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區科技局

(十)管理全區民營科技工作,負責民營科研機構、科技企業的認定及統計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實施省、市級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工作;協調涉及人口、環境、資源、防震減災等社會發展事業的科技工作。 (十三)管理全區軟科學研究和科技信息工作;負責科技宣傳、科學普及、科技統計工作,指導科技檔案工作。

主要職責

(一)研究確定全區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推動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區科技創新能力。
(二)組織編制全區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負責全區年度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的編制、實施和管理。
(四)研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科技創新機制。
(五)參與研究制定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建設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六)研究制訂全區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和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
(七)強化重大共性技術、先進適用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推廣套用,推進科技成果轉化;用信息化帶動工業化,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增強科技持續創新能力。促進全區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示範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規範運行。
(八)實施農業科技發展綱要,推進農業科技革命,加速農業產業化和農村的現代化;負責全區星火計畫的制定並推廣實施,指導科技興海示範園區和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建設。
(九)促進科技資源、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十)管理全區民營科技工作,負責民營科研機構、科技企業的認定及統計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我區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的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管理科技外事工作,組織實施國際間及港、澳、台地區的科技合作與交流。
(十二)負責組織實施省、市級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工作;協調涉及人口、環境、資源、防震減災等社會發展事業的科技工作。
(十三)管理全區軟科學研究和科技信息工作;負責科技宣傳、科學普及、科技統計工作,指導科技檔案工作。
(十四)指導、協調各部門、各鄉鎮的科技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科技進步考核,推動科技興區活動;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科技興農、科技興工、科技興貿、科技扶貧等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科技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

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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