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區民政局

領導概況

李錫祥 局長
李 萍 副局長
李有武 副局長

主要職責

(一)貫徹民政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我區民政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三)組織指導全區的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主管雙擁、優撫和烈士褒揚工作,監督實施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工作人員傷亡撫恤標準;審核報批、褒揚革命烈士;負責評殘工作。
(四)貫徹落實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簡稱軍休人員)、復員退伍軍人安置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退役士兵、轉業士官、軍隊復員幹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落實軍隊離退休幹部、軍工(遺屬)的有關政治、生活待遇。
(五)組織、協調全區抗災救災工作;做好災情排查上報工作;承辦全區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協調有關部門落實災區優惠政策。
(六)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負責低收入家庭認定管理工作。
(七)承辦區行政區劃調整工作,負責全區鄉、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更名、隸屬關係和界線的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承辦修訂行政區域規劃;承辦全區地名命名、更名工作。組織、協調、指導鄉、辦事處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辦市政府、市民政局下達的與接壤縣(區)的邊界勘定和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協調處理鄉、辦事處間的行政邊界糾紛。
(八)擬定全區城鄉社區建設的年度工作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指導村(居)民委員會依法進行換屆選舉,負責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加強和推動村(居)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全區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九)貫徹執行上級社會福利事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負責老年人、五保戶、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社會福利企業資格的審查、報批和企業人員安置變更認定工作;指導城鄉福利生產企業的技術改造,指導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的就業工作。
(十)審批、管理全區婚姻服務中介機構;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負責全區被救助人員的說服工作,遣送救助站;協調全區救助管理工作。
(十一)擬定全區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加強對老齡工作的巨觀指導和管理,做好維護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十二)負責民政事業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三)負責本部門、本系統信訪穩定、安全、計畫生育工作。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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