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在邸抄

"清光緒二十六年(1900)七月三十日

由於帝國主義者發動八國聯軍的侵華戰爭,北京淪陷,慈禧太后和光緒皇帝西逃至長安(西安),清宮的報紙“邸抄”中斷。不久在西安設立了“行在”(即皇帝的行宮),於光緒二十六年(1900)九月,便恢復發布了臨時性具有中央政府公報性質的“邸抄”。這是清代歷史中出現的一個特殊情況,被稱為“行在邸抄”。報館設在當時西安糧道巷。這種“行在邸抄” 的發布,是由慈禧的寵臣吳永奏請而出的。清光緒二十六年(1900)七月三十日,吳永上奏摺條陳十事,其中之一就是:“請刊行在朝報”。這說明清王朝最高統治者十分重視作為維護封建專政的宣傳工具“邸抄”。在當時逃亡中的清中央政權,正是通過這種“行在邸抄”來傳報朝廷政事。這從當時北京印行的《京報》報房出版的《諭摺匯存》廣告中可以看到。該廣告說:“敝館前印《諭摺匯存》……自客夏都城變亂,遂暫停工。至九月間,始得行在諭旨,趕即排印,奈斷續無常,閱者不無遺憾。茲聞迴鑾有日,行在諭摺驛遞接踵而至……”。這說明《行在邸抄》是在光緒二十六年(1900)九月開始刊發的,內容主要為發表諭旨和奏議。它在被八國聯軍占領地區,為各級封建官吏所爭閱,從中了解所謂“乘輿行在”的情況。每期1小冊,約10餘面,用木版活字印刷,末尾還附有關於陝西政務的“轅門抄、(亦稱“宮門抄”)。正月二十五日“宮門抄”中有“藍田縣知縣安守和,現年五十四歲,甘肅舉人,同治甲戌科進士,以知縣即用,簽制直隸,遵例捐指陝西,光緒二年到陝,五年準補延川縣知縣,六年三月初六到任,旋經補藍田縣知縣,九年七月初一日到任,歷署長安扶風臨潼等縣知縣,該員諳諫老成,政績卓著,歷俸已滿三年,任內並無一切違礙處分,從前曾經調署長安縣,一切措置裕如,以之調補斯缺,實堪勝任……謹會同陝甘總督譚鍾麟恭摺且陳伏皇太后皇上聖鑒訓示謹批吏部議奏欽此。”西安《行在邸抄》,起自光緒二十六年(1900)九月至光緒二十七年(1901)四月。這就是說,這種“行在邸抄”記下了清廷喪權賣國的所謂《辛丑各國和約》簽訂之前的清朝政事動態。這種“行在邸抄”是官方頒發的以記載皇帝諭旨、臣僚奏章和朝廷政事為主要內容的官報;諭旨所以尊為天章也,凡京師官書局(匯)報、宮門抄、科抄等報謹當取法首條恭錄,這是規定。當時設在西安的集益堂京報局,就曾用雕版活字印刷過《京報》,亦被稱作“行在邸抄”,每次印1小冊,約10餘頁,末尾附有關於陝西政務的“轅門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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