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葬是蒙古族的傳統葬儀 。這種葬式 ,有時又叫明葬、野葬等。過了七個時辰,認定死者確無轉機之後,由親屬或鄰里長者操辦,淨身後裝入新白布口袋,放在特定的地方,選擇吉日吉辰,由親屬放在牛車之上,送到偏僻荒野的特定的地點,卸下屍體,頭朝北、腳朝南,周圍擺石頭作記標,急速返回,歸途不許回頭看。到家,將車扣翻,三天不動。三日後,親屬去放屍體地點查看,若被飛禽吃光,就認為亡靈已經升天,預示子孫將得到吉祥幸福;如果屍體被野獸扯食,認為死者生前做過壞事 ,殺牲過多 ,死後用自己的肉體還給野獸;如果屍身無損,則認為死者生前罪孽尚未消除。再去向遺骸上黃油、酒等,等待飛禽來啄食。
火葬與蒙古人對佛教的信仰有關。據說,人體由四萬八千隻蛆蟲組成,死後不及時火化,這些蛆蟲便復活而互相殘殺,亡靈也不得安寧。除了喇嘛、王公、貴族、富有者外,多採取此種葬法。平民中非正常死亡的,如婦女難產身亡、傳染病死亡等,也實行火葬。
火葬過程是,先將屍身用淨水洗淨,白布纏裹(如為喇嘛則著龍古神衣),紅布覆面,殮入棺木,停於正房西側檐下 ,祭供食品 ,點燃珠拉(佛燈)、香火,請喇嘛誦經,一般停放三至五天;晚輩守靈,定時舉哀;吉時啟靈,人抬或車載到預定地點;喇嘛誦經,祈求“內卜達克”神諒解;用羚角在地上扎個洞,將靈柩置於洞上,即用柴火化。如果死者是上層喇嘛,即將屍體置於特製的大鍋內鐵篦上,用油焚化,用銀筷揀出骨灰,殮入木盒,築藏式塔葬於其下,一般身份的人,則就地深埋,恢復地表原貌而不留墳頭。清朝以後則開始留墳頭。也有將骨灰投入河裡的,據說亡靈順流入海,進水晶宮極樂世界。
蒙古人也有土葬和聚族安葬的習慣。這種祖塋,蒙古人稱為“厚其德”。 一經確認為其氏族“厚其德”的地方,百步以內,其他民族不再殯葬。非正常死亡的人不入祖塋,要另擇吉地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