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鵬程[人物]

謝鵬程[人物]

它不僅要求政府不侵害公民的生命和健康,而且要求政府積極保障公民的生存條件,使公民得以享有健康的生活。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謝鵬程,1962年11月6日出生於湖北省隨州市廣水市楊寨鎮郭店村謝家河,1969年至1980年先後就讀於方店國小廣水一小楊寨中學城關高中,1981年-1985年在武漢大學法律系讀書,獲得法學學士學位;1985年-1987年在北京大學法律系法理學研究生班讀書,1990年獲法學碩士學位;1987年至1993年,在煙臺大學法律系任教,歷任助教、講師,並擔任煙臺市黃海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1993年至1996年,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律系讀書,獲得博士學位。1996年7月至今,在最高人民檢察院理論研究所工作,職稱歷任助理研究員、副研究員、研究員;職務歷任學術部副主任、主任、理論所副所長。其間,2000年在瑞士弗里堡大學聯邦研究所進行博士後研究工作;2003年參加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改革研究起草工作。

主要著述

一、專著

1、《基本法律價值》 ,山東人民出版社,2000年3月版。獲得第二屆(2001年)全國檢察機關精神文明建設“金鼎獎”圖書三等獎。

2、《公民的基本權利》,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9年版。

3、《簡明法學通論》(法務部統編高等院校法學教材),中國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

二、論文和文章

1、《論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基本結構》,載於《法學研究》1994年第4期。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法學》1994年第11期全文轉載,獲1996年度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優秀科研成果二等獎。

2、《權利義務四論》,載《法學研究》1992年第3期;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法學》1992年第11期全文轉載;獲1993年山東省優秀法學成果二等獎。

3、《論當代中國的法律權威》,載於《中國法學》1995年第6期;最高人民檢察院研究室編:《報刊文摘》1996年第7期(3月11日)以“當代中國實現法治的策略”為題摘要轉載。該文獲1995年度“中國法治之路”青年法律論文優秀獎;1999年獲得全國檢察機關首屆精神文明建設金鼎獎文章獎二等獎。

4、《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1996年年會綜述》(與劉瀚合作),《中國法學》1996年第6期。

5、《1996年法理學研究綜述》(與劉翠霄合作),載於《法學研究》1997年第1期。

6、《論執法體制和執法環境的改善》(與葉峰合作),載於《法學》1997年第2期;《新華文摘》1997年第6期全文轉載。1999年獲得全國檢察機關首屆精神文明建設金鼎獎文章獎二等獎。

7、《馬克思主義法的概念的形成及其理論貢獻》,載於《煙臺大學學報》1990年第2期;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法學》1990年第8期全文轉載;並獲得1991年山東省優秀法學成果一等獎。

8、《論法律態度》,載《煙臺大學學報》1991年第4期;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法學》1992年第4期全文轉載;獲1992年煙臺大學優秀科研成果二等獎。

9、《法理學教學改革初探》,載於《煙臺大學學報》 (高等教育專集)1992年號。獲得煙臺大學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

10、《論梭倫立法改革》,載於《山東法學》1993年第1期。

11、《論權利義務的社會分配》,載《法定權利義務研究》(論文集),山東大學出版社,1993年。

12、《論法的不平衡發展》,載於《煙臺大學學報》1992年第4期。

13、《略論柏拉圖晚年法律觀的轉變》,載於《山東法學》1989年第2期。

14、《法制改革四論》,載於《天津社會科學》1994年第1期,被選入《中國“八五”科學技術成果選》。

15、《論權利與秩序》,載於《政治與法律》1992年第6期;《新華文摘》1992年第2期集目,獲得1992年煙臺大學優秀科研成果二等獎。

16、《學習鄧小平的法治思想》(與劉瀚合作),載於《北京日報》1995年6月13日第7版。

17、《改革文化管理體制之我見》(與陳世榮合作),載於《黨的生活》(貴州)1995年第1期。

18、《論罰則》(與劉瀚合作),載於《法制與社會發展》1995年第5期,被選入《中國“八五”科學技術成果選》(榮譽證書編號為101130)和《中國改革成果通報(1997)》。

19、《法律本質論的歷史發展》,載於《煙臺大學學報》1995年第2期。

20、《論鄧小平的法治觀》(與劉瀚合作),載於《政治與法律》1995年第6期。

21、《法律價值概念的解釋》,載於《天津社會科學》1996年第1期。

22、《人權與社會進步》,載於《煙臺大學學報》1996年第4期。

23、《論法律的工具合理性與價值合理性:以法律移植為例》,載於《法律科學》1996年第6期。

24、《從“有法可依”到“執法必嚴”》(與葉峰合作),《檢察日報》1996年12月23日第第3版。

25、《社會發展與法的不平衡發展》(與林吉吉合作),載於《法學》1992年第7期;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法學》1992年第11期全文轉載;獲1992年金鷹杯優秀論文三等獎。

26、《理論工作者的一項重要使命》,載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研究》,1995年第4期。

27、《馬克思主義法學經濟分析方法的形成和發展》,載於《煙臺大學學報》1993年第4期。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法學》1994年第1期全文轉載。

28、《當前國際反腐敗鬥爭的形勢》(葉峰合作),載於《國外法制信息》 (創刊號)1997年5月。

29、《引渡和刑事司法協助制度的發展趨勢:亞洲預防犯罪基金會“關於亞太地區引渡和刑事司法協助”工作組會議的背景與成果》,載於《國外法制信息》1997年第3期。

30、《鄧小平民主與法制理論的核心思想和基本內容》(與劉瀚合作),載於《學習鄧小平民主與法制思想》,改革出版社1996年8月版。

31、《亞洲地區檢察機關當前面臨的緊迫問題》(與劉生榮、葉峰合作),載於《檢察理論研究》1997年第6期。

32、《厲行法律監督,狠抓辦案質量》,載《人民檢察》1998年第9期。

33、《域外反腐敗措施拾零》,載《檢察日報》1998年7月22日第版。

34、《為什麼英國的法律偏袒被告人》,載《檢察日報》第1653期第3版。

35、《為正義而訴訟》,載《工人日報》1998年12月31日第6版。

36、《司法程式:讓公正顯而易見》,載於《工人日報》1999年5月22日第3版。

37、《為權利辯護》,載《檢察日報》1999年1月18日第3版。

38、《看得見的公正》,載《檢察日報》1999年2月日第3版。

39、《訴訟:激活法律》,載《檢察日報》1999年3月1日第3版。

40、《試論檢察機關的預防犯罪工作》,載《人民檢察》1999年第3期。

41、《關於從制度上保證司法公正的幾個問題》,載《政治與法律》1999年第3期。

42、《服務大局與制度建設》,載《檢察日報》1999年4月16日第3版。

43、《干預面窄,影響力大》,載《南方周末》1999年4月16日第2版。

44、《司法獨立與傳媒監督》,載《檢察日報》1999年4月26日第3版。

45、《檢察機關必須履行法律監督職能》(與劉立憲合作),載《檢察日報·法治周刊》1999年5月12日第1版。

46、《依法治國與司法體制改革》(筆談),載《法學研究》1999年第4期。

47、《論檢察權的結構》,載《人民檢察》1999年第5期。該文獲得《人民檢察》2000年度優秀論文三等獎。

48、《理順外部關係,保證司法機關獨立地行使職權》,載《法學》1999年第5期。

49、《人大的個案監督權如何定位》,載於《法學》(上海)1999年第9期。人大報刊複印資料《憲法學、行政法學》1999年第6期全文轉載。

50、《公正程式之路》,載於《檢察日報》1999年9月22日第3版。

51、《保證司法公正,促進依法治國》(署張思卿名,本人執筆),載《求是》1999年第7期。

52、《從神明裁判到公正程式》,載《工人日報》1999年10月16日新聞周末第3版。

53、《不宜把批捕權交給法官》,載《北京青年報》1999年11月19日第18版“法治時空”。

54、《論檢察改革的目標和措施》,載《檢察日報》1999年12月10日第3版。該文獲得《檢察日報》同北京大學法學院、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聯合舉辦的“21世紀與中國法治展望”徵文一等獎。

55、《OnlegalPower》(論法定權力),《法律英語世界》第1、2輯連載,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56、《“司法與傳媒”學術研討會摘要》,載《中國社會科學》1999年第5期第76頁。

57、《論檢察權的性質》,載《法學》(上海)2000年第2期。

58、《關於法治的若干理論分歧》,載《煙臺大學學報》2000年第1期。

59、《尋求公平與效率的平衡》,載《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2000年第1期。

60、《探求公平與效率的真諦》,載《人民法院報》2001年3月12日,《法治時代周刊》第10期第1版。

61、《應以法律監督者身份開展民行監督》,載《檢察日報》2001年3月29日第3版。

62、《法定權利緣何而來》,載《人民法院報》2001年3月26日B1:《法治時代》第12期第1版。

63、《市場秩序、權利救濟與檢察職能》,載《檢察日報》2001年5月1日。

64、《檢察官權威與選拔機制》,載《檢察日報》2001年5月18日第3版。

65、《“養官”防腐“三板斧”》,載《檢察日報》2001年5月23日星期三“法治評論”第7版。

66、《排除合理懷疑的標準》,載《檢察日報》2001年6月5日星期二第3版。

67、《法治、秩序與人》,載《人民法院報》2001年6月18日。《作家文摘》2001年7月13日第14版轉載。

68、《距離先於公正――關於公正執法條件的對話(一)》(與劉立憲合作),載《檢察日報》2001年6月26日第3版。

69、《距離先於公正――關於公正執法條件的對話(二)》(與劉立憲合作),載《檢察日報》2001年6月29日。

70、《距離先於公正――關於公正執法條件的對話(三)》(與劉立憲合作),載《檢察日報》2001年7月3日。

71、《論量刑公正的程式保障》,載《法制日報》2001年8月5日第3版。

72、《論量刑建議制度的意義》(上),載《檢察日報》2001年8月14日。

73、《論量刑建議制度的意義》(下),載《檢察日報》2001年8月17日。

74、《論“嚴打”與檢察改革》,載《人民檢察》2001年第8期。

75、《傳承與創新》,載《檢察日報》2001年8月28日第3版。(並以《把根留住――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點體會》為題在最高人民檢察院《黨委工作簡報》(2001年第11期上刊登)。

76、《司法改革的成效和走向》,《檢察日報》2001年9月4日第3版。

77、《以程式公正為本位》,載《法制日報》2001年9月23日第3版。

78、《FiscalFederalismandtheModelsofDevelopmentofAutonomousMinorityNationalityAreas》,in《IntergovernmentalFiscalRelationsinFragmentedSocieties》,editedbyRichardBirdandThomasStauffer,Etudesetcolloques,volume33,PublicationsoftheInstituteofFederalismFribourgSwitzerland,2001.

79、《法律真實:看得見的公正》,載於《檢察日報》2001年11月14日。

80、《檢察偵查權芻議》,載於《檢察日報》2001年11月22日第3版。
81、《加入WTO與反腐敗》,載於《檢察日報》2001年12月19日第3版。
82、《檢察機關職權研究》(撰稿人之一),載於《檢察論叢》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83、《完善公訴機制》,載於《檢察日報》2002年1月8日第3版。
84、《司法官的素質標準》,載於《法制日報》2002年1月13日第3版。
85、《中國法治之路與檢察改革》(會議發言紀要),載於《檢察日報》2002年6月23日第3版。
86、《秘書腐敗的特點》,載於《聲音》2002年第二期第23頁。
87、《監督的關鍵》,載於《檢察日報》2002年6月18日第3版。
88、《法律監督與法制統一》,載於《檢察日報》2002年7月2日第3版。
89、《誠信與規則》,載於《檢察日報》2002年7月30日第3版。
90、《讓失信者吃大虧――我國強制收回制度呼喚誠信立法》(記者採訪稿),載於《檢察日報》2002年8月5日第2版。
91、《現代檢察制度的法理基礎――關於當前檢察理論研究學術動態的對話》(與張智輝合作),載於《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02年8月)第10卷第4期。
92、《什麼叫“證據確實充分”?――陳光中先生刑事證明標準理論補遺》,載於《法學家茶座》第一輯,山東人民出版社2002年。
93、《建立司法官遴選及培訓新型制度》,載於《人民法院報》2002年2月25日。
94、《從三個層面健全檢察一體制》(署名:耿鵬),載於《檢察日報》2003年1月29日。
95、《新時期立法觀念與規劃》,載於《法制日報》2003年2月13日第9版。
96、《監督的理性》,載於《法制日報》2003年3月20日第9版。
97、《論檢察機關內部機構的設定》,載於《人民檢察》2003年第3期。
98、《論檢察一體與檢察官獨立》,載於《法學雜誌》(北京)2003年第3期。
99、《深化檢察改革,推進依法治國》(與張雪妲合作),載於《法制日報》2003年4月17日第9版。
100、《論當代中國司法獨立的思想淵源及其發展》,載於何家弘、胡錦光主編《法律人才與司法改革――中日法學家的對話》,中國檢察出版社,2003年。
101、《公正執法的要件》,載於《法制日報》2003年6月12日第9版。
102、《誰來監督監督者》,載於《法制日報》2003年8月21日第9版。
103、《論檢察機關的活動原則》,載於孫謙、張智輝主編:《檢察論叢》第6卷。
104、《強化監督的措施》,載於《法制日報》2003年9月11日第9版。
105、《人民監督員制:國家權力與社會權力的結合》,載於《法制日報》2003年10月30日第8版。
106、《子貢問政與政治文明》,載於《法制日報》2003年11月20日第9版。
107、《為暫緩不起訴辯護》,載於《法學家茶座》第四輯,山東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108、《加強理論學習,提高理論素養》(署名:本報評論員),載於《檢察日報》2004年2月10日第1版。
109、《檢察機關的憲法地位》,載於《檢察日報》2004年2月13日第3版。
110、《中國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的特徵》,載於《檢察日報》2004年2月17日第3版。
111、《法律監督與公平正義》,載於《檢察日報》2004年2月20日第3版。
112、《檢察機關的領導體制》,載於《檢察日報》2004年2月25日第3版。
113、《人民監督員制度的法理基礎》,載於《檢察日報》2004年3月1日第3版。
114、《論檢察業務工作機制改革》,載於《中國司法》2004年第3期。
115、《監督權的控制和運用》,載於孫謙主編:《檢察論叢》第8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116、《用現代執法理念引領檢察機制創新》(與李國明、倪愛靜合作),載於《檢察日報》2004年4月22日第3版。
117、《現代執法理念與檢察業務改革》,載於《法制日報》2004年4月29日第9版。
118、《檢察機關辦案的質量管理》,載於《人民檢察》2004年第5期。
119、《對話人權:從寫入憲法到司法保障》(與王松苗合作),載於《檢察日報》2004年7月7日第5版。
120、《法律監督概念應當專門化》,載於《法制日報》2004年7月15日第9版。
121、《論加強人民監督員制度實效的措施》(署名:俞靜堯),載於《法制日報》2004年9月2日第9版。
122、《推進檢察一體化,增強監督合力與效能》,載於《檢察日報》2004年9月17日第1版“社評社論”專欄。
123、《重視認識刑事抗訴制度的結構和功能》,載於《人大研究》2004年第5期(總第149期)。
124、《在改革中推進檢察事業發展》,載於《檢察日報》2004年11月2日第3版。
125、《給腐敗行為掛上鈴鐺》,載於《檢察日報》2004年11月23日第5版(廉政周刊),1400字。
126、《憲法是實現司法公正的保障》,載於《求是》2004年第22期。
127、《為治療“衝動控制障礙”開方》,載於《檢察日報.廉政周刊》2005年1月4日。
128、《樹立正確的辦案數量觀與辦案質量觀》,載於《檢察日報》2005年1月18日第3版。
129、《制度為什麼失靈》,載於《檢察日報》2005年1月25日第3版。
130、《檢察事業的科學發展觀》,載於《檢察日報》2005年1月26日第3版。
131、《懲防腐敗體系,檢察機關如何定位》,載於《檢察日報》2005年3月15日第7版。
132、《迎接檢察理論研究的春天》(特約評論員文章),載於《人民檢察》2005年第6期上半月刊。
133、《人大對任命人員進行考試沒有依據》,載於《檢察日報》2005年6月13日第6版“聲音周刊”。
134、《理論創新與工作創新須齊頭並進》,載於《檢察日報》2005年7月8日第3版。
135、《論地方黨委領導檢察工作的模式》,載於《人民論壇》2005年第7期。獲得中國法學會“依法執政理論與實踐”論文三等獎。
136、《論客觀公正原則》,載於《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05年第4期。
137、《論刑事和解――兼論輕緩刑事政策在刑事訴訟立法中的套用》,載於《2005年全國訴訟法年會論文集》,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
138、《治理商業賄賂是依法反腐重大舉措》,載於《法制日報》2006年2月22日第1版。
139、《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內容》,載於《學習時報》(2006年2月27日)第324期。
140、《論檢察機關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職能與作用》,載於《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06年第3期。
141、《論中國刑事檢察職能的完善》(與張智輝合作),載於《中國法律》2006年6月號總第60期。
142、《瑞士的憲法監督體制》,載於《新疆人大》(漢語版),2003年第7期。
143、《論和諧社會思想與法律監督能力建設》,載《公民與法》2006年第7期。
144、《國際反腐敗經驗》,載《人民論壇》2006年第7期。
145、《刑事和解的理念與程式設計》,載《人民檢察》2006年第14期。
146、《法治是國家的誠信》,載《人民日報》2006年9月27日(第13版)。
147、《論刑事檢察監督程式的改革與立法完善》,載陳光中、汪建成、張衛平主編:《訴訟法理論與實踐――司法理念與三大訴訟法修改》(中國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2006年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148、《如何規範司法與媒體的關係——評法院的新聞發布政策》,載《學習時報》(第356期)2006年10月9日。
149、《論政法工作接受監督的觀念》,載於《政治與法律》2006年第6期。
150、《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載於《中國社會科學》2007年第1期。
151、《車無倒擋難前行》,載於《法制日報》2007年3月4日。
152、《滋生腐敗的土壤究竟是什麼》,載《學習時報》2007年4月2日第5版。
153、《司法改革三步走的思考》,載《學習時報》2007年4月9日第5版。
154、《腐敗滋生和蔓延的基本條件》,載於《學習時報》2007年4月30日第5版。
155、《從子產的寬嚴論說起》,載於《法制日報》2007年5月20日第14版。
156、《靠什麼清除昏官惡官》,載於《人民日報》2007年5月23日第13版。
157、《趙小程案與寬嚴相濟》,載於《檢察日報》2007年6月11日第3版。
158、《布滿理論創新的契機――讀詹復亮的<貪污賄賂犯罪及其偵查實務>,載於《法制日報》2007年6月17日。
159、《走“監督取向”的司法改革之路》,載於《法制日報》2007年7月10日。
160、《加快推進檢察業務工作機制改革》,載於《中國社會科學院院報》2007年7月31日“理論月刊.專論”。。
161、《重構民主與法制的關係》,載於《法學研究》2007年第4期“紀念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施十周年筆談”;《學習時報》2007年7月30日第5版。
162、《拷問腐敗之源》,載於《法制日報》2007年9月9日第14版。
163、《論職務犯罪偵查權的配置和運行》,載尹吉主編:《檢察研究》2007年第四卷,中國檢察出版社2007年版。
164、《“屁股指揮腦袋”之是與非》,《法制日報》2007年10月21日第14版。
165、《正確把握檢察工作一體化機制的內涵和價值》,《人民檢察》(湖北版)2007年第10期。
166、《批判與寬容》,《法制日報》2007年12月16日。
167、《如何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學習時報》第416期(2007年12月17日)。
168、《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優越性體現在何處》,《檢察日報》2008年1月2日第1版。
169、《在反思中推進檢察權監督制約機制建設》,《人民檢察》2008年第5期。
170、《法律監督不容易》,《學習時報》2008年5月5日第5版。
171、《前蘇聯檢察制度給我們留下了什麼》,《檢察日報》2008年5月15日第3版。
172、《也談監督、制約和制衡》,《檢察日報》2008年5月29日第3版。
173、《大案未必重點》,載《學習時報》2008年6月30日第5版。
174、《檢察工作方針和總體要求的歷史發展》,載《人民檢察》2008年第13期。
175、《死刑“三點論”何錯之有?》,載《南方周末》2008年4月17日。

三、譯著(6部)
1、《人權是什麼》(個人譯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年版。
2、《憲政與民主》(與李存捧合作翻譯,本人翻譯其中第一章到第六章,約16萬字),北京三聯書店,1997年10月出版. 其中,第一章被《天涯》1999年第4期轉載。
3、《美國學者論中國法律傳統》(本人翻譯其中一章),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
4、《美國法律詞典》(本人翻譯其中的法理和司法程式兩部分,約7萬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8年出版。
5、《英國刑事審判與檢察制度》(本人翻譯其中第一章,並校對全書),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
6、《立法法研究》(與高克強合作翻譯其中《德國的立法體制和立法程式》一章),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四、譯文(6篇)
1、《作為法學研究範式的法的一般理論》(與王凌飛合作),載於《法學譯叢》1991年第3期。
2、《布朗的黃金盤問律》,載於《律師世界》1989年第5期.
3、《律師的成功之路》,載於《律師世界》1989年第7期。
4、《律師的五種工作方式》(與王雲飛合作),載於《山東律師》1988年第4期.
5、《怎樣當好辯護人》(與王雲飛合作),載於《中國律師》1989年第2期。
6、《澳反腐敗的五大法寶》,載於《檢察日報》1998年2日第4版。

五、編著
1、主編:《新編法學概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本人撰寫16萬字。
2、共同主編:《海外司法改革的走向》,中國方正出版社,1999年1月版。
3、副主編:《法學通論》(法務部統編高等院校法學教材),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4、副主編:《馬克思主義法理學》,青島海洋大學出版社,1992年;撰寫第1、16、20章。
5、任編委並參編:《公民權利義務通論》,民眾出版社,1991年;撰寫第2、6編計6萬餘字。
6、參編:《人權與憲政》,中國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本人撰稿1萬字。
7、參編:《法理學教程》(成人高等法學教育通用教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4年,撰寫第2章第1、2節。
8、參編:《外國法制史》,湖南師範大學出版社,1992年;撰寫第4章。
9、參編:《馬克思主義法理學》(孔慶明主編),山東大學出版社,1990年;撰寫第1、15章。
10、參編:《馬克思主義法學著作導讀》,武漢大學出版社,1991年;撰寫第十一講。
11、參編:《法理學》(全國大中專法學專業教材,孫笑俠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年,撰寫第1章。
12、參編:《當代人權理論與實踐》,李林主編,吉林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
13、參編:《鄧小平論民主與法制》,改革出版社1996年版。
14、參編:《當前經濟欺詐犯罪的界限與認定處理實務全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撰寫約100,000字。
15、參編:《刑法適用手冊》,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16、任副主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實務全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本人撰稿5萬字。
17、參編:《檢察官法紀風紀及素質教育全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本人撰稿10萬餘字。
18、參編:《法治的理念與實踐》,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本人撰寫其中《法律權威論》一章,約5萬字。
19、參編:《司法考試.司法官遴選.司法官培訓制度》,孫謙、鄭成良主編,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本人的發言稿被作為專家觀點收入,見第17-23頁,第75頁等。
20、參編:《檢察改革.檢察理論與實踐專家對話錄》,孫謙、樊崇義、楊金華主編,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見第45-47,83-84,121-141頁等。
21、共同主編:《中國檢察》第1-5卷,中國檢察出版社2002年。
22、副主編:《“嚴打”政策的理論與實務》(張穹主編),中國檢察出版社2002年。
23、參編:《專項業務教程》(檢察機關標準化培訓教材),最高人民檢察院教材編審委員會組織編寫,姜偉主編,中國檢察出版社2004年版,本人撰寫第一章,約5萬字。
24、參編:《擬任檢察官培訓教程》(檢察機關標準化培訓教材),最高人民檢察院教材編審委員會組織編寫,張智輝主編,中國檢察出版社2004年版,本人撰寫第一章,約5萬字。
25、參編:《中國檢察制度論綱》(孫謙主編,本人撰寫第五章,約5萬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26、副主編:《中國檢察》第6-7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27、副主編:《中國檢察》第8-9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

六、承擔或參與的科研課題
1.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課題(青年項目,1993-1996年,經費8000元,批准號:93CFX 001)
個人獨立承擔:《公平與效率:當代中國立法價值取向的基本矛盾》,專著(約20萬字),已結題。
2.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課題(重點項目,1997-1999年,經費5萬元,編號:95BFX 007)
梁國慶主持:《各國反貪污法律制度比較研究》,本人參與課題的組織實施、撰稿和編輯工作,已結題。
3.最高人民檢察院重點課題(1999-2000年,經費3萬元,無編號)
《檢察機關職權研究》,劉立憲主持,本人為課題組成員,已經結題。
4.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課題(2001-2002年,經費8000元,實際2400元)
《檢察機關量刑建議權研究》,本人為課題組負責人,已經結題。
5.國家檢察官學院重點課題(2001-2002年,經費1萬元,無編號)
謝鵬程、郭立新共同主持:《訴訟監督與司法公正》。
6.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課題(2002-2003年,經費6000元)
《檢察權運行機制研究》,已經結題。
7.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權力制約與反腐倡廉的理論與制度研究》(批准號為02AFX004),經費12萬元,張穹主持,本人為課題組主要成員(擬定研究報告提綱,具體協調課題研究工作)。

8.福特基金項目:《辯訴交易制度研究》,2007-2009年,10萬美元。

9.丹麥人權研究所項目:《刑事訴訟法人權保障條款的修改與法律監督》,2009-2010年,97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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