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質量

地形質量是指地表與平均海水面之間的質量,山脈地區為正質量,海洋地區為負質量。 目前主要有補償質量分布不同的三種均衡模型:普拉特一海福特模型、艾里一海斯堪寧模型、韋寧·邁內茲模型。 普拉特一海福特模型中的補償質量分布在地表與均衡深度之間的地殼中,艾里一海斯堪寧模型中補償質量集中在與地形對稱的山根中,韋寧·邁內茲模型中補償質量集中在區域均衡的山根中。

地形質量是指地表與平均海水面之間的質量,山脈地區為正質量,海洋地區為負質量。為了正確解釋觀測結果,早在19世紀末進行的大地測量和重力測量都表明,不能把地形質量簡單地看成加在地殼上的負荷(山脈為正負荷,海洋為負負荷)。一種合理的假定是在地下某一深度處,地球處於流體靜平衡狀態,此深度稱為均衡深度,因而在全球範圍內,地表與均衡深度之間的每一個單位橫截面的直立柱體質量必定處處相等,為此在地形下面必定有與其相對應的質量,此質量與地形質量相等,符號相反,該質量稱為補償質量。目前主要有補償質量分布不同的三種均衡模型:普拉特一海福特模型、艾里一海斯堪寧模型、韋寧·邁內茲模型。普拉特一海福特模型中的補償質量分布在地表與均衡深度之間的地殼中,艾里一海斯堪寧模型中補償質量集中在與地形對稱的山根中,韋寧·邁內茲模型中補償質量集中在區域均衡的山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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