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簡史
記錄片,英文名叫documentary film,是文獻記錄片的簡稱。記錄片拍攝的內容是真實的、非虛構的題材,常以教育或保存歷史記錄為目的。
documentary一詞,最早出現在1926年2月8日《紐約太陽報》上一篇影評中,作者約翰.格爾森(John Grierson)以筆名“Moviegoer”(直譯“看電影的人”)投稿。他認為,使用電影的表現手法,以現實生活為素材,以真實世界為背景,可以拍攝到比虛構電影更好的作品。因此,約翰.格爾森被人稱為“記錄片之父”。
據張同道在一篇名為《文獻紀錄片:比較視野與發展困境》的文章中說,文獻紀錄片源於一個攝製組的失誤。1898年,盧米埃爾派攝影師弗朗西斯・杜勃利埃去俄國拍攝新聞風光片。而在法國國內,德雷福斯案件(DreyfusAffair)在全國鬧得沸沸揚揚,成為新聞熱點。而杜勃利埃等不在國內,錯失了很多拍攝的好時機,沒有拍攝一些關鍵的鏡頭和場景。杜勃利埃便把不同來源的鏡頭編輯成為一部關於德雷福斯的影片,配上解說字幕,以彌補失誤。這就是可以考證的文獻記錄片的最早起源。
分類流派
比爾.尼克爾斯(BillNichols)在他的著作《紀錄片導論》中將記錄片分成6大類:
1、詩意式紀錄片(20年代)
2、解釋式紀錄片(20年代)
3、觀察式紀錄片(60年代)
4、參與式紀錄片(60年代)
5、反射式紀錄片(80年代)
6、表達式紀錄片(80年代)
大事記
1898年法國的攝影師弗朗西斯・杜勃利埃發布了一個真正意義上的記錄本。
1926年,約翰.格爾森第一次使用“記錄片”(documentary)這個詞。
1898年-1906年,法國醫生Eugène-LouisDoyen拍攝了60次手術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