裡學唱流行的秧歌,以演唱為生計。這說明秧歌較早就見於文字記載了。
清康熙四十七年,孔尚任《平陽竹枝詞》第一首“踏歌詞”有:“鳳陽少女踏春陽,踏到平陽勝故鄉。舞袖弓腰都未忘,街西勾斷路人腸”。從詞中可以看出鳳陽少女在平陽(今臨汾)表演鳳陽花鼓踏歌的情景。祁太秧歌歌舞節目《打花鼓》中亦有:“說鳳陽,道鳳陽,鳳陽本是好地方,自從出了朱洪武,十年倒有九年荒。(鑼鼓介:嗆得隆咚嗆)大戶人家賣騾馬,小戶人家賣兒郎,花鼓夫妻沒得賣,身背花鼓走四方(鑼鼓介:嗆得隆咚嗆),南京收了走南京,北京收了到北京,南北二京全不收,黃河兩岸度春秋。(鑼鼓介:嗆得隆咚嗆嗆!嗆得隆咚嗆!嗆得隆咚嗆嗆嗆!嗆得隆咚嗆!)。又《綴白裘》中多處談到鳳陽花鼓,如:《鬧燈》中有:“鳳陽女,花鼓敲,打鑼的男人跟著跑”之句。可見鳳陽花鼓於清初就流行到了山西南部、中部一帶。
《平陽竹枝詞》第二首中的。“踏歌詞”“蹴鞠場中不用球,輕輕對踢眼斜瞅,分明學得秦樓舞,五彩裙邊露鳳頭。”描繪了兩個秀麗女子表演踢球遊戲的情景。祁太秧歌中的《踢蹴球》,又名《踢繡球》,也是姐妹二人表演踢球。唱詞是:“二月裡來龍抬頭,姐妹三人踢蹴球,大姐姐踢了個龍擺尾,二小妹妹來接球。走三走,扭一扭,踢了個獅子滾繡球,哎咳哎咳,踢得咱家姐妹二人,兩鬃間兒、水汗珠兒,滴淋淋淋往下流,吼吼吼!”兩者對照,充分說明《踢蹴球》確是鳳陽花鼓藝人所傳播:又如《採花》、《採蓮》、《珍珠倒捲簾》、《十二月對花》、《茉莉花》、《小放牛》等一批節目,也是當時流傳到晉中一帶的歌舞節目。
鳳陽花鼓藝人的活動形式是:每到一地,由二人打鼓敲鑼、引來了觀眾,先唱“鳳陽歌”、“廣東調”、“滿江紅”等小曲。接著表演歌舞節目“踏歌”等,有時也唱幾段北方流行的秧歌曲調,以迎合當地觀眾的喜好。這種活動形式,被晉中民間藝人吸收、溶化,逐漸發展成了踩街秧歌隊。
踩街秧歌隊的表演形式,是由俊扮和醜扮兩個公子相配,手持摺扇領頭,帶領身背花鼓的女角色和拍小釵、敲小鑼的男角色共二三十人,分兩行沿街行進表演,炮聲響處,走至迎接的戶主門口,由領隊公子詠頌,如:“男人種地女織布,和和氣氣鬧家務,指望今年收成好,兒孫滿堂全家福。”之類的即興順口溜,朗誦完畢,兩三個演員進入場地中央,邊舞邊唱小曲,表演歌舞小戲。之後繼續前進,直至踩遍各街為止。所表演的節目,如:《寫十字》、《十把扇》、《游社社》、《看畫兒》、《四保兒上工》等。其中,有第一人稱的歌舞小戲,也有第三人稱橫排式的歌舞節目,他們唱見聞、數典故、敘景致、表古人,故事情節均較簡單。歌舞時沒有弦樂伴奏,只是輕敲鼓邊輕擊鑼釵,掌握節奏。舞蹈動作也較簡單,但卻是歌中帶舞,歌舞結合,這是祁太秧歌發展歷程中的重大突破。踩街秧歌活動的時間較長,一直延到民國初年,才逐漸消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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