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格拉底式研討評定法

蘇格拉底式研討評定法

這一評定模式是在1982年提出的一種質性評價的方法。它把“班級參與”和“課堂討論”中的表現作為學生學業成績評定的一個部分,從根本上讓學生更有效地思考,並為自己的見解提出證據。

概述

蘇格拉底式研討評定法蘇格拉底式研討評定法

美國教育學家莫蒂默。阿德勒(MortimerJ.Adler)在1982年提出的一種質性評價的方法。它把“班級參與”和“課堂討論”中的表現作為學生學業成績評定的一個部分,從根本上讓學生更有效地思考,並為自己的見解提出證據。“課堂討論”的評分是建立在教師學生的主觀印象基礎之上的,它所關注的焦點是如何引導學生參與討論,如何來評定學生參與討論的質量,如何才能促進更廣大學生間的互動,怎樣做才能使討論成為對其進行可靠評定的依據。

步驟

第一,明確教育結果。注重結果評價,但它更關注的是評價如何才能真正實現這些結果,並且這些結果不是一般的技能。它可以是批判性思維、閱讀理解技能、聽說技能和多樣的寫作技能等。
第二,選定研討採用的文本。它可以是一本小說或一部電影,也可以是實驗的一個步驟或者畫的某一細節;它既可以是學科內的文本,也可以是跨學科的文本,只要能促進學生的學習,教師都可以把它選為文本。
第三,教師提出一個良好的問題。教師提出一個高質量的問題是很重要的,它直接影響研討的質量與進展。一個好的問題往往不期待某一單一或最合適的答案與預期反應,而是開放式探索性的,能不斷引發對話並引起學生對學習內容更深入的理解。
第四,選擇記錄研討過程的方式或設計簡明的記錄表。記錄應當完全客觀地反映研討進程,是進行評定的客觀依據。通過一系列研討記錄的分析、對比,就可以對學生在各種教育結果上的成績做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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