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歷史

越南歷史

越南歷史越南民族的祖先是生活在紅河中下游一帶的雒越人,其地古稱交趾、安南。公元前4世紀生活在紅河流域的中下游,並且逐步形成了稱為“甌雒”的部落聯盟。公元前214年,秦始皇在該地區設定了南海、桂林、象三郡。公元前207年建立“南越國”。作為中國的一個地方割據政權,南越政權存在了一個世紀。元前111年,南越政權被漢武帝派兵破滅,自此後,越南處於中國封建王朝的直接管轄之下,直至中國宋朝以前都是中國的郡縣,稱為“郡縣時代”。公元10世紀前70年內,出現了12個割據政權,史稱“十二使君之亂”。公元679年,唐朝在南越設安南都護府,“安南”的名稱由此而來。10世紀末始建立封建國家。公元968年,丁部領趁唐朝末年地方封建勢力紛紛割據之機,建立丁朝,取國號為“大越國”,建立了獨立的封建國家,開始了越南歷史的新時期。公元973年,丁部領被宋太祖冊封為安南郡王,與中國封建王朝保持“藩屬關係”。此後越南又經過了封建國家的鞏固、發展時期,幾經改朝換代,先後存在了丁朝、前黎朝、李朝、陳朝等封建國家。

基本信息

原始時代

在原始時期,越南國土上已有人類活動的痕跡。在諒山省的平嘉發現猿人牙齒、清化省的度山發現舊石器時期的工具。到中石器時期及新石器時期,北部地區出現過數種文化遺址,如“和平文化”(在和平省)、“北山文化”(在諒山省北山)等,當時的先民利用石器、竹木器、陶器等物品,從事狩獵及採集。但因這些文化的相關文物出土量少,未能全面反映當時狀況。南部地區的東那江下游,曾於新石器時代後期與金屬時代之間,出現聚落、作坊及墓葬遺址共80處,被命名為“新石器時代後文化”,年代約在公元前4500至2400年之間。該文化使用大量石器,主要是實用、裝飾性不高的器物。
到大約公元前600年至公元1世紀,越南處於金石時代,出現“東山文化”。它的出土遺物數量多,種類繁富,有銅器、陶器、玉器、石器、水晶、鐵器、木器等。東山文化大量使用銅,例如製作銅鼓作為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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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利用銅製農具,提高農業生產效率。東山文化也具有一定的航行技術,用划艇航行本土,並有較大型的船隻,輔以天文知識作遠航。
遠古時期居于越南北部的民族,為雒越人(又作駱越)。越南上古史學家陶維英認為,東山文化就等同是雒越人的文化。在雒越社會,有“雒王”“雒侯”等作為部落領袖,並有簡單的農業方式,就是依循潮水漲退,墾地栽種。中國學者郭振鐸、張笑梅指出,雒越人早在舊石器時期就生活在紅河流域,到東山文化時代,已從原始族群過渡為氏族公社的階段。

傳說時期

鴻龐氏
根據越南神話傳說,越南最早的王朝是鴻龐氏。鴻龐氏首位君主祿續,是中國神農氏的後代,獲封為“涇陽王”,治理南方,號“赤鬼國”。涇陽王娶洞庭君龍王之女,生下貉龍君(名崇纜。“貉”又作“雒”)。貉龍君有兒子百人,當中五十人隨母歸山,五十人隨父居於南方,越南人稱貉龍君為“百粵之祖”,而其長子則稱為“雄王”(又作駱王、雒王),繼承王位,建立“文郎國”。雄王家族世襲王位,歷十八代,是為傳說里的鴻龐氏王朝,時間從公元前2879年至前258年,共2622年。
在越南古代,史家相信鴻龐氏領土東臨南海,西抵巴蜀,北至洞庭湖,南接占婆,分為十五部,首都設在峰州或文郎。傳說中,雄王設定“貉侯”(又作雒侯)、“貉將”(又作雒將)等職官,以作管治。後世認為越南民俗文化跟鴻龐息息相關,例如雄王教人民在身上紋龍、水怪等圖案,讓先民進行漁獵時免受蛟蛇所傷;古代越南人以木皮為衣,織菅草為席,以米汁為酒,以榔桄棕桐為飯,製作魚露、刀耕火種等習俗,都被視為從鴻龐時代開創。越南傳說又提到鴻龐氏與古中國有過接觸。古時越南人相信中國殷朝曾入寇越南,雄王派三歲小童扶董天王擊退敵軍;西周成王時,鴻龐氏自稱“越裳氏”,派使到周朝入貢,周朝攝政者周公命人用指南車送使節回國。鴻龐氏最終於公元前257年,被蜀泮(即安陽王)所滅。
越南近現代學者對鴻龐氏傳說存有不同見解。陳重金(即陳仲金)認為“有關這個時代的事情是難於確鑿可信的”,又說“誰都希望從神話之中尋找自己的根源來光耀自己的民族。無疑也因為這個道理,我國(指越南)的史書記載鴻龐氏為‘仙子龍孫’云云”。越共學者認為,考古學上的東山文化與傳說中的雄王相關,甚至推斷“東山文化階段,也就是雄王時代的極盛時期”。
蜀氏
在越南和中國的典籍里,均提到有關蜀泮(即安陽王)在越北稱王的傳說。較早提及的是中國典籍《水經注》引《交州外域記》記載:“後蜀王子將兵三萬,來討雒王、雒侯,服諸雒將,蜀王子因稱為安陽王。”越南史籍《大越史記全書》的說法較為詳細,提到鴻龐氏傳至末代時,蜀王向雄王求娶王女,但雄王不許。蜀王之孫蜀泮為了報復,乃於甲辰年(前257年)攻滅鴻龐氏,改國號為“甌雒國”。傳說中安陽王建設螺城為首都,規模宏大,“廣千丈,盤鏇如螺形”。
安陽王在位時,適值秦始皇統一中國,平定百越族的時期。關於此時甌雒國與秦朝的關係,越南學者陳重金(即陳仲金)認為,公元前214年秦派軍攻百越時,安陽王也向秦朝臣服,秦朝遂在越北地區設定象郡。但同時,越北仍有土著不願臣服,致力抵抗,秦軍亦因不服水土而爆發疫病,大將屠睢亦在戰事中陣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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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末政局動盪,南海郡郡尉趙佗乘機建立南越國。傳聞趙佗因要擴張勢力而有意征戰安陽王,但安陽王因擁有一具威力強大的神弩,每發可殺三百人,趙陀知難以制勝,便派兒子趙始詐降,娶安陽王之女為妻,以博取信任,暗中毀壞神弩而去。安陽王不知中計,最終被趙陀所攻破而亡。另外,《大越史記全書》提到,南越國攻滅蜀氏的時間在癸巳年(公元前208年)。
中國學者郭振鐸、張笑梅分析蜀氏王朝的傳說,認為它可能是文郎國(鴻龐氏)附近的大氏族,與中國古代的巴蜀無關。此外,安陽王只不過是西甌的一部份部落和雒越各部落聯盟的首領,基本上未改變文郎國的部落組織,生產力處於低下水平,該政權可能只是一個初具國家政權組織的部落聯盟,而非階級社會國家。

中國統治時期

秦漢統治
主詞條:南越國、二征起義
中國秦始皇於公元前221年統一中原,繼而進攻位於華南、越北的百越(又作百粵)。前214年,秦朝設定桂林郡(在今中國廣西省)、南海郡(在今中國廣東省)及象郡。秦朝對此三郡推行移民實邊的政策,將中原內地的民眾遷徙到這裡,讓他們“與百粵雜處”。
秦末,中國內亂,南海郡尉趙佗割據當地。中國史書記載他迅速擴張勢力,“秦已破滅,佗即擊並桂林、象郡,自立為南越武王”,成立南越國。南越國對中原的西漢王朝入貢受封,對內實行“和集百越”的民族政策,在越北地區,“令二使典主交阯、九真二郡人”,設立官署以作統治。南越國又透過軍事壓力及財寶饋贈,增強對鄰近部族閩越、西甌、駱等的影響力。
南越國在越南歷史裡又被稱為“趙朝”,封建時期史家如黎文休、吳士連等把南越國視為越南史上的正統王朝,到現代卻遭到否定,史家陶維英指出它“只能是外族侵略者”,“企圖開疆拓土,侵占我國闢為郡縣”;越南社會科學委員會稱之為“只是中國封建集團內部的一支割據勢力”。
公元前111年,西漢武帝滅南越國,越南成為漢朝領土。漢朝實行直轄統治,設立“交趾刺史”(後又改為交州),轄境橫跨中國廣東、廣西、海南及越南的北、中部。位於越南北、中部的交趾(交趾又作交阯,在今河內一帶)、九真(今清化省、乂安省一帶)、日南(今廣平省、廣南省一帶)三郡便屬於它的管治範圍。各郡內又管轄若干縣份。西漢對越南的統治政策有三個要點,分別為“與民生息”、“因其故俗治,毋賦稅”及“諸雒將主民如故”。西漢末年,交趾郡太守錫光教導當地民眾禮義;東漢建武初年,九真太守任延教民耕稼,制定婚姻嫁娶制度。錫光和任延的政策取得一定成效,並使越南開始沾染華風。
建武年間,交趾郡轄下的一位女姓雒將(雒越人領袖)征側被太守蘇定“以法”懲治,征側不服,乃於公元40年,與其妹征貳起事反抗,史稱“二征起義”,一度攻下交趾、九真、日南等地六十五城。東漢朝廷派大將馬援率軍鎮壓,最終在43年殲滅征氏姊妹,事件遂平。
第二次北屬
主詞條:前李朝
公元43年,東漢大將馬援重新平定交趾、九真、日南三郡後,在當地推行新措施,包括修治城郭,整頓水利,又向朝廷報告越律及漢律牴觸之處,然後跟越人“申明舊制”,駱越人從此遵行馬援的措施。相傳馬援在交趾“立銅柱”,成為當時的“漢之極界”。
兩漢時期,越南北、中部地區是漢朝對外交通樞紐。自日南郡出發,可到達南海、印度洋沿岸各地。東漢時,南海及西方的葉調國(在今爪哇)、撣國(在今緬甸北)、天竺國(今印度)、大秦國(即羅馬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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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國人士到中國內地時,都會以日南郡為必經之道。
公元2世紀,日南郡常有“象林蠻夷”起事,對抗漢朝政府。現代學者認為,這些蠻夷起兵事件,象徵著林邑國(即占婆國)的建立。
中國在東漢晚期出現州郡割據的局面,交趾太守士燮亦於187年至226年長期控制交州全境,而九真、合浦、南海等郡的長官職務都由士氏兄弟出任。據歷史記載,士燮為人寬厚,禮賢下士,吸引了中原名士前來投靠,交州因此成為東漢末至三國初年相對安定繁榮之區。後世越南史家的高度評價士燮的統治:“我國通詩書、習禮樂,為文獻之邦,自士王始。其功德豈特施於當時,而有以遠及於後代,豈不盛矣哉!”佛教思想家牟子便是在士燮時期投靠交趾,寫成佛教要籍《牟子理惑論》。中國江南的東吳勢力崛起後,士燮於211年投附,名義上隸屬孫氏,實質仍操有自主權。226年士燮死後,吳主孫權打算削弱士氏家族在交州的勢力,遭士燮之子士徽等人反抗,吳將呂岱遂設計誘殺士徽兄弟,奪得交州控制權。
248年,交趾、九真民眾起事反吳。據越南史籍所述,是次起事的領袖趙嫗能乘象作戰,在山中對抗吳軍。吳廷派交州刺史陸胤討伐,最終平息事件。而在全中國的局勢而言,東吳為三國時代的割據政權之一,與北方的曹魏(後被司馬氏所篡)交爭,影響到交州政局。263年,曹魏出兵占據交趾、九真、日南三郡。265年,司馬氏代魏,成立西晉,繼續管治交州三郡。268年,吳主孫晧派陶璜等率兵反擊,到271年大破晉軍,收復交州,陶璜任交州牧。東吳最終在280年被西晉所滅,交州牧陶璜亦投降,越南遂歸西晉統治。西晉朝廷聽取陶璜建議,為使交州免受南方林邑國(占婆)的威脅,維持其地方兵力。
316年,中國北方被五胡各族所據,晉室南渡,是為東晉。東晉期間,交州常有軍事將領互相攻殺或據地作亂,又有林邑國入侵,局勢長期不穩。東晉末年的大型民變孫恩盧循之亂亦蔓延至交州,交州刺史杜慧度擊敗盧循,結束動亂。420年劉裕代晉,建立劉宋(與南齊、南梁、南陳合稱“南朝”),繼續任杜慧度為交州刺史。杜慧度任職期間,整頓風俗,改善人民生活,修建學校,使交州出現安定局面。劉宋末年至南齊初年(468年至485年),交州人李長仁及其從弟李叔獻,先後以“行州事”的名義專制一方,違抗朝廷,最終因南齊朝廷擬欲征討,李叔獻才交出權力。
南梁時期,因交州刺史蕭咨為政苛暴,引起當地人士李賁的不滿及起兵,據有交州,於544年稱帝,改年號為“天德”,越南後世稱李賁為“李南帝”,其政權為“前李朝”。南梁朝廷於545年派陳霸先率軍鎮壓,擊敗李賁,李賁終在549年被部下所殺。中國正史又提到,李賁敗死後,其兄李天寶逃到九真繼續抗爭,最終亦被陳霸先殲滅。而根據越南史家的描述,前李朝在李賁死後,其部下趙越王、兄長李天寶、族人李佛子等仍繼續領導,至602年李佛子投降隋朝,前李朝才結束。
第三次北屬
公元602年,即中國隋文帝仁壽二年,交州有李佛子稱兵割據,隋廷派劉方征討,李佛子懼而請降,越南又歸於中國統治之下。到隋朝亡後,唐朝重新崛起,消滅南方的蕭銑勢力,越南便入於唐。唐朝政府對越南地區的行政建置數有變更,例如有“安南都護府”、“靜海軍節度使”等官署。
在唐代,越南地區受中國內地文化發展,且有著名詩人杜審言、沈佺期等曾在當地任官,使其文風盛行。愛州(在今越南清化人姜公輔便為唐代越南文士的代表人物,曾在唐廷任職高官,並有作品傳世。然而唐室治下的越南亦常常出現亂事。當地民眾曾發動數起大型叛變,如722年的梅叔鸞起事、791年的布蓋大王馮興起事等等,最終為唐室所平。在對外關係上,唐代中晚期先後有環王國(即占婆國)、南詔國侵擾越南地區。環王國在9世紀初(時為占婆第五王朝時期)入寇驩州及愛州,唐軍鏇即將之擊退。南詔國為唐朝西南方的鄰國,雙方時有交戰,9世紀中期南詔數度攻打安南,863年更占據府城大羅(又稱羅城、安南城,即今河內),866年才由唐將高駢奪回。唐廷從此採行藩鎮制度統治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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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靜海軍節度使”,由高駢任節度使。高駢管治時致力建設,重修大羅城,整頓河道以便航行。唐代人的河渠工程對越北有相當建樹,據《天威徑新鑿海派碑》所述,當地河流原本危險難行,“舟人所歷,毛髮自寒”,經整頓後“則安流坦途,不復經斯險矣”。
唐朝衰亡時,交州土豪曲氏家族掌管靜海軍節度使一職,與中國嶺南的南漢政權相爭。930年南漢滅曲氏,但交州本地將領楊廷藝等仍爭奪自主權。938年,廷藝舊將吳權控制當地,南漢出兵討伐,吳權在白藤江植入大樁,待潮漲時引南漢軍船來到,此時潮水退卻,南漢軍船因碰到大樁而擱淺,吳權乘機派舟師擊敗南漢軍隊。戰後,吳權自立為王,建立吳朝。吳權的勝利及建政,在越南獨立進程中具重要意義,後世越南史家評道:“我越之正統,庶幾乎復續矣。”
中國近千年的統治,對越南歷史產生深遠影響。史家陳重金(即陳仲金)歸納指出:“我交州地區自漢以迄於五代仍是內屬中國之地,因而中國的治亂也影響到我們的國家”;“當儒教、老教(指道教)、佛教在中國興盛之時,我交州之地還屬於中國,因而我們的人也皈依了這些宗教。後來我國自主之後,這些宗教更形興盛,例如佛教盛於丁朝、前黎朝和李朝,而儒教盛於陳朝以降。凡風俗和政治大抵都是由學術和宗教演化而出。而我們的人已尊奉了中國的學術和宗教,則我們的一切也都完全效法中國。”

早期中南部國家

占婆立國及崛起
主詞條:占婆國
占婆國(曾統治越南河靜省的橫山至平順省的藩切一帶),又有“林邑國”、“占波國”、“環王國”、“占城國”等名稱,由占族(源於印度民族)建立,語言屬於馬來·玻里尼西亞語系,使用布拉赫米文,後成為占族文字。文化方面受印度文化影響,主要宗教為婆羅門教(今印度教)。開國歷史源於公元137年,東漢轄下的日南郡象林縣爆發占族人區連領導的叛變,殺縣令,從東漢獨立,建林邑國。自東漢以後,歷吳、晉、宋、齊、梁等朝,林邑國多次派使入中國朝貢通好,但雙方亦時常兵戎相見,交戰地點主要為中國轄下的交州郡縣。梁朝時李賁起義,林邑人攻李賁,但反被李賁擊退。隋朝時,煬帝於605年攻取林邑,不久林邑人復國,並繼續派使到中國入貢。
8至9世紀時(中國文獻稱當時的占婆國為“環王國”),占婆處於第五王朝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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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軍事行動活躍,於774年擊破爪哇海盜;803年及809年侵擾唐朝安南都護府治下的驩、愛二州,並以“伸其如太陽之長臂,以焚暗如黑夜之中國民族”自詡。大約與此同時,占婆又與吉蔑國為敵,出兵該國。
10世紀越南人建國,此後不停對占婆國進行戰爭、蠶食和吞併,到17世紀末終於被割據南方的阮主所滅。
扶南國
主詞條:扶南
扶南國為一印度化國家,位於湄公河下游及湄三角地區,極盛時期掩有越南南部、湄公河中游、湄南河流域及馬來半島大部份。3世紀時,扶南國在航海商路上占有優勢,處於必經之中轉站的地位,在外交上相當活躍,與印度的穆倫達(Murunda)王朝、中國東吳有使節往來。到6世紀起,扶南領土遭到印支半島(即中南半島)上另一國家真臘(高棉)逐漸蠶食,到7世紀時被完全吞併。

立國及封建體制

吳朝及丁朝
吳權擊退中國南漢軍隊,據有交州之地(即今越南北部),於939年建政稱王,設官職,定朝儀,奠都古螺(即東英縣),是為吳朝。吳權在位僅六年(939─944年),死後國內發生內閧,演成十二使君各據一方的局面。至968年,華閭峒(在今寧平省)豪族丁部領擊敗各地使君,統一國家。丁部領隨即即皇帝位(後世稱為丁先皇,968─979年在位),建立國號大瞿越,定都華閭(在今寧平省),是為丁朝,到970年(太平元年)開始使用年號“太平”。丁朝遣使到中國宋朝朝貢,宋太祖冊封丁部領為“交趾郡王”,越南自此守朝貢之禮。丁朝在國內整頓統治體制,制定文武官員之位、施行嚴刑、編置十道軍制,後世史家認為丁朝有了這些措施,已達到“制度略備”的治國水平。
在後世史學界,並未將吳朝視作正統政權和國家獨立之始,而只算作割據政權,到後來丁部領成立丁朝,建國號“大瞿越”,受宋朝冊封,才算國家獨立之始。越南封建時代史家就認定丁朝是“我越正統之君,實自此始”。
丁朝傳至廢帝丁璇(979─980年在位),年方六歲,太后楊雲娥與時任“十道將軍”的重臣黎桓勾結,朝政落入黎桓手中。此時宋朝出兵攻越,眾將見皇帝幼弱,憂慮局勢危急,便支持黎桓稱帝,以抵抗宋軍,於是丁朝滅亡,前黎朝建立。
前黎朝
980年(天福元年),黎桓稱帝(後世稱為大行皇帝,980─1005年在位),建立前黎朝,仍以華閭為國都。黎桓稱帝後的首要任務為抗擊中國宋朝軍隊。981年(前黎天福二年),黎桓在白藤江與支棱(在諒山省)等地與宋軍交戰,最終擊退宋軍。戰後,黎桓為免與中國長期對抗,乃向宋朝入貢,以遵行朝貢之禮。993年(興統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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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冊封黎桓為“交趾郡王”,後又加封“南平王”,雙方關係和平發展。
內政方面,前黎朝繼續完善統治體制,沿襲丁朝制度,在全國設十道軍,由皇帝本人掌握軍權;實行中國古代的政制模式,在中央設太尉、總管等官職,地方有州、府、縣、社的設立;黎桓分封諸子為王,分封到各地讓其治理,加強黎氏朝廷對各地的控制。
前黎朝對鄰近地區采擴張政策。黎桓擊退宋軍後,便南侵占城國,擄獲士卒及財寶。因宋朝與占城關係密切,宋太宗乃於985年(天福六年)及990年(興統二年)兩度派使到越,要求黎氏朝廷“保國睦鄰”、越占兩國應“各令保境”。黎桓又於999年(應天六年)平定何蠻洞(在今清化省),提高前黎朝聲威。
黎桓死後,兒子黎中宗在位僅三天,被弟弟黎龍鋌所弒,龍鋌稱帝(世稱臥朝皇帝,1005年─1009年在位)。黎龍鋌性格暴虐,到1009年(景瑞二年)去世時,其子年幼,禁軍將領李公蘊取代黎氏,自立為帝,開創李朝,前黎朝告終。
佛教在前黎朝得到盛行,黎氏政府任用高級僧侶參政、興修寺廟、派人到宋朝求取佛經,寺廟獲得大量田產及佃農,佛教遂成為越南統治者的管治支柱之一。
李朝
1009年(黎景瑞二年,李順天元年),李公蘊建立李朝,是為李太祖(1009─1028年在位)。1010年(順天二年),李公蘊因見唐代建成的大羅城地勢險要,交通便利,氣候舒適,具備成為國都的條件,乃自華閭遷都於此,改稱升龍。李朝國號,於1054年(龍瑞太平元年)由李聖宗(1054─1072年在位)定為“大越”。
李氏王朝繼續完善國家制度,設文武大臣職位,官分九品,鞏固中央組織,分全國為二十四路,由文人出任長官,君主又分封諸子為王,領兵鎮守要地。佛教成為國教,僧侶為統治階級一員。1070年(神武二年),李聖宗為表尊崇儒學,修建文廟,祭祀孔子、周公等儒家代表人物。1075年(太寧四年),李仁宗(1072─1127年在位)設科舉取士,到李高宗時(1175─1210年在位)舉行三教考試,使科舉制度在越南奠定基礎。李氏朝廷對於有功的貴族及官員分封土地,稱為“拓刀田”。在軍隊編制方面,李朝按戶籍調動男丁,平時生產,戰時出征;設立正兵(禁軍)及番兵(地方兵),使軍方互相制衡,受王室調度。法律制度方面,李太宗(1028─1054年在位)於1042年(明道元年)制定《刑書》,是為越南最早的成文律書。
李朝對外時有戰事。1014年(順天五年),李朝擊敗中國西南的大理國(又稱“鶴柘蠻”)軍隊,斬獲士馬不可勝數。11世紀中葉,位於宋越邊境的廣源州(在今中國廣西及越南高平邊境一帶)首領儂智高稱帝起兵,被李朝出兵征討,後來儂智高輾轉逃入宋朝、大理而被殺,李朝遂將廣源州順手而得。對於南鄰占城國(即占婆),李朝加以侵略,奪取其土地。1069年(神武元年),李朝攻入占城國都佛逝,俘擄占城王,占城割讓地里、麻令、布政三州(三州在今越南廣平省及廣治省一帶),以換取李朝釋放國王回國。1075年(太寧四年),李朝得知宋朝有意來犯,乃派大將李常傑進行對宋之戰,李軍攻入宋境,在邕州、廉州、欽州等地肆行屠殺,最終宋軍反擊,攻至越南境內的富良江(紅河一帶),李朝乃提出議和,結束戰事,雙方關係改善。李英宗時(1138─1175年在位),獲南宋封為“安南國王”,從此越南有“安南國”之稱。印支半島上的真臘(又稱占臘,即高棉,當時為吳哥王朝)亦為李朝進攻對象,中國文獻稱“占臘素不習兵,與交阯(指李朝)鄰,常苦侵軼”。13世紀初,真臘一度吞併占城,並出兵攻越,但被李朝所擊退。
李朝君主崇信佛教,在國內大興土木,興修佛寺,當時銘文資料有“於是或京師而緬思梵福,紺宇星分;或州縣而擬報洪恩,靈祠棋布”的記錄,形容寺廟眾多,其中著名的有河內延祐寺(即一柱寺)。藝術文化亦取得發展,流傳至今的水上木偶戲,便是始自李朝。
李朝晚年,內亂頻生。李惠宗時(1211─1224年在位),即墨鄉(在今南定省)豪族陳嗣慶以武力控制朝廷,朝政大權遂落入陳氏家族手中。嗣慶死後,其兄陳承、從兄弟陳守度繼續掌權。李惠宗女兒李佛金繼位(即李昭皇),陳守度為取代李朝,安排陳承之子陳煚娶昭皇,不久昭皇傳位給陳煚,李朝遂亡,陳朝建立,時為乙酉年十二月。
陳朝
陳朝承接李朝晚年的內亂局面,在建政之初便整頓統治基礎,實行太上皇執權模式,政府又編定官民戶口賬籍,制定刑律,沿用李朝科舉制度,晉用儒家學者,中央設三公、三少、太尉、司馬、司徒、司空等職,各地設路、州等行政單位。
陳朝初年遇上蒙古帝國(元朝)的入侵。1257年(元豐七年),蒙古對越出兵,攻破國都升龍,但因陳太宗皇帝、重臣陳守度竭力抵抗,加上蒙古軍隊不適應越南環境而撤退。陳氏朝廷向蒙古提出願意“三年一貢”,蒙古遂封陳朝君主為“安南國王”。[2]但其後,忽必烈以陳朝皇帝不親自入貢、擊傷元朝使節等理由,於1284年(紹寶六年),遣皇子脫歡(又作脫驩、脫歡)率軍攻越,陳朝宗室大將興道王陳國峻指揮抗戰,元軍雖曾占有優勢,更攻破升龍,但越方堅決抵抗,到1285年(紹寶七年),越軍在鹹子關、章陽渡、西結、萬劫等地擊敗元軍,元軍又因天氣炎熱而撤退。1287年(重興三年),脫歡再次統兵南下,越人繼續抵抗,1288年農曆正月,越軍截獲元軍糧船,脫歡見勢不利,有感“地熱水濕,糧匱兵疲”而撤退,元軍在白藤江再被越軍重挫。戰後,陳朝遣使到元朝朝貢修好。忽必烈於1294年(興隆二年)去世,後繼的元成宗決定罷征,兩國不再開戰。
越南社會文化在陳朝取得相當大的進展。因陳氏朝廷重用儒臣,儒家思想得到尊崇。佛教寺院仍具一定勢力,陳朝銘文記載有些寺廟獲朝廷封賜土地田產,列為“官中寺”,明文規定“敢侵犯者,拿呈行罪”,以保障其擁有權。本土文化中的字喃,自9世紀開始形成,發展至陳朝已成為社會交際的一種文字。在史學方面,1272年(紹隆十五年),陳朝政府令學者黎文休編修《大越史記》,開創了越南修本國史的先河。
陳朝對南鄰占城國(即占婆國)奪取土地。1306年(興隆十四年),陳朝將玄珍公主嫁與占城王,以割取烏州(後改名為順州,即廣治省肇豐縣)及里州二地(後改名化州,即承天省廣田縣)。但在陳朝晚期,占城國變成大患。占城王制蓬峨(又作阿答阿者)在位時(1360─1390年),連番攻打陳朝,曾於1371年(紹慶二年)、1377年(隆慶五年、昌符元年)、1378年(昌符二年)攻破越都升龍,擄掠而歸,1377年的戰事中更擊斃陳睿宗皇帝。最終,1390年(光泰三年),制蓬峨進攻陳朝時被越軍擊斃,占城國的威脅乃告一段落。另一印支半島國家暹羅(即泰國),在1313年(興隆二十一年)入侵占城,當時陳朝援助占城,調動軍隊擊退暹軍。
中國元朝於1368年(大治十一年)被明朝取代,明太祖與陳朝政府互派使節通好,明廷冊封陳日煃(即陳裕宗)為“安南國王”,雙方建立宗藩關係。明太祖將安南國列入“不征之國”,以求維持雙方友好關係。
陳朝後期,君主昏庸,生活奢侈腐化,政局走向衰微,呈現不穩狀態。1369年(大治十二年、大定元年),陳裕宗死後,其母憲慈皇太后迎立楊日禮為帝,日禮即位後卻殺害太后,對陳朝宗室造成威脅,群臣擁立裕宗之兄陳暊為帝(是為陳藝宗,1370─1372年任皇帝;1372─1395年任上皇),陳氏家族奪回權力。到陳末,民眾起事頻仍,有阮清作亂於清化、范師溫作亂於國威並一度攻入升龍,後均被朝廷討平。
外戚黎季犛(後改姓胡,又名一元)因得上皇藝宗信任,成為權臣。黎季犛在貨幣、土地、文教、官制等方面實行改革,又於1396年(光泰九年)遷都至清化府,這些舉動被史家陳重金(即陳仲金)認為是“大肆更張,用以收買黨羽”及“以便篡位”。朝中雖曾出現反黎季犛勢力,但都被黎季犛剷除。1400年(建新三年、聖元元年),黎季犛廢黷陳朝末代君主少帝(1398─1400年在位)而自立,建立胡朝,陳朝遂亡。
胡朝
黎季犛(1400年任皇帝,1401─1407年任太上皇)奪位後,恢復祖先的胡姓,自稱中國虞舜之後,改國號為“大虞”。次年(1401年,紹成元年),胡季犛效法陳朝舊制,退位給兒子胡漢蒼(又名 ,1401─1407年在位),自稱太上皇,掌握朝政。胡朝繼續進行改革,包括整頓武備,修造戶籍以擴充軍源,開徵商船稅項,改訂田賦徵收額數,調整科舉制度,修訂法律,設定醫署等等。對南鄰占城,胡朝於1402年(紹成二年)出兵入侵,迫使占城政府割讓占洞、古壘兩州,胡朝遂把領土推進到今廣南省、廣義省地區。占城不滿,乃於次年(1403年,開大元年)遣使節到明朝投訴。明成祖得悉後大加注意,並派人譴責胡朝政府。
胡朝謀求與明朝交好,胡漢蒼於1403年以陳朝外孫的名義獲明朝封為“安南國王”,但後來的連串事件使胡明雙方關係轉壞。明朝指控胡朝侵犯明朝的思明府、祿州、西平州、水平寨等地,但胡朝政府卻置之不顧。此外,有陳朝遺臣入明控訴胡氏,1404年(開大二年),陳朝舊臣裴伯耆到明廷,說出胡季犛奪權及打壓異己的實情,要求明廷出兵“擒滅”胡氏;後又有人自稱陳朝宗室子孫陳天平(又作陳添平),向明帝奏言胡朝奪取陳氏政權,又說胡氏“欲抗衡上國(指明朝)”。明成祖為此遣使到越責問,胡朝只好派人到明謝罪,並提出迎接陳天平回國。1406年(開大四年),明朝派軍五千護送陳天平返國,然而胡季犛在邊境截殺,擒殺陳天平。明朝隨即派大軍南下,在1407年(開大五年)接連攻陷東都(即升龍)、鹹子關(在興安省)等地,直逼國都清化府西都城,胡氏父子出逃,最終被明軍擒獲,胡朝滅亡,越南國土被明朝吞併。
在明軍攻滅胡朝之際,越南民眾向明人要求實行直轄統治。《大越史記全書》記載,“明詔遍求陳氏子孫立為國王。官吏耆老人等累稱為黎氏(指胡氏父子)滅盡,無可繼承陳後,請安南國本交州,願復古郡縣,與民更新”,明朝政府乃在越南設立都指揮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等官署,改地名為“交址”(又作交趾、交阯),進行統治。
屬明時期
中國明朝侵略並占領越南,進行直接統治,後世歷史學者稱之為屬明時期(1407─1427年)。明人入據越南初期,曾嘗試以寬厚為務,但越南民眾視明朝為外人入侵,對其統治甚為不安。後來明朝官員對越南民眾加深剝削,如中官馬騏在越南採辦時“大索境內珍寶”,加劇越人不滿,紛紛起事。明朝占領後不久,便有陳朝後人陳頠在謨渡(屬寧平省)起事,自稱“簡定皇帝”(1407─1409年在位),改元興慶,意圖恢復陳氏王朝,史稱其勢力為後陳朝(1407─1413年)。不久因作戰失利,逃入乂安繼續抵抗。1409年(興慶三年、重光元年),另一位陳氏後人陳季擴被陳朝遺臣擁立為帝,改元重光(史稱重光帝,1409─1413年在位),襲獲陳頠,尊之為太上皇以共同抗明。明朝調軍增援,先擒陳頠,後於1413年(重光五年)攻破乂安,陳季擴逃至化州,最終被明軍俘獲,後陳朝滅亡。[3]
約於屬明時期的同時,明朝太監鄭和七次出使南洋及印度洋一帶(1405─1430年),占城國為當時的重要交通樞鈕,鄭和船隊便多次到訪占城國的新州(今越南歸仁)。
明朝時期的安南
明朝時期的安南
1418年,清化藍山豪族黎利自稱“平定王”,起事反明,史稱“藍山起義”,與明軍爭持數年後,黎利採行“先取茶隆(在今乂安省),略定乂安,以為立腳之地,資其財力,然後返斾東都”的策略,先控制越南中、北部地區。黎利軍漸漸取得優勢,在1426年崒洞之役(崒洞又作 洞)、1427年支棱之役等重要戰事重挫明軍,進占東關城(即河內)。至此,明廷決意罷兵,冊封陳皓(黎利擁立的傀儡君主)為“安南國王”,越南恢復獨立自主。[4]

封建時代後期

後黎朝前期
黎利擊敗中國明朝占領軍後,發布《平吳大誥》,宣示其驅逐明人,復興國家的功業及建立政權的合理性。1428年(順天元年),黎利稱帝,是為後黎太祖(1428─1433年在位),國號“大越”,建立後黎朝。明朝亦冊封黎利及承認其政權,兩國訂立黎氏向明三年一貢之例,明朝不干涉越南內政,保持和好。
後黎朝傳至仁宗皇帝(1443─1459年在位)時,發生諒山王黎宜民(仁宗長兄)奪權事件,仁宗被弒,宜民登位(1459─1460年在位)。群臣因見黎宜民肆行殺戮,便將之推翻,迎立仁宗之弟黎灝為帝,是為聖宗皇帝(1460─1497年在位)。聖宗在位期間,對國政有多項調整。後黎朝前期的百年間,對外軍事行動頻繁。對中國方面,後黎朝邊官時加侵擾其南部邊境,到1469年(光順十年),占城進攻化州,黎聖宗出兵討伐占城。越兵於1471年(洪德二年),攻破占城,奪取其大部份國地。後黎朝前期,越南文化水平獲得提高。黎朝君主壓抑佛教及道教,重視儒學(理學),在教育和科舉制度上培養儒士任官,以及成為重要學者、詩人、文學家、史學家等等。
聖宗去世後,憲宗(1497─1504年在位)仍能達至文治。但其後的威穆帝(1505─1509年在位)、襄翼帝(1510─1516年在位)都恣行暴虐及荒淫無度,先後被貴族大臣所殺。最終,莫登庸擒殺昭宗,並於1527年(統元六年、明德元年)逼恭皇退位,登基為帝,建立莫朝。
南北朝
莫登庸(即莫太祖,1527─1529年在位)奪取黎氏帝位後,有鑒於長期以來“制度稍弛”,乃在兵制、田制、官制等方面作出調整,“仿各前朝官制,依例編補充之”。與此同時,中國明朝注意到莫氏代黎的政局發展,並有意恢復黎氏。於1533年(黎元和元年、莫大正四年)擁立黎昭宗少子黎維寧為帝,是為莊宗(1533─1548年在位),後黎朝恢復帝統。1543年(黎元和十一年、莫廣和三年),黎氏攻取西都清化。後世將統治清化以南的黎氏朝廷稱為南朝,統治山南以北的莫氏朝廷稱為北朝,此一歷史時期(1527─1592年)便被稱為南北朝。
南北朝雙方戰事頻繁,意在消滅對方。1559年(黎正治二年、莫光寶三年),鄭檢北伐,攻取多個地區,不料莫朝宗室將領莫敬典領兵直趨南朝首都清化,鄭檢見情況危急,唯有放棄占領區,回保清化。1570年(黎正治十三年、莫崇康五年),鄭檢去世,莫敬典領兵南下,鄭檢之子鄭松指揮諸軍抵抗,莫軍不勝,糧盡而回。1573年至1583年年間,莫朝多次進攻南朝清化、乂安等地,但鄭松致力堅守,莫軍無功而回。因鄭松威權日盛,南朝黎英宗皇帝(1556─1573年在位)企圖剷除,但反被鄭松所弒,改立黎維潭為新君(即世宗,1573─1599年在位),鄭松繼續掌權。1592年(黎光興十五年、莫洪寧二年),鄭松攻破北朝首都升龍(即河內),斬莫朝君主莫茂洽(1562─1592年在位),後黎朝遷回升龍以作國都,北方莫朝終結。其後,鄭松掃蕩莫氏殘餘勢力,只有莫敬恭占據高平,並由於明朝乾涉,後黎朝唯有讓莫氏保有高平。
後黎朝後期
1592年,後黎朝大將鄭松擊破北方莫朝,黎氏朝廷重返升龍。此時鄭松權勢炙手可熱,自任“都元帥總國政尚父平安王”,掌握官吏任免、徵稅、抽丁、治民等權,地位世襲,人稱“鄭主”,黎皇只負責臨朝聽政及接見使節,後世史家以“黎氏為皇,鄭氏執政”來形容此一局面。越南南部則由阮氏家族控制,早在黎莫南北對峙期間,黎朝大臣阮淦之子阮潢因見鄭檢猜忌自己,便自請出鎮順化,時為1558年(天祐二年)。阮淦在順化積極經營,爭取人心,到日後發展成“阮主”政權。及後於1593年至1600年期間(光興十六年至弘定元年),阮潢協助鄭松掃蕩莫氏勢力,但仍被鄭松所忌,適值朝中官員紛紛征討鄭松,阮潢乃向鄭松詐稱協助討賊,乘機返回順化,派軍把守廣南,控制南方。阮潢又將女兒嫁給鄭松之子鄭梉,結成姻親,尋求和好,但鄭阮對峙之局已形成。
鄭阮之爭
鄭阮兩派在1627年至1672年期間進行了七次交戰。第一次(1627年,永祚九年)、第二次(1630─1633年,德隆二年至五年)、第三次(1635─1643年,陽和元年至九年)及第四次(1648年,福泰六年)交戰,為鄭主策動南征,但都被方阮主擊退。其後阮主發動第五次交戰(1655─1660年),反擊鄭主,阮軍一度奪取蘭江(即大江)以南的奇華、石河等七縣,鄭氏將領鄭根等奮力抵抗,收復失地。第六次交戰(1661─1662年)中,鄭主鄭柞挾黎神宗皇帝南征,但未能獲勝,糧盡而回。第七次交戰(1672年),鄭主再挾黎嘉宗皇帝南下,但始終未能攻滅阮氏。最終,雙方劃定 江(即今爭江)為界,鄭阮各管一方之局遂定,史稱“自是南北弭兵”。
北方鄭主及南方阮主均致力經營其割據地。鄭主為求兵源穩定,采“優兵”和“一兵制”抽調兵丁,分別防守京師升龍及各鎮,是為鄭氏重要基石。在官制、刑律方面依照後黎朝制度調整而成。在教育上仍重儒學,重定科舉規則,並特設“武學堂”。經濟方面按唐朝租庸調法而加以斟酌修改,另又開設多種稅項,開採礦產,鑄造貨幣,統一度量衡。鄭氏又肅清北部的割據勢力,1677年(永治三年),高平割據者莫元清參與雲南吳三桂反清,鄭氏乘其不暇襲取高平。與此同時,宣光鎮守將武公俊作亂,“一方之民為之騷動”,鄭氏在1689年(正和十年)得到清朝雲南總督協助,執獲武公俊。在18世紀,北部有多次反鄭事件,起事者包括後黎朝宗室、朝臣、農民等等,但都被鄭主所平。在對外方面,鄭主與取代明朝的清朝建立宗藩關係,雙方在1660年代開始互派使節,鄭主派使赴清朝貢,清廷冊封黎氏君主為“安南國王”。其後雙方持續友好,清朝康熙、雍正、乾隆諸帝,先後贈送“忠孝守邦”、“日南世祚”、“南交屏翰”的題字及扁額給黎氏朝廷,以示重視對越關係。
南方阮主創設自身的統治架構。其政權有“三司”(差司、將臣吏司、令史司)及知縣知府等官署;阮主設立科舉,並親自主持;建立武備力量,整頓軍隊,設大炮鑄造廠、射擊場等架構;設立賦稅、礦稅、進出口稅等,以維持阮主財政。對外方面,阮氏政權在印支半島擴張,於1697年(正和十八年、阮福淍七年)略取占人所余土地,設平順府,占城國至此滅亡。1698年(正和十九年、阮福淍八年),阮將阮有鏡奪取高棉(又作高蠻、高綿、高綿)轄下的湄公河三角洲,設定嘉定府以作統治,西貢(又稱柴棍,今胡志明市)等地遂入越南版圖。1708年(永盛十年、阮福淍十八年),高棉國所屬的河仙(又作河仙,今堅江省)領袖鄚玖向阮主稱臣。此外,阮主曾於1702年(正和23年、阮福淍十二年)遣使到廣東,請求清朝冊封,但不果。
歐洲葡萄牙、法國等國的天主教耶穌會傳教士從17世紀初開始約二百年間,到越南進行傳教活動。踏入18世紀後半期,南方阮主政治敗壞。1789年(昭統三年)昭統帝逃入中國,後黎朝滅亡。
西山朝
“西山朝”為18世紀晚期歸仁西山邑阮氏三兄弟所創。1771年(景興三十二年、阮福淳七年),阮氏兄弟發動起義,先後滅阮主、鄭主、後黎朝,橫掃全國。阮岳於1778年(黎景興三十九年、阮岳泰德元年)稱帝(1778─1793年在位),後又自稱“中央皇帝”,居于歸仁。阮惠亦於1788年(黎昭統二年、阮岳泰德十一年、阮惠光中元年)稱帝,駐於富春(順化),年號光中,故被稱“光中帝”(1788-1792年在位)。乾隆帝封他為“安南國王”。
西山朝的阮惠在治國制度上,設三公、三少、大司徒、大司寇、大司馬等中央官職,在地方上設鎮、縣;在科舉制上,阮惠命以字喃出題及作答;又編造人民簿籍,向人民派發“信牌”以作管理。
“舊阮”在阮福映領導下逐步爭奪越南政權。1787年,阮福映獲法國人百多祿協助,與法國政府簽訂《越法凡爾賽條約》,內容包括阮氏以割讓土地為條件,換取法國軍事支援,後來法國政府雖未有履行,但百多祿仍自行籌集人員及彈藥以助阮氏。1789年(黎昭統三年、阮岳泰德十二年、阮惠光中二年),阮福映奪取嘉定城一帶,在這裡發展農業、商業,整頓武備,以征討西山。而西山朝又發生內哄,1798年(阮光纘景盛六年),阮惠之子景盛帝與阮岳之子阮寶不和,景盛帝殺阮寶。阮福映乘西山內部鬥爭,於1799年(阮光纘景盛七年)攻取歸仁,1801年(阮光纘寶興元年)擊敗景盛帝軍隊,奪取富春(即順化)。1802年(阮光纘寶興二年、阮嘉隆元年),阮福映在鎮寧之役重挫景盛帝,西山殘兵僅“什存其一”。阮福映乘勝追擊,連克清化、升龍等地,擒景盛帝,西山朝亡。
阮朝
1802年(嘉隆元年),阮福映滅西山朝即位,改年號為嘉隆(是為阮世祖,又稱嘉隆帝,1802─1819年在位),建立阮朝。
由於黎末以來的大動亂,社會殘破,嘉隆帝曾說“一切民情國計,籌畫方殷”,致力恢復經濟,重建封建架構,穩固政權。嘉隆帝厘定丁稅、田稅,在歉收之年可酌情寬減。在政治架構方面,嘉隆不設宰相,以六部管諸事,在全國各地分設二十三鎮及四營,每鎮挑選兵丁以作防務,君主委任親信擔任長官,稱為“五軍都統”。法律方面,嘉隆頒行《嘉隆法典》(即《皇越律例》),以維護社會秩序。此外又實施科舉,尊重儒學,獎勵學術,促進教育事業。明命帝時(1820─1840年在位)對中央及地方的官僚系統再作修訂,中央設內閣管領諸事,又效法宋朝樞密院及清朝軍機處而置機密院,處理重大政務,又劃定九品正從官制;改地方各鎮為省;對少數民族採取“流官制”,由朝廷派員監督酋長言行。阮朝自嘉隆帝便推行君主集權制,以“四不”為其統治模式,即不設宰相、不選拔狀元、不立皇后、不封賜王爵給皇族以外人士。立法、司法、監察、軍政、執法之權均操於皇帝。
外交方面,阮朝恢復與中國清朝的宗藩關係,與法國從交好到交惡,在印支半島則積極增加影響力。嘉隆帝立國之始,便派使到清,求封為“南越國王”,清朝嘉慶帝不認同“南越”二字,改封阮福映為“越南國王”,於是開始以“越南”為國名。對於法國,因嘉隆帝曾在開國戰爭中求助於法人,故此阮朝初年優待朝中的法籍人士,並讓法國商船到越南貿易。但對於《越法凡爾賽條約》,嘉隆則稱法國政府並未履行為由而作廢。明命時,禁止歐洲傳教士在越南傳教,越法關係轉差,,法人便對明命有所不滿,批評他“將法國人的恩惠拋之腦後,與歐州人為敵”。對印支半島上鄰國高棉(又有真臘、高蠻等名稱),阮朝繼承阮主時期的入侵政策,嘉隆時期便迫使其成為朝貢國,由阮廷冊封高棉國王。暹羅(今泰國)亦企圖干涉高棉內政,嘉隆乃派軍進駐高棉,由其親信黎文悅負責率領,又在南榮(即金邊)修建城池,以“讋服”暹人,達至阮朝“保護”高蠻的目的。到明命時改變高棉的行政區劃,使之同化于越南。此外,明命又與暹羅國爭奪寮國國土,經多次用兵後,阮朝將國界擴張至湄公河,與暹羅接壤。紹治時因南掌寇邊,阮廷採取“民聚地辟,邊備日完”的方針,在邊地增設官署,招募兵勇、土民、清國商人開墾該區及防範南掌。基於阮廷的積極經略,其領土有所擴張,史稱阮朝“奄有安南,一統輿圖,幅 所暨,南抵暹、臘,北夾清國,東至海,西逾哀牢。”
嗣德年間,法國逐步進犯越南,從1856年(嗣德九年)起進攻沱㶞及嘉定等地,是為“法人取越南之濫觴”。1861年(嗣德十四年)法軍在對華作戰後全力進侵南圻。1862年(嗣德十五年),迫使阮朝簽訂第一次《西貢條約》,割讓邊和、定祥、嘉定等地給法國。在法國軍事壓力下,曾有改革志士阮長祚向嗣德提出學習西方技術、改善政府素質等方案,雖得嗣德帝注意,但遭朝中官員反對,並隨著阮長祚去世而作罷。1867年(嗣德二十年)法國出兵侵占南圻西三省(安江、永隆、河仙),又於1873年(嗣德二十六年)攻陷河內,當時雖有中國黑旗軍劉永福援越抗法,在河內大敗法軍,擊斃法國將領安鄴,使法軍“膽破心寒”,但越南官員卻態度消極,正如越共史家陳輝燎指出:“法軍前進到什麼地方,那裡的阮朝官吏就望風歸降。”1874年(嗣德二十七年),越法簽訂第二次《西貢條約》,其內容為法國承認越南的主權及獨立,而阮朝須承認整個南圻為法國領土,並開放河內、施耐汛(即歸仁市)等地為通商口埠,法人既奪得領土,又取得在越南境內來往、經商之權。1882年(嗣德三十五年),法國再次出兵,攻打河內,次年(1883年,嗣德三十六年、協和元年、建福元年)占領順安港,迫使阮朝簽訂《順化條約》,承認越南為法國保護國。就在阮氏朝廷向法人節節退讓的同時,清朝與法國就越南問題展開中法戰爭,越南境內亦掀起激烈的反法鬥爭。

法占時期

主條目:中法戰爭
1859年起,法國以保護傳教士和天主教徒的名義,逐步占領湄公河三角洲的主要城市柴棍(西貢),於1862年控制越南南部。又於1884年控制整個越南,歸入法國在中南半島的殖民地之內,為此與越南的宗主國清朝爆發了清法戰爭(1883年至1885年);與此同時,法國傳教士為本來採用漢字的越南,設計了一套以拉丁字母為基礎的拼音文字,就是現在越南人稱呼為“國語”的拉丁化越南文字。
1904年開始,越南的資產階級民族主義革命家潘佩珠流亡海外成立維新會,後來在1912年見到中國的辛亥革命成功,並於中國廣州改組為越南光復會,此團體成員曾先後潛回越南發動武裝起義,試圖推翻法國殖民政權,卻因倉促的行動與裝備的落後而遭遇失敗。之後潘佩珠於1925年遭到法國殖民政權特務的綁架,並押解回越南而終生軟禁。到了1930年,越南的共產主義革命家胡志明得到蘇聯莫斯科的協助,組建了印度支那共產黨,並開始在北越領導對抗殖民運動。
1940年,日本進侵越南,美國為了對抗日本的侵略而對胡志明革命勢力提供軍事支持,並承諾戰後支持越南尋求獨立。1945年,日軍宣布投降之際,胡志明在河內宣告獨立並建立“越南民主共和國”。但美國和法國政府達成秘密協定,繼續讓法國殖民政權統治越南,胡志明轉而向蘇聯尋求支助。1954年,當北越軍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指揮和援助下取得奠邊府之役大勝之後,再次宣告獨立,並立即得到蘇聯和中國更廣泛的支持。為了跟以胡志明為首的北越對抗,法國政府在日內瓦和會(1954年)上宣布將權力移交給阮朝的末代皇帝阮福晪(保大皇帝),並成立名為“越南國”的南越政府而和胡志明領導的北越政府抗衡。阮福晪並且委任了吳廷琰為首相。1955年,吳廷琰在美國的支持下簽署法令廢除皇室,並宣布自立成為“越南共和國”的總統。

越南戰爭

主條目:越南戰爭
受到美國等西方反對共產主義制度的國家支持,以吳廷琰為首的南越政府拒絕在最後期限1955年7月前和北越政府就普選問題進行磋商。南越拒絕遵守巴黎協定,並宣布成立共和國,北越隨即由胡志明宣布建國。為保障
越南戰爭
越南戰爭
南越政府的發展,美國在1960年代對南越的經濟和軍事援助從不間斷,直到1973年南北雙方簽訂停火協定為止。之後,美國從南越撤軍。
兩年後的1975年4月30日,北越軍隊擊敗南越政府,成立“南越南共和國”,翌年兩越在北越領導下統一。1976年,“越南民主共和國”更名為“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這次戰爭總共導致三百八十萬人死亡,其後遺症在戰爭結束之後二十年也未能平息。香港的越南船民直到1997年之後才全部被遣返越南。

統一至今

越南統一後內政、外交傾向蘇聯陣營,與周邊國家交惡,先後發動了入侵寮國和高棉的戰爭,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泰國發生邊界衝突。1979年越南在蘇聯政府支持下在同中國的邊境地區發動了戰爭,這場戰爭被後人稱為中越戰爭,歷時28天。在這期間,中國人民解放軍奪取諒山等3座省會,逼近越南首都河內後撤回本國境內,中越兩國從此開始了長達十年的邊境流血衝突。
長期的邊境戰爭對越南的經濟造成極大的衝擊,失敗的社會主義政策以及立國以來與西方國家對立關係的都造成負面影響。直到1989年越南從高棉撤軍,1990年代,中越關係好轉,美國也解除了部分對越南的經濟封鎖,逐步開啟對歐美國家的經貿關係,隨之而來的是經濟快速的發展,成為東南亞新興發展的經濟體之一。
2006年,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胡志明市市委書記阮明哲在越南第十一屆國會第九次會議選舉中獲得94%的贊成票,當選為越南國家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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