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婁條約

《蒙特婁條約》又稱為《蒙特婁議定書》,是1987年在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倡導下許多國家的政府就共同制止臭氧層的耗竭而在加拿大的蒙特婁簽訂的一項條約。 我國政府於1989年9月加入了《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並於1991年6月加入《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 1993年1月,國務院批准實施《中國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國家方案》(以下簡稱《國家方案》)作為履行《議定書》的行動綱領。

《蒙特婁條約》又稱為《蒙特婁議定書》,是1987年在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倡導下許多國家的政府就共同制止臭氧層的耗竭而在加拿大的蒙特婁簽訂的一項條約。此條約的主要目的是控制生產和使用對大氣臭氧層有破壞性的化學物品。
我國政府於1989年9月加入了《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並於1991年6月加入《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1993年1月,國務院批准實施《中國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國家方案》(以下簡稱《國家方案》)作為履行《議定書》的行動綱領。《國家方案》規定,我國將在2010年1月1日實現ODS生產和消費的同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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