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是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派駐北京的綜合性辦事機構。始辦於1955年8月。

單位簡介

自1955年8月中共西藏工委工作組起,先後經歷了中共西藏工委駐北京辦事處(後改為西藏籌委駐北京辦事處)、西藏自治區人民委員會駐北京辦事處、中國人民解放軍西藏自治區委員會駐北京辦事處軍事管制委員會、西藏自治區駐北京辦事處革命委員會、西藏自治區駐北京辦事處、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七個階段。現有幹部職工、企業員工近500人。在西藏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國管局辦管司黨委的正確領導下,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本著“一切服從於西藏、一切服務於西藏”的工作宗旨,強化服務意識,提升服務水平,增強服務效益,努力為西藏發展穩定服務,樹立西藏在京視窗良好形象。

主要職能

1、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指示和區內有關部門的委託,負責與央國家機關和有關省區市的聯絡工作。

2、負責政務信息和經濟信息的收集、整理與傳遞;為區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決策提供參考;為區內單位及企事業同國內外的經濟協作、招商引資和文化交流等服務。為自治區及有關部門在京舉辦新聞發布會、展覽展銷、捐贈儀式以及技術交流、研討等活動提供服務。

3、負責自治區領導及進出藏過往人員的接待服務、醫療保健服務和安全保衛工作;為自治區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在京開展政務、業務活動提供服務。

4、配合自治區教育廳做好北京片區西藏班的協調工作;負責區內進出藏學生的周轉、接送工作。為到北京有關院校接受培訓、進修的幹部提供服務。

5、協助自治區老幹部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做好區內退(離)休人員在京、津、冀、蒙、遼、吉、黑7省區市的安置和服務工作。

6、受自治區國稅局委託,代征西藏駐內地有關省區市經濟單位的稅款;對辦事處及所屬單位國有資產進行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7、對自治區有關部門駐京、津、冀、蒙、遼、吉、黑7省區市的各類機構和各企業,進行巨觀管理、指導、協調和提供服務,並維護其合法權益。

8、受自治區有關部門委託,協助中央國家機關和北京市等有關單位,協調處理西藏來北京人員發生的有關事件。

9、承辦自治區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的職責,下設四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政工人事處、紀檢監察室)

負責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行政、財務、審計、文秘、檔案、保密、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群團等工作;根據授權代征京、津等7省區市西藏企業的稅款;配合區教育廳協調北京片區西藏班的教學、管理等智力援藏工作;負責在京學習培訓的幹部聯絡、服務和協助有關院校的管理工作;負責慰問、走訪曾在藏工作過,現在北京工作、生活的自治區領導同志。

負責辦事處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

下設公安科(人員由自治區公安廳派出,並實行不定期輪換)。

(二)經濟信息聯絡處

負責自治區領導和有關部門交辦的經濟、文化交流、招商引資工作,為區內單位同海內外的經濟協作項目服務;負責同中央國家機關各省區市駐京單位、境外國家、地區和組織駐京機構的聯絡;負責政務、經濟信息的收集整理傳遞,為區黨委、政府以及相關部門提供及時準確適用的信息 。

(三)接待處

負責自治區省、地級領導和有關人員。團隊來京的接待服務,自治區領導幹部在京的醫療保健服務;負責協調與首都機場、火車站、售票處、醫院等方面的關係負責辦事處和所屬部門、單位的車輛管理及交通安全。負責辦事處所屬接待單位在接待、服務、食宿方面的協調。負責辦事處機關公務用車。

(四)退(離)休人員服務處(西藏自治區黨委老幹部局駐北京工作處、西藏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駐北京工作處)

負責區內退(離)休人員在京、津、冀、蒙、遼、吉、黑7省區市的安置、管理和服務;負責與以上7省區市老幹部工作部門和社保部門的聯絡、協調。並收集情況;協助代管單位辦理退(離)休人員病重住院和區內原單位處理退(離)人員逝世後的喪葬、撫恤等事宜;發放退(離)休費和報銷醫藥 費負責接待、處理退(離)休人員信訪。

下屬單位

(一)西藏文化經濟交流中心

為縣級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於2002年10月設立,與經濟信息聯絡處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負責舉辦以西藏自治區文化、經濟為題材的展覽會、經貿洽談會、項目推介會、招待會、研討會等,促進西藏文化、藝術、經濟、醫藥、歷史、民俗等方面的對外宣傳與交流;參與西藏自治區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合作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論證工作,為區內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諮詢服務、招商引資和求助項目提供推介服務;為區內尋找國內、國際的援助資金;按照受援方的委託與援助方簽定協定,代理接受各種捐贈;受自治區有關部門委託承辦與合作項目有關的人才培訓和經驗交流會;為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在北京開展相關工作提供服務;為國內、國際機構和個人進藏進行商務考察、投資合作、技術交流提供諮詢服務。

(二)北京喜馬拉雅賓館

北京喜馬拉雅賓館位於北京市東城區地壇北里1號,成立於1956年,原名為“西藏自治區駐北京辦事處第一招待所”。

(三)北京珠穆朗瑪賓館

北京珠穆朗瑪賓館位於北京市 西城區鼓樓西大街149號,成立於1987年1月,為北京市三星級旅遊飯店。

(四)北京西藏大廈

北京西藏大廈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東路118號,1997年12月正式營業,為北京市三星級旅遊飯店,是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確定的由北京市援建的援藏項目之一,也是西藏自治區國有骨幹企業,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北京喜馬拉雅賓館、北京珠穆朗瑪賓館、北京西藏大廈三家企業主要為自治區領導及進出藏過往人員,為自治區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在京開展政務、業務活動提供服務保障。

聯繫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鼓樓西大街149號  郵編:1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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