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箋

表箋

表箋是王公百官,文武大臣及朝貢各國向皇帝、皇后祝賀時的專用文書。語出:《明史·外國傳二·安南》:“安南雖亂,猶頻奉表箋,具方物,款關求入。”《清史稿·聖祖紀二》:“停直省進鮮茶暨賫送表箋。”

歷史

表箋樣式表箋樣式

表文始於漢代,是大臣向皇帝陳述事情的文書。唐宋以來,僅限於陳謝、慶賀盡獻所用。每當國家有大慶典,群臣獻文為賀,則用賀表,文為駢體。元代慶賀表文稱為表章,遇皇帝生日、元旦、五品以上官員皆上表章進賀。明代慶賀文書除表文以外,又增加箋文一項,凡遇朝中舉行慶典,如壽誕(皇帝生日)、元旦、冬至等節日,內外臣僚皆須進表、箋慶賀,表用於皇帝和皇太后,箋用於皇后。

清代沿襲明制,表文有的特定使用範圍,一作慶賀用,一作進獻修史用。前者遇有慶典,如登極、傳位、冊立皇后上尊號等,王公百官均上表慶賀。後者用於史書修成照例須由總裁官具表進呈,如《會典》、《方略》編纂告竣時要奉表隨進。再,當年考取的文武進士,要呈表謝恩。藩屬國依期入貢,也用表文。

賀表由正表和副表各一,合為一份組成,正表卷而不折,副表折而不捲。其表文由內閣統一撰擬定式頒發,遇有其他慶典亦如法炮製,而各地官員所具賀表,則依定式錄進,所書內容大都雷同,千篇一律,辭藻駢儷,都是些歌功頌德的文章。慶典結束,賀表送內閣收藏。

箋文始於東漢,稱為“箋奏”或“箋記”。魏晉時只稱為“箋”,上呈皇后、太子諸王時使用。唐宋時僅臣僚僅上呈皇太子的文書才用箋。到了明清兩代,箋文用途有所改變。明代用以慶賀皇后、太子三大節之用;而清代不設太子,為臣僚百官慶賀皇后三大節的專用文書。賀箋正箋副箋各一,卷折之式同賀表。乾隆六十年,乾隆皇帝發布上諭:停止箋文的進呈。

程式

官員所上表、箋,其文字採用漢字。或滿漢合壁書寫,件件蠅頭小楷書寫整齊規範。但也有一些表、箋採用過於細小的仿宋體書寫,如同“蚊頭”小楷,好似微雕,閱讀起來十分困難。賀表、賀箋尺寸一般為每開高29cm、寬25cm。賀表在文中出現皇帝、皇太后字樣要寫在寬1cm,高29cm的黃綾上,賀箋在文中出現皇后字樣要寫在寬1cm,高29cm的紅綾上,以示區別。賀表、賀箋文前和文尾均用官印,繕寫好以後裝入黃色綾質封套之中,封套下方註明賀表、賀箋人的官銜、姓名,蓋上官印,然後交官差驛站遞送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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