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寧市司法局

(三)萬寧市司法局領導及指導基層司法所工作。 (四)萬寧市司法局指導和管理本市人民調解工作及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六)萬寧市司法局組織實施並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萬寧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09〕44號),設定萬寧市司法局,為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增加組織實施並指導、監督全市監外執行罪犯的監管改造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萬寧市司法局主要職責:
(一)萬寧市司法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計畫。
(二)萬寧市司法局制訂並組織實施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指導全市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制宣傳。
(三)萬寧市司法局領導及指導基層司法所工作。
(四)萬寧市司法局指導和管理本市人民調解工作及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五)萬寧市司法局組織實施並監督管理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
(六)萬寧市司法局組織實施並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七)萬寧市司法局指導、監督公證、律師、法律顧問、法律諮詢服務和法律事務所工作。
(八)萬寧市司法局參與全市社會治安的綜合治理,指導司法所行政理論研究。
(九)萬寧市司法局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計畫財務、槍枝彈藥、警用服裝和警用車輛等物資、裝備。
(十)萬寧市司法局負責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萬寧市司法局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萬寧市司法局內設6個股級職能機構(其中市法律援助處對外掛牌):
(一)萬寧市司法局辦公室。
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管理、機要保密等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辦公現代化管理工作;按規定負責局機關及派出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協助局黨組、黨支部抓好機關黨員、幹部政治理論和法律知識的學習;協助局領導做好接待服務工作;負責本局信訪工作。
(二)法制宣傳教育股。
擬定全市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全市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組織指導法制宣傳報導工作;承擔市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萬寧市司法局基層工作指導股(監獄、勞教、監所外執行股)。
負責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工作;組織實施並監督管理全市監外執行罪犯的監管改造工作;組織實施並監督管理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
(四)萬寧市司法局財務規劃裝備股。
負責全市司法行政機關經費預算,決算及財務管理;負責全市司法行政機關中央政法專款物資、國有資產管理和基建等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槍枝彈藥、警用服裝、警務車輛的管理監督。財務管理職責按有關規定辦理。
(五)萬寧市司法局法律援助處(掛牌)。
擬定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法律援助宣傳工作。
(六)萬寧市司法局律師公證工作指導股。
指導、監督律師、公證的法律服務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律師、公證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及基層法律事務所等機構設立的初步核准意見;負責提出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等人員執業的初步核准意見。

人員編制

萬寧市司法局(含鎮司法所)司法行政專項編制4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員和辦事員45名。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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