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真北

1975年9月末,任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場管理局副局長(至1979年2月)。 任職期間,在他的主持和領導下,內蒙古畜牧廳於1983年制定了《內蒙古草原管理條例》(試行)(詳見上文“成就”)。 1983年6月內蒙古畜牧廳因自治區機構改革而解散(詳見上文“經歷”一節),趙真北賦閒至1985年7月。

趙真北(1926年10月24日——2010年8月7日),男,蒙古族,蒙古名額爾敦桑布,是中國優秀的少數民族領導幹部、畜牧業專家,在草原生態保護、牧區經濟建設和民族理論方面均卓有建樹。自1950年代先後任中共錫林郭勒盟西部聯合旗工委書記兼旗長、錫林郭勒盟畜牧處處長、中共錫林郭勒盟盟委委員、中共錫林郭勒盟工委組織部部長、內蒙古自治區畜牧廳副廳長、廳長、中共內蒙古錫林郭勒盟盟委第一書記兼錫林郭勒盟軍分區第一政委、內蒙古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經歷

早年

趙真北於1926年10月24日[1](農曆九月十八)出生於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東溝門村的一個蒙古族農民家,,兒時的名字是趙長秀(小名秀秀),蒙古名字額爾敦扎布,入學後因蒙文不好用漢文拼寫名字,又遇當時的蒙古老師漢文不太好,遂被稱為名額爾敦桑布,在把什板國小念書時,馮文華老師給他起了漢文名趙真北,此後一直使用此名。趙真北的父親趙紅紅(出生年月不詳,大約生於1884年)略通中醫,1933年經共產國際派來的吉合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開展地下革命活動,1936年病世;母親(姓名及出生年月不詳,土默特左旗李保村的蒙古姑娘)於1929年去世;趙真北的繼母是土默特左旗陶思浩村的一位蒙古族婦女,於1962年去世。
趙真北於1933年至1936年間在把什村和西溝門村私塾讀書;1936年入土默特左旗旗署興辦的土默特旗把什板申國小(現為把什民族學校);1939年轉入位於呼和浩特的土默特高等國小(又稱土默特國小,現為呼和浩特土默特學校)讀書;1941年入德穆楚克棟魯普(德王)創辦的厚和蒙古中學,1944年12月[2];1944年12月進入位於張家口的蒙古高等學院[3],1945年8月日本投降,學校停辦而返里。
失去親生父母的趙真北早年的生活超乎尋常的艱辛。父親去世後,留下20多畝旱地,繼母長年有病,趙真北年幼而且身體單薄,只好把土地出租他人耕種,因為是孤兒寡母,租種土地的人常常拒絕交租,他們的收入勉強果腹。如果不是善良的親友接濟,他可能早就流離失所甚至無以生存,更談不上念書了。念國小期間,他住在兩位好心的但也並不富裕的姨母家,一年冬天因為沒有棉鞋凍傷了腳,多虧姨表妹給他做了一雙棉鞋,才能夠返校;念書期間,靠二叔資助才能假期返鄉,借住在二叔和姑母、姨母家。厚和蒙古中學發放的服裝、被褥使在外讀書多年的趙真北第一次用到真正了被褥,之前借住在姨母家上學時的被子是生母生前的一件蒙古式棉袍,在返鄉安葬父親途中還被人偷走了。在土默特國小念書期間,同學王有才看到他衣不蔽體,於是發動同學募捐,給他湊齊了冬衣。對於曾經給予過他幫助的親友的恩情,趙真北始終銘記在心,盡其所能予以報答[4]。
儘管生活窮困不堪,但是天資聰穎、勤奮用功的趙真北在學業上一直出類拔萃。剛入土默特國小時,因蒙文基礎差,被分到蒙文乙班,半年後因成績優異,老師把他調到甲班。報考厚和蒙古中學時,他又因為蒙文基礎不好被編入預備班,次年開學,學校進行統一考試,根據成績重新編班,分為本科四年級、三年級、二年級(分甲乙班)、一年級(分甲乙班)、預備班,趙真北因為考試成績突出,直接從預備班進入二年級甲班[5]。

參加工作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後回鄉路過呼和浩特,趙真北和同學去看望土默特國小校長恆升老師[6],恆老師以淺顯易懂的方式教育他們蒙古人像外蒙古一樣相信共產黨才有出路,不能相信蔣介石和國民黨,他們實行的是大漢族主義,欺壓蒙古人。回鄉後一天在土默特左旗察素齊街頭看到由中共綏遠蒙古政府主席雲澤(烏蘭夫)簽署的布告,他第一次看到蒙古人做政府主席,於是覺得恆升老師講得有道理:中國共產黨是蒙古人的希望[7]。回鄉不久,經表叔榮世章介紹,趙真北於1945年11月在八路軍建立的土默特左旗察素齊市人民政府參加工作,管理財務。同年12月綏(遠)包(頭)戰役(又稱綏遠戰役、平綏戰役)後,組織上決定撤退,他受命前往位於集寧的由烏蘭夫任院長的綏蒙建國學院學習。1945年冬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在張家口成立,並成立了內蒙古軍政學院,自治運動聯合會主席烏蘭夫決定把綏蒙建國學院的所有蒙古學生調往軍政學院。1946年1月趙真北和其他31位綏蒙建國學院同學一起,由集寧經豐鎮前往軍政學院,1月13日途經豐鎮附近的官屯堡時遇到國民黨傅作義下屬綏西聯軍的王英部隊,他和其他26位同學被捕,王英部隊將他們交給管轄當地的閻錫山部隊,後又押至大同看守閻錫山部隊倉庫。同年4月7日他和一起被俘的榮青海同學一起尋機逃離,於4月底到張家口入軍政學院學習,並於5月28日加入中國共產黨,9月學習結業留校工作[8]。

錫林郭勒盟

1946年10月內蒙古軍政學院撤離張家口轉移到貝子廟(今錫林浩特),趙真北和其他人員改編為武工隊,後改為隸屬於中共錫察工委的地方幹部訓練團,歷任任組教科副科長等職。
趙真北於1950年任錫林郭勒盟工委秘書;1951年任錫盟西部聯合旗工委書記兼旗長、供銷社主任;
因在西部聯合旗期間抗災保畜工作成績突出,於1952年調任錫盟畜牧處處長;
1953年至1954年任錫盟盟委委員、中共錫盟工委組織部副部長、部長。

內蒙古自治區機關

趙真北於1955年調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農村牧區工作部三處任處長。
1964年9月任內蒙古自治區畜牧廳第一副廳長(主持工作)、黨組副書記;
1966年2月內蒙古政府機構調整組成“五大委”,畜牧廳歸屬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林委員會(農委),成為自治區農委畜牧局[9],趙真北任農委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兼畜牧局局長;
1966年10月至1967年11月,內蒙古政府撤銷“五大委”,恢復畜牧廳,趙真北任畜牧廳副廳長。

文革中

1967年11月,內蒙古成立自治區革委會,趙真北被結合為委員,擔任內蒙古自治區革委會農牧組組長、生產建設指揮部副主任;
1968年12月,因為是自治區革委會委員中唯一的蒙族地方幹部而被定為“新內人黨”第三套班子,“王再天、特古斯揪出後,是主要負責人”,並被批判為“叛徒,成吉思汗黨骨幹分子”[10],被關押至1969年6月;
1969年7月至1971年,賦閒在家;
1971年至1972年,在唐山內蒙古自治區直屬機關幹部學習班學習;
1972年至1975年8月,賦閒在家;
1975年9月末,任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場管理局副局長(至1979年2月)。

文革後

1979年2月至1980年8月,趙真北任錫林郭勒盟盟委第一書記兼錫盟軍分區第一政委;
1980年初至1980年7月,在中共中央黨校學習;
1980年年8月,被調離錫盟;
1980年10月至1983年6月,任內蒙古自治區畜牧廳廳長(1983年6月內蒙古畜牧廳因自治區機構改革而解散,自治區政府將農口幾大廳局合併,組建自治區農牧漁業廳,下設畜牧局(準廳級);1985年4月,撤銷農牧漁業廳,成立內蒙古自治區農業委員會,下設畜牧局)[11];
1983年6月至1985年7月,賦閒在家;
1985年8月至1989年6月,任內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1988年6月至1993年5月,任內蒙古自治區六屆政協常委。
1995年5月,離休

成就

“以草定畜”“畜草平衡”

草原生態相對於農田比較脆弱,被破壞後恢復周期長,有時甚至無法恢復從而導致草場退化,進而沙化、荒漠化。由於中國曆朝歷代多以農耕為主,除少數民族統治的若干朝代外,歷朝歷代統治者對保護草原生態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允許甚至鼓勵中原農民到蒙古草原耕墾。尤其是在近現代,為緩解中原人口的急劇膨脹,中央政府更是鼓勵或默許內地農民到內蒙古草原“開墾蒙地”,從事農業[12]。這種大規模、沒有任何技術含量的盲目開墾草原的結果是土質惡化,出現沙化進而荒漠化。1949年以後在“三不兩利”和“穩、寬、長”政策[13]指導下,內蒙古曾經一度“人畜兩旺”,草原生態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復。但是好景不長,“大躍進”“三面紅旗”等政治運動掀起了又一波大規模的盲目濫墾。過度開墾和放牧導致河流斷流,湖泊萎縮,旱化濕地向沙漠發展,“土地荒漠化和沙化是中國乾旱、半乾旱地區歷史和現實的主要問題之一”[14]。近幾十年頻發的沙塵暴和其他由於環境日益惡化導致的霧霾等就是大自然對人類過墾過牧、濫墾濫采濫樵的報復。
在任錫林郭勒盟盟委書記期間,趙真北前瞻性地把草原生態平衡和環境保護作為牧區工作的重點。在長期積累的豐富的牧區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根據多年苦心鑽研和深厚的理論基礎,趙真北在國內率先推出了“以草定畜”的重要論著[15]“全面闡述了畜草平衡的重要意義和應採取的措施”[16],“以草定畜”成為了牧區發展和草原生態環境保護的戰略性指導思想。這一基於長期實踐並結合科學方法觀的遠見卓識也成為內蒙古畜牧廳,在趙真北任廳長期間,受內蒙古人大之託制定的中國第一部有關草原管理的專門性法規——《內蒙古草原管理條例》(試行)(簡稱“試行條例”或“1983年條例”)[17]的核心性指南,繼而成為中國第一部草原法的立法基礎。
憑藉長期堅持不懈的調查研究和探索,以及對馬克思經濟理論的透徹理解,趙真北在1981年發表的《實行以草定畜變被動抗災為主動防災》一文中指出,1949年以來,自治區在畜牧業生產指導思想上和生產布局上的失誤導致了對自然資源和生態平衡的嚴重破壞,從而影響了畜牧業的可持續性發展。糾正這些失誤的重中之重是要端正指導思想和工作布局,實行“以草定畜”。
內蒙古畜牧業長期被動抗災,耗費大量人財物力卻事倍功半,這種局面的形成有主、客觀兩方面因素,但更主要的是前者。內蒙古歷來自然條件差,旱災、風災、黑災、白災不斷,畜牧業生產水平落後,長期處於靠天養畜狀態。趙真北指出,畜牧業的實質是能量轉化,通過牲畜將植物能量(暨飼草飼料)轉化為動物能量,滿足人類各種需求,畜牧業是以植物能源的產出為條件和基礎的。所以畜牧業的生產規模和質量以及發展取決於飼草飼料的數量和質量。雖然草原是一種可再生資源,但是其脆弱性決定了“畜草平衡”是一個不可違背的定律。自治區長期以來的失誤恰恰是違背了這一規律所造成的:
片面強調增加牲畜頭數,導致畜草平衡失調;
單純追求牲畜的總增和純增,尤其把純增作為衡量畜牧業生產的唯一標誌,忽視牲畜的出欄率和商品率,從而加重了畜草失衡;
忽視草原保護,違背經濟規律、不問實際的一刀切和形式主義導致大規模投資建設的浪費,加劇了草場退化;
大批外來人口流入牧區伴之以盲目開墾,既嚴重破壞草原植被和生態平衡,又極大地影響了牧區正常的生產、社會秩序和牧民生活;
在抗災保畜上忽視了地方的自主能動性,造成了一些基層幹部的依賴心理。
已縮進行
通過多年在抗災保畜第一線的親身經歷,遍訪內蒙古牧區和牧民家庭,調查摸底,趙真北明確地告誡,上述失誤的直接後果是:(1)草場退化所導致的惡性循環對生態平衡造成難以挽回的破壞;(2)冬春季節牲畜嚴重缺草、低出欄率和商品率加重畜草失衡,從而加重抗災保畜的任務,不得不被動抗災。趙真北提出,為保證畜牧業生產的長期可持續性發展,要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根據飼草飼料的供應來部署畜牧業生產,在增加草料的基礎上發展畜牧業,做到“畜草平衡”;
在對草原進行普查勘測的基礎上,加強草原保護、合理利用草原,切忌列寧所揭露的“只要我能多撈一把,哪怕它寸草不生”的貪圖眼前利益的心態;
因地制宜、注重實效、依靠民眾,大力做好草原建設;
根據草料供應特點,調整畜牧業生產布局,通過調整畜種、載畜量和畜群結構,制定最佳養畜方案,提高飼料回報率,取得最佳經濟效益。
已縮進行
在牧區建設變被動抗災為主動防災基地的建議受到自治區政府領導高度重視,並為國內其他省區牧業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思路和幫助。然而,在之後相當長的時間內,儘管內蒙古制定了全國第一個《草原管理條例》,中國全國人大在此基礎上制定並頒布了《草原法》(詳見下文),但是“牲畜過億頭”等盲目追求數量、形式主義的口號將“以草定畜”“畜草平衡”這一科學理念推到了幕後,從而導致了草場沙漠化、中國北方沙塵暴猖獗、環境惡化的狀況。導致草原退化、沙化、荒漠化的各類人為因素(過度放牧、濫墾、樵採、開礦等)中,過度放牧被認為是造成草地退化的主要原因。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因為過度放牧致使草地得不到休養生息,導致目前全國有90%的草地已經或正在退化,在每年擴大的24.60萬公頃荒漠化土地中,受危害的主要也是草地,近年來草地退化日益嚴重。素以水草豐美著稱的呼倫貝爾草原和錫林郭勒草原,退化草原面積比例分別為23%和41%,退化最為嚴重的鄂爾多斯高原草場退化面積已達68%。“草地生態環境不僅關係到當地區域生態環境建設和經濟發展,也對全國生態環境的發展變化和經濟協調發展產生了不可忽視的影響”[18]。
上世紀80年代內蒙古在全國率先實行牧區“包產到戶”,這是另一種不顧草原和畜牧業有別於耕地和農業的特性體現。遊牧的兩大特點,一個是移動性,第一個是集體,畜牧業勞動是集體勞動[19]。在內蒙古牧區實行的“包產到戶”制度恰恰忽視了源於遊牧的畜牧業的移動性這一特點,鼓勵牧民圈地封地,無法進行輪牧,導致了對草牧場的高強度利用,加劇了一些地區草牧場退化、沙化的速度[20]。另外,對草場和牧場的承包制度只是賦予了牧民個體對草原的使用權,但是沒有與之相呼應的義務,沒有要求他們承擔對草原的改良、建設、維護草原的生態平衡、防止草原退化和沙化。儘管內蒙古制定的《草原管理條例》對承包制度做了權責關聯的規定,但是在內蒙古黨委一刀切式的“包產到戶”制度下,法律的聲音就顯得很微弱了,遠不及追求牲畜數量“過億頭”的口號那么響亮、入耳。

1983年《內蒙古草原管理條例》(試行)

1980年趙真北從錫盟調回內蒙古畜牧廳任廳長,在趙真北的主持和領導下,內蒙古畜牧廳牽頭制定了《內蒙古草原管理條例》(試行)並進行了試點[21],該條例於1983年7月21日內蒙古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針對草原權屬、管理、保護、利用和建設的專門性地方法規,也為1985年全國人大制定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提供了重要的立法基奠和框架。該條例分別於1984年、1991年及2004年修訂。內蒙古在1956年和1973年出台過兩部《草原管理條例》,但均未經立法程式成為法律[22]。它們的確為內蒙古乃至中國的草原管理奠定了重要基礎,但受限於當時整個國家的法律基礎、政治環境、對草原管理的認知程度,這兩部條例對草原管理沒有做出全面可行的規定。內蒙古在制定“1983年條例”時,正值“文革”結束初期,百廢待興,中國1978年《憲法》對草原的所有權、使用權都沒有明確規定;1982年《憲法》增加了對草原所有權的規定,對土地使用做了相應規定,但是沒有涉及草原的使用權。因此,比較之前的條例,作為地方性部門法的“1983年條例”在當時的基本大法的框架內已經做出了歷史性的跨越。“1983年條例”的開創性在於:
第一次在中國專門性地方法規中提出保護生態環境(第一條、第三條),首次在立法中提出“生態效益”概念(第一條)
第一次在中國立法中提出可持續性概念,並首次要求以科學的方法(暨對草原進行全面勘察)對草原進行規劃、保護、合理開發和有序建設(第三條)
第一次在中國以立法形式明確了草原的權屬(第五條)
第一次在中國立法中明確要求對草原權屬的保護(第五條、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
第一次在中國立法中將草原的所有權使用權與保護建設、防止退化破壞植被掛鈎,權責關聯(第七條)
第一次在中國立法中提出“以草定畜”“畜草平衡”方針(第十五條)。該方針也成為了中國第一部《草原法》的重要方針和中國草原保護、建設和畜牧業發展的指導思想。
第一次在中國立法中制定出切合實際的具有高度可操作性的保護措施、處罰辦法(第三章):
已縮進行
對草原利用和建設要在資源調查的基礎上制定出具體規劃,並鼓勵發展第二三產業,綜合利用資源(第十四條)
對“以草定畜”“畜草平衡”和維護草原生態平衡提出了具體的實施方法和措施(第十五條、第十六條)
靈活地借鑑其他領域的立法實踐對徵用草原實行補償(第十七條)
首次制定出切實可行,可操作性強的處罰措施,例如:違法開墾或破壞植被的,第十九條要求開墾者“種草植樹,恢復植被”,等
第一次結合實際情況,對草原採取有針對性的全方位多角度的保護(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七條)。
以提高牧民民生、維護生態平衡為核心的牧區發展建設理念和畜牧業政策[編輯]

“人抓教育、畜抓草”

在任錫盟盟委書記期間,趙真北於1979年3月代表盟委提出了“人抓教育、畜抓草”的口號[23]。
趙真北十分重視牧民的職業技術教育和培訓,以加快牧區發展。他鼓勵牧民一方面通過普通義務教育讓子女接受教育,另一方面利用職業技術教育和培訓讓年輕人有一技之長、牧民學習新技術,發展現代畜牧業。即使在離開錫盟後,他對加強牧民文化和職業技術教育一直念念不忘,針對牧區的現狀,他在1986年提倡,在抓好普通義務教育提高升學率的同時,也要注意職業教育和培訓,“使從事生產的牧民掌握一定的科學技術,從事工商業的蒙古族業者技術上和經營上立足並具備競爭力”[24]
在任期間,針對當時外省區盲目流入的人口肆意侵占草原和資源、破壞生態和植被、擾亂牧區正常社會秩序、影響牧民正常生活,影響惡劣的,根據中央和自治區黨委及政府的指示精神,本著保護草原、維護牧民合法權益和民生、妥善安置安分守己安居樂業的外來人口的原則,趙真北和錫盟盟委、盟公署採取了盟政府財政出資將上述影響惡劣的人員遣返原籍的措施,以保護草原生態環境、保障牧民的民生。這一舉措產生了出乎意料地深遠影響。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國家曾經陸續要求控制內地農民盲目流入偏遠省區。以黑龍江省為例,由於皖豫魯等省災民、農民不斷大量流入引起安置和處理工作上的重重困難。按照國務院《關於繼續防止農村人口盲目外流的補充指示》精神,省人民委員會於1957年制定了《關於處理和安置流入災民、農民的方案》,按照政策組織將盲目流入人員遣返原籍,並要求各單位限制僱傭臨時工;上世紀六十年代初,上述省份災民、農民再次大量流入,給當地社會治安、交通運輸和農業生產帶來很大困難,黑龍江政府制定“以遣送為主,實行從嚴控制”的方針,嚴控用人以減少和杜絕外省人口盲目流入,大量的盲目流入人口也使黑龍江省“刑事案件明顯增多,部分地區森林資源遭到破壞,物資供應緊張”;1973年黑龍江批轉了《全省安置處理自流人口工作會議紀要》;1974年國務院批轉了國家計畫委員會《關於解決黑龍江省安置處理自流人員問題的意見》,黑龍江省“採取安置與控制相結合的辦法,普遍進行勸阻、堵卡、清理和遣送工作”;1980年黑龍江成立了控制自流人口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按照國務院批轉國家農委《關於東北商品糧基地建設座談會紀要》精神,省政府於1980年8月和1982年4月兩次召開控制自流人口工作會議,認真貫徹中央從嚴控制自流人口的指示精神,制定了《黑龍江省處理盲目流入人口暫行辦法》,採取了嚴格控制、徹底清理、堅決遣送的措施。各地按照會議要求,開展了清理和動員返籍工作,有效地控制了自流人口的流入[25]。據1981年12月底不完全統計,自1980年黑龍江提出清理動員自流人口返籍工作以來,全省已動員返籍86,981人,占省委提出1981年要動員返籍10萬人的87%。1982年省政府提出,把按照政策應當動員返籍的自流人員,堅決清理動員返回原籍。黑龍江各地採取收容遣返、自費返籍和親友資助返籍相結合的辦法,同時嚴禁自流人口毀林開荒、破壞森林資源。這些舉措有效地減輕了黑龍江財政上的壓力,穩定了社會治安,保護了森林和草原生態,促進了經濟的發展,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
由於種種原因,盲目流入內蒙古林區牧區的外來人口仍然屢禁不止,因此給林區牧區安全管理造成極大困擾。據新華社報導,2006年5月中國東北內蒙古林區連續發生特大火災,人為因素約占九成,“林區內多年來散居的‘盲流’,一直沒有得到有效清理,也是威脅林區安全的重大隱患。這些人大多分散居住在林區的村屯,隨意在林區開荒種地、採集山特產品。黑龍江省森林防火指揮部有關人士介紹:由於流動性大、無固定部門管理,這些人處於無人約束的狀態。”[26]。

畜牧業政策

趙真北長期以來潛心鑽研內蒙古畜牧業政策的調整對畜牧業發展的影響,撰寫了多篇論文,其中對“三不兩利”、“穩、寬、長”政策進行了充分的理論論證,對上世紀六十年代畜牧業政策調整的評價有獨到的見解。他從牧區的經濟結構和社會制度、牧區的主要矛盾和民主改革的任務、牧區的階級狀況和牧主經濟的性質幾個方面,分析了上述兩個政策對解放和發展畜牧業生產力,穩定人心,恢復和發展畜牧業生產的積極推動作用。
起源於古老的遊牧的畜牧業的特性決定了草原在牧人們心中是所有牧人共用資源,牧人享有無償且不受限制地使用草原的權利。中國解放初期,根據內蒙古當時的狀況,烏蘭夫創造性地提出“三不兩利”和“穩、寬、長”政策,沒有照搬全國其他地區尤其是農村劃階級分鬥地主的做法,從而有效地保護和調動了牧區各階層恢復和發展生產的積極性。內蒙古牧區民主改革的方針、政策和經驗受到中央的肯定,於1953年經周恩來簽署將《內蒙古自治區及綏遠、青海、新疆等若干牧業區畜牧業生產的基本總結》公布,作為全國牧區民主改革和發展畜牧業生產的指導方針和政策[27]。上世紀四十年代末到五十年代中期,趙真北親自參與了在“三不兩利”政策指導下的內蒙古牧區民主改革,親眼目睹了牧區生產力獲得解放,畜牧業生產快速發展,牧民生產積極性高漲、生活水平得以提高,牧民以“跟著太陽走不會挨凍,跟著黨走不會有錯”(原文為蒙語)在表達當時的歡欣。
對上世紀五、六十年代自治區畜牧業政策的調整,趙真北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出了全面的分析和評價:
牧業合作化順利實現的主要原因包括:(1)繼續堅持“穩、寬、長”政策,(2)在繼續堅持“三不兩利”和扶貧政策的同時,“依靠勞動牧民,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在穩定發展產生的基礎上,逐步實現對畜牧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牧區公社化初期採取一系列方針和政策符合當時牧區的實際情況,有利於調動牧民的生產和入社的積極性、提高災年牲畜保活率、加速畜牧業的發展、有助於除傳統畜牧業外的其他產業的初步發展。這些方針政策包括(1)繼續採取慎重穩進的方針,不實行供給制、辦食堂等當時全國其他省區的做法;(2)堅持對勞動者不剝奪的原則,承認牲畜是牧民的勞動成果並針對牧民入社的牲畜提供報酬,允許牧民在不影響集體生產的前提下自由向當時的國營、合作經營和貿易企業出售牲畜;(3)貫徹按勞分配和少扣多分的原則;(4)調整當時在全國其他省區實行的人民公社體制,完善畜群生產組的責任制,實行“按畜群組包工”和“三包一獎”(後改為“兩定一獎”)[28];(5)對牧主經濟和廟產採取靈活的政策和“兩定一獎”制度;(6)調整牧區生產方針提出“以牧為主,農牧結合”“發展多種經濟”;(7)調整畜牧業政策,堅持公有制改造由公社經濟發展和牧民自願來決定;
通過合作制和公社化將牧民組織起來,提高了牧民的積極性,逐步做到量草養畜,改進了牲畜放牧飼養管理,有利於推廣新技術、家畜防疫和改良,使基本建設、文教衛生得以大力發展。
但是,這些切合實際的方針、政策和制度都被後來的“總路線”、“大躍進”、“人民公社”和“三面紅旗”所否定。內蒙古也曾一度要求高速度發展畜牧業,實現農牧業大躍進,以至於30%草原被開墾,大批外來人口又加重了牧區供應負擔,牧民收入減少,風沙出現。除此之外,在執行符合牧區實際的政策過程中,因為對經濟體制的誤解和受極左思想影響,出現了工作上的失誤,影響了牧民生產生活和畜牧業發展[29]。

畜牧業經濟

趙真北是改革開放初期內蒙古畜牧業經濟研究會發起人之一。他對牧區建設和發展的想法和實踐沒有停留在依靠傳統的單一畜牧業,靠天養畜。他結合馬克思經濟理論和自己多年的潛心鑽研,認為牧區經濟健康可持續性發展有賴於改革經濟結構和經營方式、發展新的生產力、促進牧區社會分工。
1949年後牧區發展集中在單一的傳統畜牧業,沒有有意識地發展蒙古族的工業和其他產業,特別是“文革”後,在蒙古族聚居區不但沒有出現新的社會分工,原有的家庭手工業(如製革、熟皮、制氈、和手工藝品等)和副業(如鹽業、狩獵業等)反而幾乎全部被放棄或消失,至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內蒙古牧民收入的96%來自傳統的畜牧業。造成單一畜牧業經濟結構的最重要的因素在於單純以牲畜頭數增長作為生產發展標準的指導思想,這一指導思想有悖於自然和經濟規律。趙真北認為,“對草原禁止開荒,用以經營畜牧業,是符合自然規律的,提倡發展工業、手工業和多種經營是符合經濟規律的”。他指出任何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振興需要有穩定持續增長的基礎經濟,但更需要第二和第三產業。以畜牧業發達的澳大利亞為例,其經濟的迅速健康發展是在發展畜牧業這一第一產業的基礎上大力發展第二、三產業。他強調牧區一定要大力發展商品經濟,“只有改革現有的生產結構,發展新的生產力,使商品生產建立在社會分工的基礎上,商品經濟才能發展。也就是說,牧民不僅從事畜牧業,還要從事其他生產和各種事業;……他們不僅有畜產品而且有工、副業產品,不僅有原料,而且有成品、半成品;他們的生產不僅同工、農產品交換,而且他們相互之間也進行交換;他們到市鎮不僅是一賣以買,而且是從事生產的經濟的活動”。他指出商品經濟發展了,才有可能發展新的生產力,逐步對畜牧業進行根本上的“技術改造”,“使各種生產有機地協調發展,牧區才能真正的繁榮,蒙古族等少數民族的社會才能進步,民族才能振興”[30]。
趙真北歷來堅持務實、求真、求變。針對蒙古民族過去沒有大量從事過工商業不習慣經商的狀況,根據當時中央大力發展商品經濟精神和對農村在發展多種經營的建議,他提倡建立“以鄉、蘇木畜牧業工作綜合站為核心在不改變農牧民對牲畜所有權的前提下”由農牧民“自願參加”的“牧工商聯合體或者其他形式的聯合組織”,聯合組織應該是“技術型的集體經濟”並且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它可以指導蒙古族農牧民或工商業者根據市場需要進行生產、銷售產品,給他們提供連貫的服務,從而避免一哄而上,盲目發展。這樣的集體組織有利於提高畜牧業發展的經濟效益,促進畜牧業多種經營的發展。更難能可貴的是,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趙真北就提醒“不要以收入高掩飾生產力的落後”,在經濟發展上,要避免把增加政府用於自身生活消費的收入放在增加牧民收入之上,“先富民後富旗”,避免“旗政府所在地房子越蓋越高,牧草越長越低,人口越來越多,牲畜越來越少”[31]。

學習和使用蒙語

土默特在成吉思汗時期稱為“林木中百姓”的“禿馬惕”。大約在公元1531年阿勒坦汗統一整個土默特部,阿勒坦汗特別關注振興“十二土默特”,發展農業和手工業,保護畜牧業,興建城鎮,土默特是當時蒙古社會中較先進發達的地區。清代由於周邊的晉、冀、陝等地區人口增長迅速、土地短缺且貧瘠、自然災害頻繁,大批漢族農民從山西晉北地區、河北張家口地區、陝西榆林地區來此定居,墾荒種地,史稱“走西口”[32],並有一批晉商亦隨之來此經商落戶,在本地區形成蒙、漢、回、滿等多民族聚居地[33]。“由於漢族人口的過度增加,迫使蒙古族居民頻頻北遷”土默特“在短短的一個多世紀,隨著農業人口的遷來和定居,很快變成了半農半牧區,進而變成了農區。牧民變成了農民”,這樣一來的直接後果是“不但農村蒙古人加強了語法形態的變異並產生了丟失母語的趨勢,而且半農半牧區也在積極地接受著漢語的影響”,導致“蒙古族語言文化這樣具有悠久歷史和發達文字文獻傳統的語言文化”“面臨潛在的危機”[34]。到上世紀初和中期,土默特旗蒙古人已經大多不會說蒙語,而日常口語多使用晉語,屬於晉語的大同-包頭片方言[35]。
趙真北幼年時期家鄉的親友基本上都不會說蒙語,不會讀蒙文,他上國小時學過蒙文,但沒有機會練習口語。在厚和蒙古中學讀書期間,蒙古老師上課都用蒙語,日本老師上課用日語,學校要求同學之間必須說蒙語或日語。剛入校時,他曾經因為不會說蒙語而被有些老師和同學歧視,但是他很幸運得到好心的同學幫助,經過努力加上自身稟賦優異,入學半年後他已經能夠大體聽懂講課內容和同學的交談了[36]。
由於有之前打下的蒙文基本功底,在內蒙古軍政學院撤退到貝子廟後,趙真北被安排到錫察幹部培訓團工作,在幹部訓練團的三年對他提高蒙語水平大有裨益。他和學員們一起聽課,他認真留意蒙語口譯的翻譯和學員們的討論;在管理學員生活的過程中和他們打成一片。功夫不負有心人,勤奮好學和用心專注使他逐漸能夠開始翻譯教材,引導學員們討論,後來還可以用蒙語講課,從此趙真北“與廣泛使用蒙語的牧區、半農半牧區的工作結下了不解之緣”[37]。趙真北是他同齡人中屈指可數的可以熟練使用蒙語蒙文的土默特蒙古人,他曾受邀在內蒙古黨校用蒙語講課,並獲得過內蒙古自治區“學習與使用蒙文獎”。

民族理論

“文革”浩劫,尤其是內蒙古的“內蒙古二月逆流”、“烏蘭夫反黨叛國集團”和“新內人黨”三大冤案,讓趙真北充分意識到法律對於維護民族平等、保護少數民族權益的重要性。《憲法》賦予少數民族行使自治權、設立自治機關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民族區域自治法》確定了民族區域自治是“國家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這些是區分民族利益和民族主義的重要憲法原則[38]。趙真北在《關於<民主理論學習材料彙編>中若干問題的商榷》中指出,實現真正的民族平等,維護民族團結,必須首先要反對大漢族主義,因為沒有大漢族主義就不會有地方民族主義,所謂地方民族主義,是因為少數民族受到了大民族主義的歧視而激發的反抗表現[39]。他認為民族經濟的發展要立足於真正的民族平等,並強調,理解並貫徹民族平等必須遵照《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平等、團結、互助的關係”,用法律保障民族平等、維護民族團結。在真正的民族平等的基礎上,才能做到在政治上和法律上對各少數民族確實平等相待、共同發展,尊重少數民族的自治權,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和進步,從而有效地發展民族經濟。

相關事件

四清(1963年至1966年)

1963年全中國開展以階級鬥爭為主旨的“四清運動”。內蒙古在解放初期牧區民主改革和上世紀五十年代的社會主義改造中,根據畜牧業的特殊性和牧區的實際情況,在牧業區實行“三不兩利”和“穩、寬、長”政策,因而沒有分牧主的牲畜,也沒有對牧主劃分階級成分,而是採取贖買政策,允許牧民和牧主自願入社成立公私合營及牧業合作社。根據過去已被中央認可的經驗,在牧區開展“四清”初期,內蒙古黨委依然採取相對“穩重慎進”的做法,不要求在牧區公開劃分階級。但是中共華北局第一書記李雪峰和書記解學恭認為內蒙古在“四清”中存在“右傾”,為此批評了烏蘭夫和內蒙古黨委。內蒙古黨委於是不得不採取更為激進的做法,開始劃分階級,要求剝削量(暨剝削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在60%以上的劃為牧主,趙真北和同事高新塞儘管對這樣“左”的思想和行動不滿,不同意劃分階級,但是鑒於是組織上的決定,只好按照內蒙古黨委的要求執行。未曾想,這樣出於無奈的被動做法居然在“文革”初期使趙真北倖免於被定為“烏蘭夫黑幫分子”。
1965年底1966年初政府機構調整組成“五大委”,趙真北任農委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兼畜牧局局長。他赴錫盟慰問當地抗災人員,向盟委提議:民族工作不僅是語言、形式、服飾,更主要的是經濟;也不僅是單一的畜牧業,還應發展多種經濟。趙真北的這些言論“文革”中被批判為“經濟主義”。

文革(1966年--1975年)

1967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成立革委會,趙真北被結合為委員,任內蒙古自治區革委會農牧組組長、生產建設指揮部副主任。
1968年11月24日《內蒙古日報》題為《狠為基礎》的社論和一個月後滕海清[41]在該報上發表的《徹底圍殲烏蘭夫反黨叛國集團的暗班子》標誌著“新內人黨”冤案[42]在內蒙古達到頂峰。烏蘭夫、哈豐阿(滕續文)被誣陷為“新內人黨”第一套領導班子,王再天、特古斯為第二套班子,趙真北因為是自治區革委會委員中唯一的蒙古族地方幹部而被定為第三套班子,並被批為“成吉思汗黨、叛徒”[43],被關押期間遭受了身體上和精神上的迫害,導致肋骨兩處骨折、腰部永久性傷殘,嚴重影響了正常生活,尤其在晚年備受傷痛折磨。
“新內人黨”冤案是“文革期”間在內蒙古發生的慘絕人寰、種族滅絕式的“三大冤案”之一,另外兩起分別是“烏蘭夫反黨叛國集團”和“內蒙古二月逆流”。內蒙古的“三大冤案”使許多幹部和民眾特別是蒙古族的幹部和民眾身心遭受嚴重摧殘,民族語言文化、宗教信仰、自治區經濟均遭到毀滅性破壞。自1967年下半年起至1969年5月,滕海清在中共中央授意下將數十萬人打成“內蒙古人民革命黨”(簡稱“新內人黨”有別於歷史上曾經存在過的進步組織“內人黨”暨“內蒙古人民革命黨”[44]成員,實施殘酷的刑訊逼供、精神迫害,致使數以萬計的人致死或致殘,無數家庭妻離子散,受害者大部分是蒙古族。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檢察院特別檢察廳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起訴書中指“新內人黨”冤案共有346,000人受清查,16,222人含冤死去[45],連同其他冤案共有27,900餘人被迫害致死,12萬多人被迫害致殘[46],而當時內蒙古的蒙古族人口只有二百多萬。
趙真北於1969年6月7日被釋放。1971年“九一三事件”(又稱“林彪事件”)後,被送往設於河北省唐山市的內蒙古自治區直屬機關幹部學習班學習[47]學習、接受審查。

平反(1975年—1978年)

1975年9月末,趙真北被任命為內蒙古農牧場管理局副局長。粉碎“四人幫”後,尤其是在1977年全國“農業學大寨”會議上聽了時任國家主席華國鋒對“四人幫”的指控中提到“民族分裂”的罪行後,他會同有關部門的人士一起積極收集和整理“挖肅”[48]的有關材料,力主徹底平反內蒙古的“三大冤案”,並於1977年5月1日寫出四萬餘字的“控訴書”,上報自治區黨委並報黨中央及國家主席華國鋒、副主席葉劍英。
1978年4月20日,中共中央組織部長鬍耀邦報請華國鋒,決定“徹底平反所謂‘內人黨’”,認為“所謂的‘新內人黨’是根本不存在的;當時決定挖‘新內人黨’是錯誤的,”“是一大錯案。因此應該完全予以否定”,這就是有著重大標誌性歷史意義的“四•二零批示”。“四•二零批示”下達後,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工作班子由原書記處的王鐸牽頭提出一份關於“內人黨”冤案平反的“送審稿”,並於同年12月12日自治區黨委召開有線廣播大會上傳達。1979年1月14日自治區黨委工作會議上,飽經風霜和政治劫難的,當時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被內蒙古自治區五大班子譽為“黨的好乾部、人民的好公僕和民族工作的優秀領導人”的周惠[49]痛斥滕海清等挖“新內人黨”冤案及所引起的極大民憤:“必須從上到下、要擺事實、講道理、揭發批判,才能把他們批倒批臭!他們的罪惡行為是難辭其咎的,應當受黨紀國法的制裁。‘內人黨’是無中生有,‘四•二零’有明確指示,沒有那回事。內蒙古作孽最突出的是這件事,罪惡最大的也是這件事。這個同志們比我清楚,我不多講了。”之後上述“送審稿”以內蒙古自治區黨發(1978)70號檔案上報後下達。

錫盟(1979年—1980年)

1979年2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任命趙真北為中共錫林郭勒盟盟委第一書記,同時被內蒙古軍區任命為錫盟軍分區政委。他到任後除平反和救災外,根據多年工作經驗和錫盟的現實情況,提出“人重教育、畜重草、以牧為主、以草定畜、發展多種經濟、改變落後”的工作方針。
自從1977年“撥亂反正”以來,中央和國務院為了減輕糧食供應壓力、壓縮、清理吃商品糧的人口,發布一系列檔案(國發(77)140號檔案、中發(79)87號檔案、中發(80)31號檔案、國發108號和162號檔案、中辦40號檔案),內蒙古自治區也積極回響,發布革發(79)184號檔案,自治區黨委和人民政府於1980年2月9日發布檔案,這些中央和地方檔案明確要求對流入牧區人口進行嚴格控制和必要的清理,上述檔案提出的要求很緊迫而且很嚴格,涉及黨風、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是否能實現“四個現代化”等問題[50]。清理盲流是極為敏感難度很大的工作,對此,時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周惠曾表示“清理盲流如有問題,區黨委承擔責任。”此外,中央領導在1980年分別視察西藏、新疆後,要求這兩個少數民族自治區要“嚴格控制各類人員自行流入”,進一步擴大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力[51]。
1980年,根據上述檔案和指示精神,錫盟盟委開始著手落實執行,清理出一批少數表現極惡劣、民憤極大的打砸搶分子。這項工作剛剛開展便有前述被清理人員告狀,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給錫盟盟委的傳真電報認為“對‘盲流’的清理是必要的,其中在運動中民憤大,有罪行的作出適當處理並堅決遣返”。1981年1月15日周惠在自治區黨代會上強調:“要嚴格制止區外人口盲目流入區內,嚴禁農村人口流入城市、牧區、林區,尤其在當前經濟較困難,社會秩序比較混亂的情況下,更應該引起重視,各主要城市和各大工礦區,都要清理一次流動人口,……在牧區和林區首先把正在流動的人口堅決控制住……”“自治區的包袱越來越重,人口畸形發展,失去控制。一個內蒙古變成三個內蒙古,非農業人口增長4、5倍,糧食銷量增長大大超過商品糧增長速度。以上問題是造成自治區經濟困難的基本原因,也是深痛的教訓。如果不吸取歷史的教訓,不從‘左’的錯誤束縛下解放出來,不認真解決問題,自治區的財政經濟狀況就可能遭到破壞,三中全會以來各族人民已經取得的實惠就可能重新失掉。”1981年7月14日,在《民族區域自治法》頒布前,時任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兼全國政治協商會議副主席的烏蘭夫在《人民日報》上發表了標題為《民族區域自治的光輝歷程》的文章,全面闡述了中國民族區域自治政策的起源、發展、實施過程中的經驗教訓,以及對今後民族工作尤其是切實落實民族區域自治政策的要求。文章強調,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切忌照搬其他地區的成功經驗、一刀切;務必汲取過去“反右派”和“文革”中的慘痛教訓,尤其是“文革”中散布民族偏見、誣衊民族區域自治政策是“製造分裂”,以及(1)不適當地反地方民族主義、把正當的民族感情和正常的工作意見當成地方民族主義加以批判,傷害廣大少數民族幹部、知識分子和上層人士;(2)對少數民族自治權利尊重不足,等同看待自治機關的職權和一般地方國家機關的職權,沒有真正落實甚至違反了憲法明文規定的自治權。烏蘭夫指出,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尤其是1980年中央的《西藏問題座談會議紀要》[52]標誌著民族區域自治和民族工作的新起點,體現了黨和國家體察少數民族的心愿,文章把少數民族幹部民眾的要求歸納為五點,其中第二點要求有權妥善保護和合理開發本地自然資源,維護部門在和本地經濟利益,迅速制止人口盲目流入,妥善解決盲目流入人口問題[53]。
1981年7月16日中央書記處舉行第111次會議,由周惠匯報內蒙古政治、經濟兩方面的問題,匯報重點談了內蒙古人口管理中的“盲流”問題,幹部工作中的“三方兩派”問題,和民族區域自治中的“少數與多數”的問題,中央表示同意周惠《關於內蒙古自治區工作情況匯報提綱》,並於1981年8月3日發布中發(1981)28號《中央書記處討論內蒙古自治區工作紀要》(《工作紀要》)[54],該《工作紀要》對內蒙古今後的發展產生了巨大而且深遠的影響。
趙真北於1980年初至7月在中央黨校學習,學習完畢後於同年8月被調離錫盟。

內蒙古畜牧廳(1980年—1983年)

趙真北於1980年10月被任命為內蒙古自治區畜牧廳廳長,這是他時隔16年後再次擔任內蒙古畜牧廳領導職務。任職期間,在他的主持和領導下,內蒙古畜牧廳於1983年制定了《內蒙古草原管理條例》(試行)(詳見上文“成就”)。1983年6月內蒙古畜牧廳因自治區機構改革而解散(詳見上文“經歷”一節),趙真北賦閒至1985年7月。

內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局(1985年—1989年)

1985年8月,趙真北被任命為內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兼黨組書記。基於對馬克思經濟理論的透徹理解,本著一貫的從實際出發、重視法律、尊重經濟規律的態度,結合當時國家大力發展商品經濟的精神和內蒙古的實際情況,他提出發展真正的商品經濟需要發展基於社會分工的工商業和對生產力的提高。對於實行蒙古族自治的內蒙古,發展少數民族工商業對提高生產力,改變單一經濟為多種經營,促進本民族社會分工和推動社會進步都具有深遠意義。同時,要認識到少數民族收入的增加不代表生產力的提高,也要看到被“地區繁榮掩蓋著的少數民族的落後”。為此他建議,鑒於蒙古族沒有長期大量從事工商業的歷史,應該在思想上端正對蒙古族開展工商業的態度,在政策上進行側重扶持,做到真正的平等相待,體現中國以“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和各民族共同繁榮”為目的的民族政策,因為這“是一個關係到國家命運的主要問題”。根據實地考察和對國家及自治區各項政策的透徹理解,他還提出了切實可行的制定扶持政策的想法,並對各級政府從立法、政策和管理上提出建議[55]。他強調,工商管理部門應該做到注重對個體工商戶的教育,“教、管一致,共管協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要依法、守法”,管理上“真正做到兩個公開、雙向監督”,在對個體工商戶進行法制和職業道德教育之前,工商管理部門要先以身作則遵守法律和職業道德[56]。這些想法和建議至今仍然值得政府決策和行政執法部門學習和借鑑。

逝世

趙真北因突發腦溢血於2006年2月22日入內蒙古醫院,經搶救脫離危險之後在內蒙古醫院住院休養,2010年8月7日因心肺功能衰竭搶救無效逝世。趙真北追悼會於2010年8月13日在呼和浩特殯儀館舉行。當天,追悼會會場外懸掛黑色挽幛“一生清廉剛直不阿留忠骨,一身正氣半世辛勞傳千秋”,在追悼會即將開始時,會場外又有人懸掛出巨幅輓聯“一身正氣仗義直言堅持真理典範留後世,情系草原民族英雄高風亮節精神傳千古”;會場內,趙真北遺像兩側的輓聯寫道,“一身正氣兩袖清風,革命一生無私奉獻”,他的遺體旁擺放著蒙漢兩種文字的輓聯:漢文“用一生守護草原綠色可歌可泣,為貫徹民族政策嘔心瀝血。你為人正派勇于堅持真理,你剛正不阿敢於維護正義。你用科學與實踐甘當草原守護神,你用真誠與執著做牧民的貼心人。青山垂首悼念一代革命前輩,草原悲歌痛別萬世楷模”;蒙文“為追求真理的高尚品德和勇氣將永垂青史”,“您熱愛自己民族的一生和為追求真理的勇氣將萬古長青”。趙真北的家人、親屬和友人出席了追悼會,內蒙古工商局黨組書記王玉英致悼詞,到會的生前友好包括國家民委原副主任文精、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阿拉坦奧其爾,以及趙真北生前工作過的單位的領導和各界人士。眾多親友、機構敬獻了花圈和輓聯,包括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主席布赫,國家民委原副主任蘇和、文精,內蒙古自治區第七屆人大常委會主任巴圖巴根,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統戰部原部長、自治區第五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克力更,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雲世英、阿拉坦奧其爾、伊鈞華,內蒙古自治區計委原主任、自治區第五屆政協副主席暴彥巴圖,內蒙古自治區婦聯原主任、自治區第六屆政協副主席雲曙芬,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副部長、自治區第五、六屆政協副主席雲照光,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副秘書長金海如、哈斯,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楊達賴、巴士傑、高原,中國工程院副院長旭日乾,內蒙古軍區軍事部原部長白音圖,呼和浩特市委原副書記、市八屆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和興革,等。趙真北的骨灰安放在內蒙古革命公墓。

社會評價和影響

官方

《內蒙古日報》於2010年8月10日在第四版刊登訃告:
趙真北同志逝世
中國共產黨優秀黨員正廳級離休幹部,內蒙古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趙真北同志,因病醫治無效,於2010年8月7日在呼和浩特逝世,享年84歲。
趙真北同志1926年10月24日出生於內蒙古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蒙古族。1945年11月參加工作,194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5年5月離休。
趙真北同志畢生致力於內蒙古畜牧業、牧區經濟發展,草原生態保護和工商行政管理事業。
內蒙古工商局的悼詞稱他一生光明磊落,“追求正義和真理,以自治區的富強、蒙古民族的強盛、草原的蔥鬱為理想”,“他雖然離開了我們,但他為黨和國家的事業、民族的利益奮鬥不息的崇高精神,為人民服務的高尚品德和求真務實的優良作風,將永遠銘記在我們心中。”

民間

趙真北將一生獻給了內蒙古大草原、廣大牧民和蒙古族人民,以實現蒙古民族的富強、草原的興旺發達和鬱鬱蔥蔥為畢生理想,終生致力於保護草原生態、發展牧區經濟、維護蒙古族牧民利益。在執著地追求理想的過程中,始終堅持真理、秉持正義、尊重法律。為保護內蒙古草原的綠色、促進草原的建設和發展嘔心瀝血,不惜犧牲個人利益;始終以身作則、廉潔奉公、清政為民,生前為世人做出表率,離世後成為後人典範,為人們所深深欽佩和懷念,曾有人稱“趙真北是全內蒙古最廉潔的幹部”。
趙真北生前曾說過,去世後,他最在意的是老百姓對他的評價、牧民對他的評價。以下摘取的後人的讚譽是對趙真北一生最真實、貼切的寫照:
用一生守護草原綠色可歌可泣,為貫徹民族政策嘔心瀝血。你為人正派勇于堅持真理,你剛正不阿敢於維護正義。你用科學與實踐甘當草原守護神,你用真誠與執著做牧民的貼心人。青山垂首悼念一代革命前輩,草原悲歌痛別萬世楷模。
一身正氣仗義直言堅持真理典範留後世,情系草原民族英雄高風亮節精神傳千古。
為牧區發展鞠躬盡瘁的一生為提高牧民生活水平頑強奮鬥的一生【註:原文為蒙文】
崇拜長生天堅韌不拔的忠誠者守護草原的堅強不屈的英雄【註:原文為蒙文】
為追求真理的高尚品德和勇氣將永垂青史您熱愛自己民族的一生和為追求真理的勇氣將萬古長青【註:原文為蒙文】
一生獻給草原,為貫徹民族政策與保護草原奮鬥終生,成果卓著,可歌可泣!你為人正派,勇于堅持真理和正義,其道德風範將流芳百世永存不朽!品格高尚,勇於探索,忘我勞動成疾,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嗚呼,此不可謂偉大乎!
你那求是的道德勇氣、為追求真理奮不顧身的精神,將永存不朽!【註:原文為蒙文】
從實際出發,艱苦奮鬥,一生走遍內蒙古草原,貫徹少數民族政策,結豐碩成果;以科學發展,保護生態環境,請濫砍濫伐者遠走高飛,他處發財,沙漠現綠野。
民族的脊樑,後人的典範。

發表文章

《應該以畜群為基礎考慮問題》:《實踐》1963年第二期;後收錄於1978年全國畜牧業經濟科學規劃座談會《畜牧業經濟論文選》(《實踐》是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主管主辦的黨刊)
《實行以草定畜變被動抗災為主動防災》:《內蒙古社會科學》(漢文版)1981年05期
《<草原管理條例>(試行)》試點工作的基本總結》:《內蒙古畜牧業》(《草原管理條例》專輯(1))1983年增刊
《內蒙鑲黃旗畜牧業出現新局面》:《經濟調查》(第一輯)1983年10月
《要大力發展我區畜牧業商品性生產》:《內蒙古畜牧業》1984年第二期(總第22期)
《集體畜作價歸戶是社會主義範疇的勞動牧民個體所有制》:《內蒙古畜牧業》1984年第四期(總第24期)
《中國草原畜牧業經濟問題研究》上冊:中國草原畜牧業經濟問題研究組中國哲學社會科學”六•五“期間重點研究項目1984~1985年間
《關於<民族理論學習材料彙編>中若干問題的商榷》:“內蒙古民主理論研究會第二屆年會”論文1985年5月20日
《興畜牧業,一靠草場,二靠市場》:《”念草木經興畜牧業“論文集》《內蒙古畜牧業》編輯部出版,1986年11月15日
《從西德的畜牧業經營中可借鑑的幾個問題》:“國外畜牧業經濟座談會”報告1986年12月10日
《深入改革,提高經濟效益》:在“內蒙古西三盟畜牧業經濟學會”1986年年會上的發言
《提高生產力,推動社會進步,振興蒙古民族》:內蒙古科委《諮詢與信息》專刊1987年6月25日
《解放思想,深化牧區改革》:內蒙古黨委《黨的教育》(蒙文版)1988年11月
《改革單一經濟結構促進牧區社會分工》:《牧區改革與畜牧業經濟》《實踐》雜誌社;並收錄於內蒙古人民出版社1989年出版的《畜牧業論文集》
《光輝的榜樣不朽的業績》:《烏蘭夫紀念文集》(第二輯)內蒙古人民出版社,1990年
《為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積極扶持發展少數民族工商業》:《少數民族個體商業的崛起》中國民族貿易經濟研究會編,中國商業出版社,1991年
《立足民族平等發展民族經濟——學習“鄧選”三卷的一個心得》:《中國改革開放20年成果總覽》(1978——1998);原載於《呼和浩特工運》1995年1期
《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應當正確認識和解決農村牧區的幾個問題》:內蒙古社會科學聯合會《前沿》1995年第3期
《沙德格蘇木畜間氟中毒防治資料彙編》:趙真北主編內蒙古畜牧廳編,1998年
《憶厚和蒙古中學暨悼念學友華興嘎烈士》:《求學歲月——蒙古學院蒙古中學憶往》(《呼和浩特文史資料》第十三輯)呼和浩特市政協文史和學習委員會編,1999年
《有關牧區工作的想法和建議》:《內蒙古畜牧業》2000年第5期第35頁(蒙文版)
《解放思想改革開放挑戰和機遇》:在“蒙古族經濟、草原、畜牧經濟三學會”舉辦的研討會上的發言,2000年8月1日
《試述內蒙古牧業區的民主改革》:《草原春秋》;《檔案與社會》2004年第一期、第二期連載
《對草原生態保護與執行其黨的政策問題》:《檔案與社會》2004年第2期54-56頁
《制度變遷與遊牧文明》(第八章):《制度變遷與遊牧文明》內蒙古人民出版社,2004年
《錫盟幹部培訓團回憶錄》(蒙文):趙真北主編並撰文,錫盟政協文史委編,2004年
《總結內蒙古牧區民主改革的經驗》:《“三不兩利”與“穩寬長”回憶與思考》(《內蒙古文史資料》第59輯)內蒙古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2006年
《我區牧區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的回顧》:《“三不兩利”與“穩寬長”回憶與思考》(《內蒙古文史資料》第59輯)內蒙古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2006年
《烏老對自治區和民族工作的傑出貢獻》:《烏蘭夫紀念文集》(第三輯)內蒙古烏蘭夫研究會編內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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