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記”的文字含義是識記,在這種含義基礎上,“記”逐步獲得了它的文體意義,成為經史中一種專事記錄的文章體式。作為一種文體,“記”在六朝獲得文體生命,唐代進入文苑,宋代其內容得到拓展,形式更加穩固.明清時主體性色彩更加濃厚,逐漸成熟穩固。根據史志中以記名篇的書目數量和文學總集中記體文內容的變化和類目的增減,可以更客觀地了解“記”作為一種文體其內涵發生的變遷。分類
碑記
碑記,指刻在碑上記錄人物生平事跡的文體。語出《南史·劉悛傳》:“悛父勔討殷琰,平壽陽,無所犯害,百姓德之,為立碑記。”。碑記又稱“碑誌”,刻在墓碑上,用於敘述死者生前的事跡,評價、歌頌死者功德。復於廟外依山傍水,植桃柳數百株,一時僚幕諸公各撰聯題額顏其殿,廟貌煥然一新。神仙者以金丹永保性命,以寶筏普渡眾生,獨善兼善,亦出世之聖賢也。立大功德者,如老子之為柱史,尹喜之為關、令仇生之仕殷,馬丹之仕晉,海蟾之仕燕,亦雖更仆,數求其名,昭史冊祀重典章者。遊記
遊記,顧名思義,指記述遊覽經歷的文章。遊記有帶議論色彩的,如范仲淹的《岳陽樓記》、王安石《游褒禪山記》;有帶科學色彩的,如酈道元的《三峽》;有帶抒情色彩的,如柳宗元的《小石潭記》、歐陽修的《醉翁亭記》、袁宏道的《滿井遊記》、王懿宣的《臥龍湖記》。在現當代文學中,遊記被賦予了歷史與人文內涵,其中以翦伯贊的《內蒙訪古》、余秋雨的《山居筆記》、韓晗的《大國小城》、路東的《一路東去》最為代表。雜記
雜記,記載雜項的筆記和零碎的筆記,寫風景、瑣事、感想的一種文體,題材多樣。薛鳳昌《文體論·雜記體》:“雜記一體,所包甚廣。凡濬渠築塘,以及祠宇亭台,登山涉水,游讌觴詠,金石書畫古器物之考訂,宦情隱德,遺聞軼事之敘述,皆記也。或施之刻石,則近於碑記;或侈為考據,又近於序跋;雖綜名為記,其體不一,是誠雜也。”著名篇目
岳陽樓記
岳陽樓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