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擬定全縣科技發展戰略、政策和規定;2、研究科技、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編制本縣科技發展中長遠規劃,並組織實施各類科技計畫、項目;
3、組織跨部門、跨行業和重大科技攻關,協調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引進、消化和吸收創新工作;
4、合理分配使用和調節科技經費,會同有關部門綜合運用財政、信貸等經濟手段,落實全縣科技項目;
5、綜合協調各部門、各行業的科技工作,指導全縣民營科技企業工作;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三)農牧業科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五)計畫成果管理科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