賜圜

舊時放逐之臣,遇赦召還謂“賜環”。

拼音

cì huán

釋義

舊時放逐之臣,遇赦召還謂“賜環”。語本《荀子·大略》:“絕人以玦,反絕以環。” 楊倞 註:“古者臣有罪待放於境,三年不敢去,與之環則還,與之玦則絕,皆所以見意也。” 唐 張說 《出湖寄趙冬曦》詩之二:“ 湘浦 未賜環, 荊門 猶主諾。” 明 陳汝元 《金蓮記·聞系》:“自解一官,又經數載。 軾 兒謫任 武林 ,未獲賜環訊息; 轍 兒召居諫院,猶然落魄規模。” 清 陳康祺 《壬癸藏札記》卷一:“他書多稱 稚存 賜圜,由 文正 力,蓋非事實也。” 章炳麟 《駁康有為論革命書》:“嗚呼 長素 ,何樂而為是耶?熱中於復辟以後之賜環,而先為是齟齬不了之語,以聳東胡羣獸之聽,冀萬一可以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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