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興基

2007年11月起任莊河市委常委、莊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負責與市氣象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科協的協調工作。 遼寧省莊河市時任副市長趙興基(現任莊河市政協主席)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簡介

趙興基:男,漢族,1957年4月生於遼寧省大連市中山區,研究生學歷,現任莊河市政協主席。
歷任:遼寧省莊河縣荷花山鎮政府副鎮長;遼寧省莊河市城山鎮黨委副書記;遼寧省莊河市荷花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遼寧省莊河市荷花山鎮黨委書記;遼寧省莊河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遼寧省莊河市規劃土地局局長、黨總支書記;遼寧省莊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總支書記;莊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2007年11月起任莊河市委常委、莊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主管工作:負責農業經濟、扶貧、民政、社會救濟、最低生活保障、城市社區、民族、宗教、老齡、殘疾人、規劃、土地、小城鎮、礦產、民兵、兵役、雙擁共建等方面工作。分管市農發局、市動物衛生監管局、市林水局、市海洋漁業局、市果業管理局、市農機局、市民政局(民族宗教局)、市殘聯、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與市武裝部、駐軍單位、大連高炮預備役的聯繫。負責與市氣象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科協的協調工作。負責市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土地問責

為嚴格土地管理,保證規範和節約用地各項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切實維護國家法律法規的權威性、嚴肅性,保證政令暢通,監察部、國土資源部結合2009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依據《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有關規定,按照依紀依法、實事求是的原則,追究了有關地方政府及其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遼寧省莊河市時任副市長趙興基(現任莊河市政協主席)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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