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機構

行政管理機構含義

行政管理機構指按照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依照一定程式組建起來的,行使國家行政權力,履行各種行政職能的國家機關的總稱,是國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亦稱為行政機關、政府機關等。

行政管理機構的特性

1、合法性 2、主體性 3、系統性 4、權威性 5、執行性和管理性。

行政管理機構的作用

1、行使國家的行政權力,對社會公共事務進行管理。這種公共管理包括經濟管理、社會管理和政治管理等方面。
2、執行和實施各種法律、法規、規章、維持社會治安和良好的市場秩序。 七、內閣制國家行政管理機構的組成方式?
最高行政管理機構是內閣,內閣由首相、政府各職能部門的部長組成,首相為政府首腦,其主要代表國家是英國。

行政管理機構的類型

1、根據行政管理機構的性質區分為:領導機構、執行機構、監督機構、諮詢機構、信息機構、輔助機構、派出機構;
2、根據行政管理機構的職能區分為:經濟類行政管理機構、社會類行政管理機構和政治類行政管理機構;

行政管理機構設定的程式

1、提出行政管理機構設定的理由,並設計出初步方案。
2、對行政管理機構設定方案的評估和論證。
3、對行政管理機構設定方案的批准。
4、對行政管理機構設定方案的落實與實施。

行政管理機構設定的原則

1、適應性原則 2、協調性原則 3、權責相稱原則 4 、精幹高效原則 5、法制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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