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科學技術局

負責全市科技攻關計畫、星火計畫、火炬計畫、科技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計畫指南的制定和組織實施;指導並會同有關部門推動農村和企業科技進步。 (四)組織實施全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組織制定全市對外科技合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對外科技交流、合作項目的審批工作。 指導、協調市直部門和鎮(辦、場)科技管理工作,積極推動科技興市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鎮(辦、場)黨政領導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考核組織工作。

赤壁市科學技術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全市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法規和措施,並監督執行;
(二)組織擬訂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市直部門和鎮(辦、場)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組織制定促進民營科技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市民營科技工作。負責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負責管理科技技術經費、科技事業費及有關費用的預決算。
(三)組織提出全市高新技術發展戰略與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指導、規範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及高新技術成果的投資入股的認定工作,協調高新科技園建設的相關工作。負責全市科技攻關計畫、星火計畫、火炬計畫、科技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計畫指南的制定和組織實施;指導並會同有關部門推動農村和企業科技進步。
(四)組織實施全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組織制定全市對外科技合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對外科技交流、合作項目的審批工作。
(五)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工作,指導全市技術市場管理工作;指導規範技術交易中貫徹執行契約法情況的監督檢查;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負責全市軟科學研究、科技信息、科技統計、科技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市直部門和鎮(辦、場)科技管理工作,積極推動科技興市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鎮(辦、場)黨政領導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考核組織工作。
(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的防震減災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及省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地震監測預報和地震台網(站)及信息系統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八)負責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和抗震設防要求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的審定和抗震設防要求的審批,對地震安全性評價和抗震設防要求政策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九)承擔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事機構的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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