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責任研究

內容介紹

本書人責任、法律責任出發對行政責任做了考察分析。行政法學體系中的責任研究應是一個“雙線體系”,即從行政法律關係雙方當事人出發,以管理方的行政主體及其工作人員為“一線”,以被管理方的相對人為“另一線”,兩線並行貫穿於行政法學的始終。法律責任是行為人違反義務所承擔的一種不利的法律負擔。在行政過程中,行政主體和行政相對人違反行政法律規範,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行政法律責任。但是,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違法狀態、歸責原則、責任負擔和責任的追究主體不一樣,才者應該有不同的責任形式。行政主體違法行政,承擔的是一種國家責任;行政相對人行政違法,承擔的是行政責任。這兩種責任統一於行政法律責任之下。本書提出的行政責任應立足於“管理--控權論”,是行政相對人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由於相對人不履行行政法上的義務,破壞行政管理秩序,而依法承擔的由相應的作為行政主體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組織追究的行政法律責任。行政責任的研究對建立起我國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三大法律責任制度框架,對行政法學科體系的科學化、規範化以及對當前體制轉軌時期的國家管理具有重大意義。
本書的研究方法主要是比較分析法。這包括立足於各國的國情和法文化前景對國外相關理論的比較研究,也包括國外與國內相關理論的比較研究,同時還包括我國相關理論的比較研究。通過對國外主要是國內相關理論的比較分析,借鑑、吸收其中的有益成分,界定行政責任,理清行政責任結構。從法史和中外法比較的角度出發,借鑑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有益的理論成分,以求科學地論證行政責任,實現行政權力合理合法的行使,以及國家的行政管理之目的。
責任是法治的核心所在,準確地界定行政責任則是實現法治國宏略的重中之重。不僅對於學習法律的學生,甚至對於每一個關心國家法治的人,本書都是有所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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