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黨組書記、副主任
主持人大常委會黨組工作。協助主任分管人大機關、法制、宣傳、信訪工作。具體分管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人民武裝、邊防、消防、人防、國家安全、檔案、保密、信訪、應急、史志等方面的工作。
履歷
1968年9月至1969年1月昌吉軍戶農場接受再教育。
1969年1月至1971年3月昌吉縣公安局工作。
1971年3月至1984年1月昌吉縣民政科科員、副科長。
1984年1月至1995年8月昌吉市副市長、政法委副書記。
1995年8月至1998年2月州物價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1998年2月至2000年11月州政府副州長、政法委副書記。
2000年11月至2007年3月州黨委常委、副州長、政法委副書記。
2007年3月至2007年10月州黨委常委、副州長、政法委副書記(主持自治州政法工作)。
2007年10月至2007年12月州政府副州長、政法委副書記。
2007年12月昌吉州人大黨組書記、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