賜酺

【詞目】賜酺 《新唐書·高宗紀》:“永淳元年二月癸未,以孫重照生滿月,大赦,改元,賜酺三日。 《清史稿·聖祖紀二》:“乙丑,上閱射,賜酺。

基本信息

【詞目】賜酺
【拼音】cì pú
【注音】ㄘㄧˋ ㄆㄨˊ
【釋義】秦漢之法,三人以上不得聚飲,朝廷有慶典之事,特許臣民聚會歡飲,此謂“賜酺”。後世王朝遂為一種宴飲慶祝活動。
新唐書·高宗紀》:“永淳元年二月癸未,以孫重照生滿月,大赦,改元,賜酺三日。”
《宋史·禮志十六》:“賜酺,自秦始,秦法,三人以上會飲則罰金,故因事賜酺,吏民會飲,過則禁之。 唐 嘗一再舉行。”
明 馮夢龍 《東周列國志》第四十八回:“箕鄭父欲借上元節晉侯賜酺,乘亂行事,議久不決。”
《清史稿·聖祖紀二》:“乙丑,上閱射,賜酺。”參閱《漢書·文帝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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