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徐

蘭徐:隆昌 縣政府副縣長。
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城市管理、商貿流通、民營經濟等工作。分管縣交通局(含運管所、養路段、客運中心站)、城管辦、商務局、糧食局、供銷社等單位。
負責所分管部門或系統的廉政建設、招商引資、安全、應急及行業統計工作。
聯繫縣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質監局、郵政局、菸草專賣局、移動公司、電信公司、聯通公司、鹽業公司、稽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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