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國稅局

4、所得稅管理處 6、財務管理處 9、國際稅務管理處

主要職責

西安市國稅局(副廳級)是陝西省國家稅務局垂直管理機構,是主管西安市國家稅收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國家稅務總局、陝西省國家稅務局和西安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西安市國家稅務局內設12個行政處室,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
1、辦公室
負責制定機關和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負責起草、審核有關檔案、材料和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負責組織有關會議、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機要文書、保密、信息、督查、調研和外事工作;負責管理機關財務等行政工作;負責制定辦公規章制度、辦公自動化推廣套用和對外宣傳報導的組織工作;負責聯繫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2、政策法規處
負責稅收政策、稅制改革和完善稅收管理體制等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稅收業務的協調和法律事務;負責制定稅收綜合業務規章制度和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稅收法規檔案的清理、鑑定及彙編,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辦理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與稅收執法責任制有關的工作。
3、流轉稅管理處
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燃油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稅政業務;負責貫徹執行流轉稅法規、規章及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擬定有關流轉稅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他扣稅憑證及燃油稅專用憑證的政策和稽核管理、統計分析及信息的反饋工作;負責流轉稅的日常稽核和檢查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金稅工程及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的推行和管理,計算機稽核系統及“預處理”數據審核管理;負責流轉稅涉稅審批事項及增值稅稅收返還和財政性返還稅款的審核、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電子申報、抵扣聯企業採集方式的推廣套用及“一窗式”管理工作;負責流轉稅各稅種的日常稽核和檢查工作。
4、所得稅管理處
負責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稅政業務,對分管稅種的具體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擬定所得稅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企業所得稅的日常檢查;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制度管理工作;負責所得稅涉稅審批事項的審核審批或上報工作。
5、徵收管理處
負責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和稅收管理員制度的組織實施,研究制定有關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負責稅務登記的監管審核和戶籍管理的檢查、監督、征管質量考核、納稅申報和稅收資料的管理;管理普通發票;負責指導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負責納稅評估、欠稅管理;負責組織除增值稅金稅工程以外的征管軟體和稅控器具的開發、推廣、套用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和12366納稅服務熱線的日常管理;負責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工作;負責稅收征管的表、證、單書的印製、保管、領用和發放工作;負責對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管。
6、財務管理處
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醫保、基本建設、裝備和資產的管理工作,制定相關管理制度;負責內部財務審計、基建項目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集中支付核算工作。
7、計畫統計處
負責編制、分配稅收計畫,組織並檢查稅款入庫工作;負責制定稅收計畫和會計統計工作制度,對稅收數據進行統計和分析;負責稅源調查和測算,監控管理重點稅源;負責稅收能力估算和稅收巨觀分析;負責對稅收會計、統計工作進行監控、檢查;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和檢查。
8、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負責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套用和維護工作;負責辦理出口退稅相關業務;負責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騙稅檢查。
9、國際稅務管理處
負責國際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涉外稅務審計、情報交換、我國及外國居民跨國收益稅收監管等國際稅務事項管理;負責涉外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管理並對執行情況和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處理國際稅務事項。
10、人事處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人事管理制度和制定系統內部具體管理辦法;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調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機關目標責任制考核和提前離崗人員管理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對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檢查;負責按照管理許可權對出國幹部進行政審,與有關處室對領導幹部進行離任審計。
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掛靠人事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11、教育處
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聯繫有關處室制定教育培訓計畫、施教方案;負責稅務培訓機構的業務指導。
12、監察室
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稅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行業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的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機關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黨群工作。

直屬機構

1、稽查局
西安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主要負責檢查、指導、協調、監督和考核全市國稅系統的稅務稽查工作。其前身是成立於1993年11月的原西安市稅務局稽查大隊,2005年7月根據工作需要,變更為西安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現有內設科室11個,全局共有在職幹部57人,全部為大專以上學歷。
2、第一稽查局
西安市國家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主要承擔新城、碑林、灞橋、高新等四個管理分局區域內納稅人的稅收稽查工作。現有14個行政科室,1個事業單位,全局共有在職幹部143人,其中大專以上學歷130人。
3、第二稽查局
西安市國家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是主管未央區、雁塔區、蓮湖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稅收稽查工作的專業行政管理機構,主要負責轄區內的專案稽查、專項檢查、案件協查、日常稽查等。現有7個行政科室、5個直屬機構和1個事業單位,全局共有在職幹部153人,其中大專以上學歷149人。
4、直屬稅務分局
西安市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成立於2005年8月1日,其前身是1994年10月成立的西安市國家稅務局涉外分局。目前除承擔了1300餘戶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常駐代表機構的日常稅收徵收管理和納稅服務工作外,還管轄著?灞生態園區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分局現有12個行政科室,1個直屬單位,共有在職幹部82人,全部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事業機構

西安市國家稅務局設5個事業單位。
1、信息中心
負責組織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綜合資料庫;負責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工作;負責套用軟體和硬體設備的採購和管理;負責對國家稅務總局信息中心西安技術支持分中心的代管。
2、機關服務中心
負責擬定機關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負責機關的車輛、通訊、食堂、接待、會議、水電、設備維護、安全保衛、資產管理、物業管理和職工醫療保健等工作。
3、培訓中心
負責承擔系統國稅幹部各類培訓的具體實施。西安市國家稅務局樓觀台培訓中心位於周至縣樓觀鎮,成立於1996年10月,主要負責市國稅局各類業務培訓和會議工作,下轄辦公室、培訓科、接待科,全中心共有幹部5人、工人1人、員工48人,其中大專以上學歷5人。
4、票證中心
負責本系統普通發票的印製、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計畫和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稅收票證的領購、發放、核算、保管和繳銷工作;負責票證庫房建設管理;負責對下一級票證中心的日常工作進行檢查指導。
5、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
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註冊登記、年檢等工作;負責稅務師事務所機構的審核、報批並對其執業情況進行監督、管理、檢查;負責註冊稅務師的後續教育和稅務師事務所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註冊稅務師協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所屬機構

區(縣)國家稅務局為全職能局,按照行政區劃現有15個。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