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韻

語出:《南史·曹景宗傳》:“詔令 約 ( 沉約 )賦韻。時韻已盡,唯餘‘競、病’二字。 景宗 便操筆,斯須而成,其辭曰:‘去時兒女悲,歸來笳鼓競。借問行路人,何如 霍去病 ?’帝嘆不已。” 宋 洪邁 《容齋續筆·作詩先賦韻》:“ 南朝 人作詩多先賦韻。”

賦韻
拼音: fùyùn 
解釋: 1.猶分韻。指作詩時先規定若干字為韻,各人分拈,依韻作詩。

【拼音】fùyùn 

【注音】ㄈㄨˋㄩㄣˋ
【引證解釋】猶分韻。指作詩時先規定若干字為韻,各人分拈,依韻作詩。《南史·曹景宗傳》:“詔令約(沉約)賦韻。時韻已盡,唯餘‘競、病’二字。景宗便操筆,斯須而成,其辭曰:‘去時兒女悲,歸來笳鼓競。借問行路人,何如霍去病?’帝嘆不已。”宋洪邁《容齋續筆·作詩先賦韻》:“南朝人作詩多先賦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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