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法證據案例與評析

《行政訴訟法證據案例與評析》是2005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宋隨軍。

基本信息

簡介

證據問題既是訴訟理論和訴訟立法上的難點問題,也是司法實踐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作為訴訟制度核心的證據制度的改革與完善,不僅是建立現代司法制度的重要環節之一,也是實現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證。在司法實踐中,法院所作出的任何裁判都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但某一事實能否成為裁判依據,最終決定於證明這一事實的證據是否充分、確實,在法律上是否具有證據能力和證明力。所以,規範訴訟證據和證明行為的證據制度不僅對程式公正有著重要意義,而且還決定著實體公正的實現程式。只有通過科學、完備的訴訟證據制度,才能消除訴訟過程中種種隨機因素對訴訟結果的影響,使訴訟結果最大限度地保證其公正性和公信度。
由於法原本存在於人的社會生活之中及人的觀念中,立法者、法官和法學家的任務不是製造法律,而是從現實社會生活中和人的理念中去發現法律,然後運用條文的形式、判例的形式或學說的形式將其表現出來。因此,證據法學從司法實踐中,尤其是具體的裁判案例中體認並總結其經驗教訓、成敗得失,是這門科學發展的必然要求。實踐又是豐富的,理論之樹要想常青,也必須及時不斷地從最新、最豐富的實踐中汲取營養,不斷豐富自己、修正自己、發展自己,才能更好地指導實踐。這是我們編撰、修訂這本案例與評析的指導思想。至於讀者看了我們這本案例與評析從中能得到些許的借鑑或啟示,更是我們極力企求的最高目標和一直企盼得到的最大鼓勵。

目錄

總序一
總序二
編者的話(1)
第一章 證明對象
[案例1]證明對象(一):涵義——浙江省蒼南縣龍城中醫院蒼南縣衛生局行政處罰爭議案
[案例2]證明對象(二):實體性事實——丁顯平、張玲房屋所有權證抗訴案
[案例3]證明對象(三):程式性事實——蔣成清訴九龍坡區地方稅務局不履行稅務法定職責抗訴案
[案例4]行政訴訟中的自認——張幫熙不服瀘州市公安局對其嫖娼行為責令具結悔過案
[案例5]推定問題——湯洪友家屬訴榮昌縣公安局行政賠償案
[案例6]司法認知——王來媛訴瀋河區動遷安置管理辦公室不予安置決定案
[案例7]司法認知的事項—楊學文訴重慶市房地產管理局九龍坡區分局不履行法定職責案
第二章 行政訴訟的舉證責任
[案例1]舉證責任的涵義——念泗三村28幢樓居民35人訴揚州市規劃局行政許可行為侵權案
[案例2]原告舉證——上海再勝源公司訴上海市衛生局行政強制決定案
[案例3]原告舉證的事項——何文良訴成都市武侯區勞動局工傷認定行政行為案
[案例4]原告舉證:預測性事實—廈門路達工業有限公司因排放惡臭氣體污染環境被廈門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案
[案例5]原告在行政程式中未能舉證對其舉證責任的影響――山東紅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訴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6]被告舉證——豐浩江等人訴廣東省東莞市規劃局房屋拆遷行政裁決糾紛案
[案例7]被告舉證的範圍—陳莉訴徐州市泉山區城市管理局行政處罰案
[案例8]被告提供規範性檔案是否屬於舉證責任的內容——吉德仁等訴鹽城市人民政府行政決定案
[案例9]被告補充證據問題——許春征不服泌陽縣公安局對其治安拘留一案
[案例10]被告在二審中舉證的效力——宜昌市婦幼保健院不服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案
[案例11]第三人的舉證責任——武漢輝煌粉末冶金有限責任公司訴武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職責案
……
第三章 行政訴訟的證明手段
第四章 行政訴訟證據的審查判斷
附錄:相關的法律、司法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1990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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