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的工作意見

為進一步增強民營經濟發展新優勢,引導和支持廣大民營企業在自主創新中有新提升,在轉型升級中有新突破,在穩中求進中有新作為,根據國家和省有關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大力推動自主創新、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等方面的部署和要求,2012年2月18日,蘇州市人民政府以蘇府〔2012〕37號印發《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的工作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任務措施、組織保障3部分。

蘇州市人民政府通知

蘇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促進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的工作意見的通知
蘇府〔2012〕37號
各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太倉港口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關於促進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的工作意見》已經市政府第9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蘇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十八日

促進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的工作意見

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的工作意見
 為進一步增強民營經濟發展新優勢,引導和支持廣大民營企業在自主創新中有新提升,在轉型升級中有新突破,在穩中求進中有新作為,根據國家和省有關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大力推動自主創新、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等方面的部署和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創新引領”戰略,以轉型升級為主線,加快技術創新、品牌創新、管理創新、體制機制創新,推動民營企業由一般製造向創新創造轉變,引導民營企業搶占新興產業發展制高點,支持民營企業增強主導產業競爭優勢,促進全市民營企業發展水平、發展品質全面提升,為蘇州繼續保持實體經濟健康發展,推進“三區三城”建設和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作出更大貢獻。

二、任務措施

(一)大力提升產業發展層次。
勵民營企業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轉變發展業態,支持傳統產業領域民營企業加快改造提升,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
1.促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實施“新興產業倍增發展計畫”,鼓勵民營企業積極投資發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術和新醫藥、節能環保、新型平板顯示、高端裝備製造、智慧型電網和物聯網、軟體和服務外包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每年優選和扶持一批民營新興產業重點項目、配套項目,支持中小民營企業為新興產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開展協作配套,促進全市民營經濟中新興產業的比重逐年提高。
2.加大技術改造力度。進一步落實引進技術設備免徵關稅、重大技術裝備進口關鍵原材料和零部件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企業購置固定資產抵扣增值稅、國家進口先進設備貼息等優惠政策,針對產業鏈延伸、技術裝備升級、工藝質量提升、促進節能減排、提高規模效益等重點環節,開展技術改造,提升發展水平。
3.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繼續放寬市場準入,引導民營資本進入服務業領域。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發起或參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消費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支持放寬小額貸款公司單一投資者持股比例限制,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可改制為村鎮銀行。用足用好國家、省、市服務業發展各項政策措施,加大對民營服務業企業的扶持力度。落實鼓勵製造業企業分離發展現代服務業的政策,推動民營製造業企業分離發展科技研發、現代物流、貿易行銷、專業配套、工業設計、節能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
(二)大力提升企業創新成果轉化能力。
鼓勵民營企業加強創新能力建設,加快創新成果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努力搶占產業發展制高點。
1.增強民營企業創新能力。以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為主要領域,以突破制約發展的關鍵技術瓶頸為重點,引導民營企業實施產業研究,組織技術攻關。支持民營企業建立工程中心(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博士後工作站等各類研發機構、創新載體。鼓勵民營企業申報國家創新重大專項和高新技術企業。按照市政府《關於印發培育發展創新先鋒企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蘇府[2011]160號)精神,鼓勵民營企業創建創新先鋒企業、科技創新領軍企業和示範企業。研究制定獎勵政策,對民營企業新獲市政府認定的各類研發機構,給予一次性獎勵。到“十二五”末,全市擁有各類研發機構的民營企業超過1200家;建成以國家級研發機構為標誌的民營科技創新領軍企業15家,培育民營科技創新示範企業300家。
2.加快創新成果產業化。鼓勵民營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深度合作,支持民營企業領軍組建產業技術聯盟,發揮蘇州產權交易中心的作用,完善產業創新鏈和技術供應鏈,提升協同創新水平,促進創新要素與生產要素在產業層面的有機銜接,加快創新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按照國家《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要求,在新興產業領域實施“高新技術產業化培育工程”。對達到國內首創、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自主創新成果,在成功實施產業轉化、形成新增銷售收入3000萬元以上經濟新增長點項目的首年度,經審核一次性給予50萬元的獎勵。“十二五”期間,全市實施高新技術產業化培育不少於500項。
3.促進中小民營企業向“專精特新”發展。以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和新穎化為方向,以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成長型中小企業、“雙創企業”等為重點對象,加快培育一批細分行業領先、成長潛力較大的“專精特新”中小民營企業。根據產業集聚特點和中小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的共性需求,加快培育提升一批省三星級以上重點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為中小民營企業創新發展提供優質、優惠、實用的技術信息諮詢、產品研發、檢驗檢測、成果轉化、新技術和新工藝套用等技術服務。
4.加大新產品市場推廣力度。組織開展新產品套用示範、試點活動,支持企業參加各類市場開拓活動,幫助新產品提高知名度、美譽度和市場占有率。落實好國家《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支持民營企業平等參與市場競爭。對民營企業開發的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技術裝備和自主創新產品,特別是符合國民經濟發展要求、代表產業發展方向、市場前景好但尚處於市場啟動期的,發揮政府採購、政府首購的支持作用,研究制定具體辦法,幫助民營企業突破市場瓶頸、加快形成市場規模和產業優勢。
(三)大力提升產品質量和品牌建設水平。
鼓勵民營企業創建品牌,強化產品質量,不斷擴大知名度和提高行業話語權。
1.推動民營企業提升產品質量水平。支持民營企業採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鼓勵主導或參與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的制(修)訂。推進“質量強市”戰略,對技術含量高、市場容量大、附加值高的產品,每年實施一批質量攻關項目。按照市政府《關於開展質量強市活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府[2011]111號)的精神,鼓勵民營企業爭創全國質量獎、中國工業大獎和市長質量獎,鼓勵民營企業、技術服務機構創建國家工業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重點實驗室等質量檢驗與評價技術服務機構。到“十二五”末,全市新增“采標”確認1000項,爭創全國質量獎、中國工業大獎等5家以上,市長質量獎10家以上。
2.支持創建品牌和智慧財產權。指導幫助民營企業建立規範的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增強商標、專利、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的註冊、培育、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紮實推進“國家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工程示範市”創建工作,貫徹江蘇省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提升民營企業專利、商標等智慧財產權的申請獲權與保護管理能力,培育一批智慧財產權示範企業、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到“十二五”末,全市實現發明專利授權量翻二番,註冊商標達12萬件,新增行政認定國家馳名商標20件,建成省級品牌培育基地5個以上,擁有市級以上品牌的企業銷售收入占規模以上工業銷售收入的比重力爭達到35%。
3.提升民營企業國際化水平。充分發揮蘇州外向型經濟優勢,擴大民營企業與外資企業的協作配套,幫助民營企業提升生產製造水平。支持民營企業參加境外認證,註冊國際商標,打造國際品牌,有條件的可實施海外併購,收購國外研發機構、品牌行銷網路,建立海外供應和銷售基地、境外加工生產基地,建立產業創新國際合作聯盟。
(四)大力提升企業綠色低碳製造水平。
加快發展循環經濟,推進清潔生產,實施產業有序轉移,促進民營經濟領域資源、能源綜合利用水平的不斷提升。
1.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建立新批項目能評制度,規範技改項目能評程式,從源頭上嚴控民營企業發展高耗能產業。落實省“萬企千噸節能行動”要求,實施能源審計,推動節能技術改造,促進重點耗能行業中民營企業提升能效水平,努力使單位產品能耗達到國內先進水平。開展民營企業能效水平對標達標活動,培育一批三星級以上“能效之星”民營企業。
2.提升資源綜合利用效率。以推動源頭減量、循環利用、再製造、“零”排放和產業生態鏈接技術的開發套用為重點,在工業、服務業、現代農業、靜脈產業等領域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形成一批循環經濟示範企業。以化工、釀造、造紙、電鍍、紡織、印染、建材、鋼鐵等行業為重點,全面推進清潔生產,培育創建一批清潔生產示範企業,建設一批資源綜合利用企業。
3.有序推進產業轉移。推進實施《蘇州市工業產業梯度轉移規劃(2011—2015)》和《蘇州市引導鼓勵對外轉移產業業態指南(工業類)》,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自願合作為前提,以蘇宿、蘇通、蘇鹽三個共建產業園區為主要載體,引導民營企業根據產業轉型、升級改造和規模擴張的需要,有序實施對外轉移。加大力度承接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引進發展,建設一批新興產業領域的特色產業基地。
(五)大力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
加強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和幫助民營企業推進管理創新。
1.加強信用體系建設。落實全省信用管理“萬企貫標、百企示範”工程要求,重點引導和推動規模以上民營企業健全信用管理體系。加強部門協調,整合企業信用基礎資料庫、個人信用基礎資料庫、信貸徵信數據庫等公共信用信息系統資源,加快推進信用體系建設。開展中小企業信用體系試驗區試點,加強信用信息採集、信用等級評估和信用資信結果運用工作,促進中小民營企業提高信用水平。引導民營企業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切實履行維護職工和消費者權益、保障安全生產、保護環境等社會責任。到“十二五”末,全市實施信用貫標的民營企業達500家以上。
2.推進以“兩化融合”為重點的管理創新。圍繞省企業信息化“百企示範、千企試點、萬企行動”工程和我市兩化融合“333”計畫,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創建“兩化融合”示範、試點企業。依據《蘇州市企業兩化融合考評指標體系》,建立分行業實施標準,推進不同行業民營企業實現設計數位化、裝備智慧型化、生產自動化、管理網路化、商務電子化“五化聯動”,加快信息技術對企業研發、生產、管理、行銷等活動的全面滲透。
3.促進商業模式創新。引導民營企業樹立“以價值創造為追求、以客戶需求為中心、以企業聯盟為載體、以應變速度為關鍵、以信息網路為支撐”的理念,推動民營企業依託網路平台和信息技術,對經營各環節進行細化和重構,建設新的行銷盈利模式。引導民營企業大力發展新型連鎖經營、契約能源管理、融資租賃、網路行銷等新型商業模式。
(六)大力提升體制機制活力。
拓寬民營企業發展領域,鼓勵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支持民營企業通過兼併重組等方式加速發展。
1.拓寬民營企業發展領域。落實國家、省有關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政策,把握“非禁即入”和“公平待遇”原則,除國家明令禁止外,所有領域一律對民營企業開放,不得對民營企業單獨設定附加條件。建立政府重大項目合作機制,每年面向民營企業公開發布經營性基礎設施、政策性住房、“智慧”城市、現代服務業、社會事業、科技創新與轉型升級、城鄉一體化等領域的重大項目,鼓勵民營企業通過獨資、合資、合作、聯營、項目融資以及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投資、建設與運營。
2.鼓勵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引導民營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推進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鼓勵民營企業建立完善有利於激發創新活力的決策機制、用人機制、分配機制和激勵約束機制。落實扶持政策,鼓勵民營企業加快股份制改造和上市步伐。引導民營企業建立完善信用、質量、品牌、股權等制度,全面提升運營水平。
3.鼓勵民營企業兼併重組。落實好《省政府關於促進企業兼併重組的意見》(蘇政發[2011]188號)明確的財稅、金融、土地等各項政策,鼓勵優勢民營企業通過兼併、收購、聯合、參股等多種形式開展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併重組及投資合作,加快形成一批主業突出、擁有自主品牌、競爭能力較強的大企業、大集團。到“十二五”末,全市培育“民營地標型企業”50家,入圍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的企業數達50家。
(七)大力提升人才對企業發展的保障支撐能力。
牢固確立“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理念,加強“二代傳承”階段接班人隊伍的培養,引導民營企業更大力度集聚、培養和用好創新創業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和高技能實用人才,為產業升級、轉型發展提供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撐。
1.實施民營企業接班人計畫。結合蘇州民營企業大批進入“二代傳承”特殊階段的實際,以青年一代企業主、企業股東及高管人員為重點對象,以資本運作、創新轉型、領袖能力培養等為主要內容,整合各類優質教育培訓、實訓鍛鍊資源,加快新一代“掌舵人”隊伍的培養和建設,促進民營企業“二次創業”。
2.促進創新創業人才與民營企業對接。積極實施“姑蘇人才計畫”以及“1010工程”、“海鷗計畫”等子計畫,吸引更多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集聚蘇州。鼓勵和支持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創辦民營企業。進一步發揮“蘇州國際精英創業周”活動影響力,搭建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與民營企業開展深度交流的活動平台,促進創新創業項目、人才與民間資本、民營企業的“零距離”對接合作。
3.提高經營管理人才素質。推進實施“姑蘇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素質提升計畫”,完善境外高端培訓、專題研修、業務短訓等培訓工作,提升“蘇商論壇”等交流平台影響力,幫助民營企業培育和引進熟悉市場經營、善於資本運作、精通企業管理的各類經營管理人才,深入開展中高級職業經理人任職資格培訓與認證工作,加快提升經營管理人才職業化水平。
4.培育壯大高技能實用人才隊伍。著眼提升民營企業的產業製造能力與質量水平,以培養企業“首席技師”和建立“技能大師工作室”為重點,著力培養一支能攻關、善排難的高技能實用人才隊伍。加強職業教育,引導在蘇高職院校根據產業發展的需求最佳化專業設定。指導民營企業用好有關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的政策,建立健全職工培訓制度,認真執行特種崗位職業資格準入制度,落實技能人才薪酬待遇。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協調配合,落實措施。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加強指導督促,深化實施市領導和涉企部門掛鈎聯繫新興產業企業、中小民營企業制度,指導和幫助民營企業解決創新發展中遇到的各種實際問題。
(二)強化政策落實。深入貫徹落實全市作風效能建設五大行動計畫,進一步轉變作風、創新舉措、最佳化服務、提升效能,進一步規範涉企收費,減輕企業負擔,進一步清理不合理條文,規範執法行為,進一步加強行政指導,支持企業發展。強化政策宣傳解讀,幫助民營企業掌握和用好政策。建立政府涉企部門與民營企業的定期對話機制,進一步拓寬政企信息互動渠道。
(三)開展分類指導。把握難點問題、共性問題,加強對不同行業、不同規模、不同發展階段民營企業的分類指導。對各類創新發展的企業,要制定完善標準規範,總結推廣發展經驗,強化龍頭帶動效應。加強授權委託和業務指導,支持行業組織在加強行業自律、引導協同發展、政企溝通橋樑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四)做好監測考核。加強對具有研發創新載體企業、實行先進標準企業、擁有品牌產品的重點民營企業和各類創新發展示範企業的監測。建立能科學反映民營企業創新發展進程和成果的評價指標體系,把促進民營企業創新發展作為地方和部門工作業績評價的重要內容,加強對政策落實、任務分解、工作推進和目標任務的考核督查。
(五)保障要素供給。各級政府在制定和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土地供應計畫時,要統籌考慮民營企業投資發展項目用地需求,加大對各類重點民營企業發展用地的保障力度。加大資金、電力、能源、人才、用工、運力等要素對各類創新發展示範企業的傾斜保障力度。
(六)深化財稅支持。切實落實企業研發經費加計扣除、小微企業稅費減免等各類鼓勵企業創新、支持企業發展的財稅優惠政策。建立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工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穩定增長機制。加強績效評估,最佳化財政性專項資金扶持導向,重點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新興產業、創新成果產業化與套用推廣、公共服務平台與載體建設、企業創新發展獎勵等。積極指導和幫助民營企業向上爭取各類扶持項目和資金,嚴格按上級要求落實好地方財政配套資金。前述各項獎勵、補助措施,涉及各市(縣)域內民營企業的,各地要按要求兌現到位;涉及市區民營企業的,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級承擔。
(七)加大金融支持。各金融機構要著眼於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認真貫徹國家、省有關金融支持小微型企業的各項方針政策,積極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成本高的問題。鼓勵商業銀行創新服務,大力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等信貸服務。落實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政策,鼓勵商業銀行適當提高對中小企業貸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強化對小企業的信貸投放。各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投放貸款增量不低於上年增量,增幅不抵於同期各項貸款平均增幅。要跟蹤、分析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的融資需求特點,強化金融產品和業務創新,通過貼息、補貼擔保費等方式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運用融資租賃、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集合票據、集合債券等各類新型融資手段實現融資。積極爭取中小企業區域集優試點,拓寬融資渠道。重點對不合理收費、不合理限制資金使用等變相提高利率的行為,強化監督檢查,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八)最佳化社會環境。大力宣傳國家、省、市關於鼓勵和加快民營經濟轉型升級、促進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措施,大力宣傳民營企業在建設“三區三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宣傳民營企業家創新創業創優的先進事跡,大力宣傳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的先進經驗,弘揚“三創三先”精神,倡導“尊重創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創新文化,在全社會形成尊重民營企業家、支持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的良好氛圍。
附屬檔案:蘇州市促進民營企業創新發展重點任務分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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