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訴論

行政公訴的訴訟特徵 行政公訴的訴訟範圍 行政公訴的訴訟費用

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中國檢察出版社; 第1版 (2009年6月1日)
平裝: 204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16
ISBN: 9787510200670
條形碼: 9787510200670
尺寸: 23.8 x 18.2 x 4.4 cm
重量: 340 g

作者簡介

田凱,男,1972年12月生,河南社旗人,行政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憲法行政法學博士後,現任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副處長,全國檢察機關專家型人才培養對象,全國檢察理論研究人才、首屆河南省檢察業務專家。兼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兼職研究員,鄭州大學、河南大學等學院兼職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河南省法學會常務理事、河南省訴訟法學研究會秘書長等。第十二屆“中國青年五四獎章標兵”榮譽稱號獲得者。
在《中國人民大學學報》、《法學評論》、《法制日報》等報刊雜誌發表《論公訴權與法律監督權的一致》等51篇學術論文,主編、副主編、參編《抗訴論》等4本法學論著,主持、參與《權力制約和反腐倡廉的理論和制度研究》等10項國家級和省級科研課題,《論行政權的法律監督》等論文獲得第七屆全國檢察理論年會優秀論文一等獎等19項科研獎勵。

內容簡介

行政公訴論》內容簡介:行政公訴制度是指檢察機關對侵害公共利益的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制度。行政公訴是公益訴訟、是公訴,同時又是行政訴訟。它本質上具有監督性、救濟有限性和功能預防性等特徵,也具有當事人的特定性、程式的特殊性和判決的擴張性等訴訟特徵。行政公訴制度具有人民主權理論、分權制衡理論、訴的利益理論和訴訟信託理論等深厚的法理基礎。
通過橫向的國際考察,美國的“私人檢察長”制度、法國的越權之訴和日本的公民訴訟等都有訴訟主體不斷擴大、訴訟範圍不斷擴張和追求行政權和司法權均衡的趨勢。而檢察機關提起的行政公訴更具有檢察官定位公益代表人催生行政公訴,行政公訴彌補行政訴訟的制度缺陷,行政公訴重在監督行政權等特徵。
中國建構行政公訴制度是維護國家和公共利益的需要,能夠彌補行政主體維護公共利益的不足,強化司法權對行政權的監督約束,保護人權和救濟弱勢群體。訴訟理論的發展為設立行政公訴提供了理論鋪墊,現行法規為設立行政公訴提供了法律支撐,中外立法為行政公訴提供了制度模型,中國檢察機關的專業能力為行政公訴提供了平台。檢察官先天具有的法律監督性質與公訴人的功能定位具有一致性,行政公訴是法律監督的必要構成,也是其天職所在。
行政公訴既要充分保護公共利益,又要防止浪費司法資源,既要充分賦予公民訴權,又要防止濫訴。首先在訴訟範圍上法律要有明確規定,同時保留未來發展空間。其訴訟程式原則上從屬於行政訴訟,但在訴前建議程式、受理和立案、管轄、調查、出庭、證明責任、判決裁定、二審和再審、訴訟費用以及撤訴、調解與和解等環節與私益行政訴訟不同,有其獨特之處。

目錄

引言
第1章 公益訴訟和公訴
1.1 公共利益及其維護機制
1.1.1 公共利益的論辯
1.1.2 公共利益的界定
1.1.3 公共利益維護機制
1.2 公益訴訟是公共利益的救濟路徑
1.2.1 公益訴訟的特點
1.2.2 公益訴訟的類型
1.3 公訴是公益訴訟的主要形式
1.3.1 公訴起源於維護公共利益
1.3.2 公訴權有效維護公共利益
1.3.3 公訴權全面維護公共利益
第2章 行政公訴屬性和法理基礎
2.1 行政公訴屬性
2.1.1 行政公訴是公益訴訟
2.1.2 行政公訴是公訴
2.1.3 行政公訴是行政訴訟
2.2 行政公訴的特徵
2.2.1 行政公訴的制度特徵
2.2.2 行政公訴的訴訟特徵
2.3 行政公訴的法理基礎
2.3.1 人民主權理論
2.3.2 分權制衡理論
2.3.3 訴的利益理論
2.3.4 訴訟信託理論
第3章 行政公訴的國際考察
3.1 國外行政公益訴訟的演變
3.1.1 美國的“私人檢察長”制度
3.1.2 法國的越權之訴
3.1.3 日本的民眾訴訟
3.1.4 國外行政公益訴訟的發展趨勢
3.2 國外行政公訴的產生髮展
3.2.1 檢察官定位公益代表人催生行政公訴
3.2.2 行政公訴彌補行政訴訟的制度缺陷
3.2.3 行政公訴重在監督行政權
第4章 行政公訴在中國的必要與可能
4.1 中國建立行政公訴制度的現實必要性
4.1.1 維護國家和公共利益的需要
4.1.2 彌補行政主體維護公共利益的不足
4.1.3 強化司法權對行政權的監督約束
4.1.4 保護人權和救濟弱勢群體的需要
4.2 檢察機關提起行政公訴的可行性
4.2.1 訴訟理論發展為設立行政公訴提供理論鋪墊
4.2.2 現行法規為設立行政公訴提供法律支撐
4.2.3 中外立法為行政公訴提供制度模型
4.2.4 中國檢察機關專業能力為行政公訴提供平台
第5章 行政公訴與中國檢察制度的銜接
5.1 檢察機關對行政行為的法律監督
5.1.1 對行政行為開展法律監督的現實驅動力
5.1.2 制約權力是法律監督的原始意蘊
5.1.3 對行政行為開展法律監督的法律規定
5.1.4 對行政行為開展法律監督的制度淵源
5.1.5 檢察機關探索監督行政行為的實證分析
5.2 檢察機關監督行政行為的基本框架
5.2.1 對抽象行政行為的法律監督
5.2.2 對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監督
5.2.3 對公務人員職務犯罪的法律監督
5.3 行政公訴與法律監督的一致
5.3.1 行政公訴是法律監督的必要構成
5.3.2 檢察機關通過行政公訴實施法律監督
5.3.3 行政公訴能夠維護司法權威
5.3.4 行政公訴的法律監督屬性不改變行政訴訟結構
第6章 中國行政公訴制度框架
6.1 行政公訴制度的立法定位和設計原則
6.1.1 行政公訴制度的立法定位
6.1.2 行政公訴制度的設計原則
6.1.3 保護訴權與防止濫訴的均衡
6.2 行政公訴的啟動模式
6.2.1 行政公訴啟動模式的爭議
6.2.2 構建多元主體加檢察前置的啟動模式
6.2.3 行政公訴人是檢察機關之法律定位
6.3 行政公訴的訴訟範圍
6.3.1 域外及我國台灣地區公益訴訟範圍的確定
6.3.2 我國行政公訴範圍的立法路徑
6.3.3 應列入範圍的抽象行政行為
6.3.4 應明確列舉的具體行政行為
第7章 中國行政公訴程式設計
7.1 行政公訴的訴前建議程式
7.2 行政公訴的受理和立案
7.3 行政公訴的管轄
7.4 行政公訴的調查
7.5 行政公訴的出庭
7.6 行政公訴的證明責任
7.7 行政公訴的判決裁定
7.8 行政公訴的二審和再審
7.9 行政公訴的訴訟費用
7.10 行政公訴的撤訴、調解與和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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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道不完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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