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師範學院環保協會

貴州師範學院環保協會

貴州教育學院環保協會成立於2007年4月,是由一群有志於環保公益事業的同學自發組織的,活躍於校內外的,受廣大師生支持的校園環保社團。 它的創立,彌補了教育學院公益性環保社團的空缺。協會將會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與不懈努力為環保事業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基本信息

簡介

貴州師範學院環保協會貴州師範學院環保協會

貴州師範學院環保協會成立於2007年4月22日,在校黨委領導、校團委、地理與旅遊學院領導及老師的大力支持下,由地理與旅遊學院的環保愛好者所成立。我們的誓言:致力於環保知識宣傳,致力於倡導健康,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致力於親身踐行環保活動,為環保事業釋放著自己微弱的光和熱,堅信“點滴之愛,可以燎綠”。作為公益性學生組織,雖然我們的力量是微小,但是我們堅信只要我們腳踏實地、不斷努力帶動身邊的人,一起來保護我們的環境,我們就能將事業環保志願者不斷發展壯大下去。我們相信天空永遠是藍色的、空氣永遠是清新的。

宗旨

舉手做環保,明天會更好,奉獻愛心,造福人類。

口號

舉手做環保,明天會更好;NOTONLYWE,BUTALSOYOU!我們的誓言是:致力於環保知識的宣傳,致力於倡導健康、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致力於親身

章程

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協會定名為“貴州省師範學院環境保護協會”(以下簡稱貴州師範學院環保協會),是全校性的學生社團組織。
第二條貴州師範學院環保協會的宗旨及目標是:學習十七大精神,以“三個代表”為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社會主義科學發展觀,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加強自身建設,美化校園,綠化家鄉,立足學院、輻射貴陽地區。
第三條貴州師範學院環保協會是在校黨委領導下、校團委、地理與旅遊學院直接指導下的校級學生社團,由社團統一管理,但是事務上保持相對獨立性。
第四條我們的誓言:致力於環保知識宣傳,致力於倡導健康,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致力於親身踐行環保活動,為環保事業釋放著自己微弱的光和熱,堅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第二章組織及辦事機構
第五條貴州師範學院環保協會辦公地點暫設在地理與旅遊學院學生會辦公室。
第六條貴州師範學院環保協會全體會員代表大會是本協會的最高權利機構。它的常設機構是貴州師範學院環保協會委員會。
第七條貴州師範學院環保協會常設機構由主席團、秘書處、宣傳部、組織部、外聯部、策劃部、計財處組成。
第八條委員會全體會議每月舉行一次,時間為在校每月的第一周周一,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參加會議人數必須達到協會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才可以進行。
第九條全體會員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制定、修改、解釋並監督實施本章程以及本會其它各項規章制度。
2:討論通過本會重大方針及工作事項,整體規劃本協會的發展。
3:聽取和審議上屆委員會工作報告。
4:收集代表的有關提案,將通過的提案修正案送交有關部門督促執行。
5:根據提名選舉產生委員會成員。
6:協會設顧問團、指導老師、協調員,顧問團和指導老師由指導單位的成員組成,協調人員由會長擔任。
第十條委員會會實行以下職權:
1.解釋、監督本章程以及本會其它各項規章制度的實施。
2.在全體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負責實施大會決議,實行大會賦予的職權。
3.組織引導協會積極開展豐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活動。
4.審議委員會年度工作報告。
5.籌備協會換屆工作。
6.其它與協會有關的工作。
第十一條委員會職責:
1.定期召集常務委員會工作會議及各部門工作會議。
2.制定並落實本會的大政方針、工作目標等。
3.領導並協調各職能部門的工作。
4.任免各部部長、副部長。
5.負責處理本部日常事務。
6.按照《貴州師範學院學生社團管理條理》及其它相關規章制度,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協會工作並提出合理化建議,加強同上級主管部門的聯繫。
7.負責開展全校性的大型社團活動,組織開展大學生素質拓展計畫的各項內容;並制導協會開展工作,審批工作申報表、審批活動基金。
8.其它與委員會有關的工作。
第三章會長副會長
第十二條會長和副會長職責
(一)會長
1.會長負責全會的管理工作,。
2.會長每屆任期1-2年,老一屆會長畢業即進行新一屆會長選舉。
3.會長選舉由老一屆委員會提出2-4名候選人,由會員大會進行投票選舉,選舉實行多勝少去制度。協會會長必須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一定的領導能力。特殊情況下,可由委員會直接提名和選舉產生新會長,但須最終獲得會員大會通過。
4.會長必須是地理與旅遊學院的在校學生。
(二)副會長
1.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指導分管部門的工作。
2.會長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期間,由副會長臨時代行職權。
第四章秘書處、各部
第十三條各部部長具體安排各部工作,並隨時向領導匯報情況。
(一)秘書處:
秘書處負責組織會議的召開,整理協會資料、會議記錄,收集活動照片和文章編寫等。
(二)宣傳部:
宣傳部負責宣傳、傳播協會相關精神及指導思想,對外宣傳本協會。
(三)組織部:
組織部負責協會成員的發展工作,負責委員身份記錄等一系列人事組織及管理。同時負責協會實踐活動的組織紀律。
(四)外聯部:
外聯部負責與其他協會聯合搞活動,協處校外聯工作,負責與貴州各高校外聯工作,爭取協會資金來源的多渠道。
(五)策劃部:
策劃部負責協會工作開展計畫及方案,為活動開展策劃謀略。
(六)計財處:
計財處負責協會經費、財務的管理,實行二人分工合作制,即計財處負責保管存摺和現金,公費開支須會長及副會長簽字通過,協會會長或副會長負責密碼管理和賬目。
第五章會員
第十四條凡貴州師範學院在校學生,擁護本會章程,積極投身於環保事業者,通過本人書面申請,經協會委員會決定,可成為協會會員並頒發會員證,會員證不得轉讓。
第十五條會員在各部的直接領導、委員會的間接領導下工作,會員對本協會的工作可以提出科學的、符合客觀事實的建議。
第十六條各部會員必須按時完成本協會所委託的任務。
第十七條會員有義務維護本協會利益、聲譽,不做有損本協會利益的事。
第十八條會員正常原因退會,應向協會常委會說明原因,由常委會正式免去其會籍。會員畢業後經本人申請,可授予“名譽會員”稱號。
第六章經費、會費
第十九條協會經費來源於上級撥款、社會捐助、會員會費。
第二十條經費以委員會名義存入銀行。實行存取、收支有證、有據,年度公開制度。
第二十一條會費的收取由委員會會議決定,實行年度制。
第二十二條經費、會費不得轉移給包括委員會在內的協會任何一個會員。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於貴州師範學院環保協會委員會。
第二十四條協會的組織和運作必須符合環保的目的。
第二十五條協會的標誌由會旗和會徽組成。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從通過之日起實行。
第八章附屬檔案
(一)指導單位:省環保局宣教中心、共青團貴州師範學院委員會、貴州師範學院地理與旅遊學院
(二)顧問團:貴州師範學院副院長石培新(教授)、地理與旅遊學院院長梁玉華(教授)、黨總支書記許麗君(副教授)、省環保局宣教中心及校團委領導等。
(三)指導老師:地理與旅遊學院團總之書記楊鴻雁、羅緒強(博士)、任大銀(副教授)等。
貴州師範學院環保協會

社會動態

貴州師範學院環保協會貴州師範學院環保協會

2010年12月5日,貴州師範學院環保協會志願者來到漁洞峽風景區開展了一次主題為“珍愛生命之水,關愛兩湖一庫”的宣傳實踐活動。在活動現場他們通過行為藝術(全身貼滿宣傳海報)創新型方式向路人展示活動的主題,志願者通過在宣誓牆上印手印和簽名來表達他們為環保事業做貢獻的決心和毅力。之後他們向遊客講解浪費水和污染水的危害性,並倡議他們“珍愛生命之水,保護兩湖一庫”,同時贈送他們環保袋以寄希望。志願者還清理了沿途的垃圾,用實際行動詮釋了他們剛才在宣誓牆上的承諾。

貴州省高校公益社團

高校公益社團是學生社團以面向公眾提供公共物品作為組織目標的學生社團,他具有自發性、非營利性、組織性、自治性與志願公益性等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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