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自由化原則

貿易自由化原則是指限制和取消一切妨礙和阻止國際間貿易開展與進行的所有障礙,包括法律、法規、政策和措施等。 這些貿易障礙不僅是指進口關稅,還包括各種數量限制、政府的某些限制進口的規定及匯率政策等方面的限制措施。這就要求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國根據組織的要求加以調整。世界貿易組織允許各國採取漸進的方法實現貿易自由化。而且從實際出發,開發中國家需要的時間可能相對要長一些。

要點

貿易自由化原則包含五個要點:

1)以共同規則為基礎。締約方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的協定,有規則地實行貿易自由化。

2)以多邊談判為手段。締約方通過參加多邊貿易談判,並根據在談判中作出的承諾,逐步推進貿易自由化。貨物貿易方面體現在逐步削減關稅和減少非關稅貿易壁壘,服務貿易方面則更多地體現在不斷增加開放的服務部門,減少對服務方式的限制。

3)以爭端解決為保障。世界貿易組織的爭端解決機制具有強制性,如某締約方被訴違反承諾並經爭端解決機制裁決敗訴,該締約方就應執行有關裁決,否則,世界貿易組織可以授權申訴方採取貿易報復措施。

4)以貿易救濟措施為“安全閥”。締約方可通過援用有關例外條款或採取保障措施等貿易救濟措施,消除或減輕貿易自由化帶來的負面影響。

5)以過渡期方式體現差別待遇。世界貿易組織承認不同成員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允許發展中成員履行義務有更長的過渡期。

體現

世貿組織的貿易自由化原則在歷次達成的各項獨立的協定中,包括烏拉圭回合的許多協定中都得到較充分的體現。世貿組織的貿易自由化從根本上來說,是通過削減關稅、弱化關稅壁壘以及取消和限制形形色色的非關稅壁壘措施來實現的。主要通過關稅減讓原則、互惠原則以及取消數量限制原則等體現出來。

①關稅減讓原則。關稅減讓的目的,是要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降低進出口關稅,尤其是降低進口關稅的水平,由此進國際貿易的發展。關稅減讓是貿易自由化的實際載體,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

②取消數量限制原則。《關貿總協定》中有關數量限制的一套法律規則,在該協定整體結構中占有幾乎和關稅減讓同等重要的地位。這是因為,在不同形式的非關稅貿易壁壘中,數量限制,尤其進口方面的數量限制最為普通。數量限制措施簡單易行,對貿易的限制作用直接而明顯,針對性強,更符合慣用行政手段的行為和提供產業保護的需要。

數量限制主要有:配額、進口許可、自動出口限制、禁止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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