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宗福

許宗福 利津縣公安局治安股股長。 利津縣利津鎮蔣家莊村人,1967年3月生,1989年畢業於山東省公安專科學校並參加工作,199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

基本信息

簡介

歷任利津縣公安局治安股辦事員、副股長,1999年4月任治安股股長,副科級偵察員。 許宗福自參加公安工作以來,愛崗敬業,工作勤懇,謙虛謹慎,勤奮上進,他刻苦學習,鑽研業務,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業務素質。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不斷取得優異成績,成為公安戰線上一名出色的年輕幹部。他堅持原則,秉公執法,忠於職守,身先士卒,在歷次嚴打鬥爭和重大行動中,他總是深入一線,調查案情,依法辦案,哪裡有困難,哪裡最危險,他總出現在哪裡,有些大案、要案、疑案情況複雜棘手,他總是沉著冷靜,從深入的調查研究中找到線索,依據法律做出公正裁決,幾年中無出現案件錯裁、錯處現象,避免了行政訴訟和冤假錯案的發生。 他以自己過硬的政治業務素質率先垂範,從嚴治警,嚴格管理,強班子,帶隊伍,以建設一流的隊伍,創造一流的業績為目標,帶出一支作風過硬,特別有戰鬥力的隊伍。

主要業績

1998年治安股幹警在公安局黨組織領導下,團結戰鬥,查處治安案件251起,處罰各類違法人員534人, 收繳非法槍枝889支,掃除黃、賭、毒窩點12個,為保油區治安、維護社會安定做出了突出成績,榮獲集體三等功一次,集體嘉獎一次,被市公安局、團市委授予“青年文明號”榮譽稱號。 許宗福忘我工作,勇於奉獻的精神,受到領導和同志們的好評,多次受到表彰獎勵,先後被市公安局記個人三等功三次,個人嘉獎三次,被評為全市“三十佳人民警察”,被縣委、縣政府授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個人”,“全縣嚴打鬥爭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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