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歷
1924年春回國,加入國民黨。鏇歷任大元帥府法制委員、廣東大學教授、國民黨廣州特別市黨部委員兼青年部部長。1927年任南京中央大學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1929年冬後任司法行政部次長,兼法官訓練所所長。1932年春任廣東省政府委員兼教育廳廳長。1934年夏轉任廣東高等法院院長。1936年任審計部駐外審計兼廣東審計處處長。1945年夏復任司法行政部次長。1947年任“國大”代表、台灣省政府秘書長。1948年任司法行政部次長、最高法院院長。後赴台灣,曾任司法院副院長、院長,台灣大學、政治大學、東吳大學等校教授。1972年4月12日在台北病故。著有《共產與民主》、《五權憲法大綱》、《中華民國憲法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