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義工

被義工

被義工是指一些機關幹部等被動做義工,讓處於弱勢的臨時工上的現象。

名詞解釋

義工義工

所謂義,一個是義務,一個是意願,只有發自內心地覺得做義工是自己的義務、責任和快樂,才能真正達到回饋社會、幫助他人、充實自己的既定目的。深圳市有關方面用下指標的辦法,組織公務員義工活動,初衷固然不錯,卻脫離了義務、意願這“義工之義”,有流於形式之嫌,讓人感到是“為義務而義務”,缺乏主動性的公務員,就很容易在自己“被義工”的情緒下來個“二傳轉移”。
趕集一般的指標性義工組織,和流於形式、“層層轉包”、缺乏熱情、理解和快樂感的“被義工”隊伍,走上街頭,去做《綱要》要求的那些義務工作,其效率、效果顯然要打上問號。據深圳的某些自願參加的義工反映,此次“公務員義工”組織得就不夠好,“藍馬甲”不論是否系本人親自到場,大多在現場無所適從,許多人扎堆在同一個十字路口指揮交通,或蜂擁在同一個商場門口剷除小廣告等“牛皮癬”。

社會觀點

上級用下檔案、搞運動的方法組織義工活動,在方法上也有欠妥之處,但作為“公僕”和政府機關行政人員,本來就應該具備服務社會、服務大眾的思想認識,以及高出普通市民的覺悟。義工活動這種回饋社會、有意義的事,即使上級不組織、不安排,也應該想方設法創造條件參加,盡心盡力做好,而不應將義工當負擔、包袱和苦差,要么人到心不到,要么乾脆找人頂替。這種場景的出現,上級安排不當,自當負應負的責任,某些公務員本身的覺悟,也到了該檢討的地步了。

社會現狀

臨聘人員穿上“被義工”的藍馬甲,也讓義工穿上了“被”字的馬甲,更讓政策規定穿上了陽奉陰違的馬甲。臨時工頂包的事,屢見報端:摑打賣菜老翁的城

義工義工

管是臨時工,抄襲宣傳稿的文員是臨時工,上班打牌的船員是臨時工,違規買保障房的公務員是臨時工……現在,深圳被要求當義工的機關幹部,也變成了臨時工:本月初,深圳要求幹部每周末拿出半天時間義務開展社會服務,統一著藍馬甲。近日,卻曝出少數單位讓臨聘人員代替公職人員上街做義工。
拿臨時工頂包,是為了轉移視線、推卸責任,大體都發生在一些人不願乾的麻煩事之後。臨時工“被義工”同樣如此:在一些機關幹部眼裡,做義工也是一件麻煩事,才讓處於弱勢的臨時工上。
而再沒有比一個“被”字,更有悖於義工的精神了。義工,落腳點在一個“義”字。自願、利他,才是其本質屬性,也才是最值得褒揚的精神。無論是以行政手段強制機關幹部當義工,還是權力層級讓臨聘人員穿馬甲,都不是義工,只是“抓差”。
正是這一個“被”字,不僅讓一個初衷未嘗不好的制度安排變成了一場秀,不僅會損及機關幹部的休息權,也不僅會讓那些真正投身義工行動的人寒心,而且會損害到奉獻自我、服務社會的精神,助長弄虛作假、形式主義風氣。
臨時工頂包公職人員當義工,同樣反映出一些地方做決策、定政策時的不科學。一方面,決策變成拍腦袋,沒有經過充分論證和調研,就發通知、下檔案;另一方面,在執行時,既沒有公開提意見,也不能公然不執行,只有玩玩頂包、捉捉迷藏,希望這把火早點燒過去。
臨聘人員穿上“被義工”的藍馬甲,也讓義工穿上了“被”字的馬甲,更讓政策規定穿上了陽奉陰違的馬甲。或許,穿上馬甲,什麼事兒都能“鬧鬧哄哄,圓滿成功”,但馬甲終究是要脫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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