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

主要職責(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 (六)負責協調口岸各部門各單位之間的關係,並依法做好仲裁工作。 (十一)具體負責全市口岸服務體系的日常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
(二)負責擬定我市口岸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三)負責檢查督促和實施口岸建設、改造及其相應的路、機場、倉儲和聯檢配套設施的建設工作。
(四)負責組織口岸的集疏工作;組織公路、鐵路、進出口企業、各類運輸代理企業及中介服務組織的協作與配合,保證口岸暢通。
(五)督促檢查口岸各查驗單位,按各自的職責和規定,對出入境交通工具、貨物進行監督管理並參與做好檢查、檢驗、檢疫等有關工作。
(六)負責協調口岸各部門各單位之間的關係,並依法做好仲裁工作。
(七)負責組織口岸各單位對職工進行涉外政策、紀律和加強治安的宣傳教育,並會同有關部門對口岸重大涉外問題和嚴重違反紀律的情況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
(八)按照國家關於口岸開放的政策和規定,負責我市口岸開放或關閉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我市口岸作業區的設定、驗收、申報等工作並負責組織落實有關具體事宜。
(九)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口岸建設規劃管理體制和口岸查驗制度改革的建議,向上級反映口岸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和矛盾,並提出解決辦法。
(十)負責溝通贛州、深圳兩地口岸通關的有關情況,及時協調處理我市進出口貨物在深圳通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十一)具體負責全市口岸服務體系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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