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鎣市司法局

(四)加強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職責。 (五)華鎣市司法局公證工作股 (七)華鎣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股

簡介

根據《中共華鎣市委 華鎣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華鎣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華鎣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華委發〔2010〕40號),設立華鎣市司法局(以下簡稱市司法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組織指導公證員資格考試及培訓的職責。
(三)增加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
(四)加強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規章,制訂司法行政規範性檔案和工作發展規劃、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領導監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監獄刑罰執行和改造罪犯的工作。
(三)負責勞動教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勞動教養的執行和司法行政系統強制戒毒、戒毒康復場所的管理工作。
(四)擬訂普及法律常識規劃和法制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各地、各行業的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
(五)負責指導、監督律師工作、公證工作、外來企業投訴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負責行政處罰工作。
(六)監督管理全省的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幫教安置工作。
(八)組織承辦國家司法考試工作,指導法學教育和司法警官職業教育。
(九)主管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仲裁機構、人員的審查登記工作。
(十)指導司法系統依法行政工作,監督管理所屬社團組織。
(十一)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槍枝、彈藥、服裝、警車等裝備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監獄、勞動教養系統和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監獄企業集團公司的計畫財務和內部審計工作。
(十二)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省屬監獄、勞動教養所領導班子建設工作,協助市(州)管理司法局的領導幹部,負責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十三)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華鎣市司法局設7個內設機構和政治處:
(一)華鎣市司法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各項活動的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負責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擬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負責政務信息、文秘、信訪、績效管理、司法業務統計、檔案管理、保密、安全保衛、接待等工作。
負責局機關的行政和事業經費、國有資產管理及基建投資、辦理裝備等事務,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和後勤保障工作。
(二)華鎣市司法局安置幫教工作股(社區矯正工作股)
指導、管理安置幫教和社區矯正工作,擬定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安置幫教政策措施及工作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各鄉鎮(街道)、企業單位搞好“兩勞”人員回歸社會接茬管理和幫教安置,引導、創辦、認定、年審過渡性安置基地;承擔全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調查了解重新犯罪情況,研究預防重新犯罪對象。
(三)華鎣市司法局法制宣傳教育股
負責全市的法律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在全體公民中開展普及法律知識教育的工作,指導全市和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承擔市法制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起草司法行政法規的貫徹意見和規章草案,對有關法規、規章、草案提出意見,負責本部門行政複議應訴工作,組織有關法律、政策調研工作,收集、分析、反饋司法行政信息;管理法學專業社團、指導法學研究工作。
(四)華鎣市司法局律師工作股(外台商投訴股、行政審批股)
負責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貫徹實施有關律師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律師事務所和法律諮詢服務機構的登記、註銷、年審以及律師的年審註冊的審核申報;指導監督律師、法律顧問和社會法律諮詢服務工作;負責承辦對違紀律師事務所、律師實施懲戒的有關工作。承辦外(台)商投訴案件的協調、處理;負責涉外涉台有關法律事務。
(五)華鎣市司法局公證工作股
負責公證機構的申報審批工作;指導公證業務活動;審核有重大影響或複雜疑難的公證案件;負責有關公證案件的查處;承辦懲戒違紀公證機構和執業公證員的有關工作;負責執業公證員年審註冊的審核申報工作;公證員資格考試的報名申報工作。
(六)華鎣市司法局基層工作股
指導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包括“148”專用電話)和人民調解工作;負責法律服務所和法律服務人員的年檢註冊申報工作;組織承辦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資格考試的報名申報工作。
(七)華鎣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股
指導、檢查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承擔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法律援助機構案件受理工作,承辦或組織辦理在全市有重大影響的法律援助案件和全市公益性法律援助事項;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監督管理全市“123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
政治處 負責司法行政系統黨風廉政建設、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及行政監察和內審工作;負責幹警培訓和立功創模、表彰獎勵;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非領導職務的任免;負責全局組織、人事、勞動、黨群、社會公益工作;負責警銜申報評授、警務、撫恤及專業技術職稱、技術等工作;負責司法考試的有關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華鎣市司法局機關行政編制32名(含鄉鎮、街道司法所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政治處主任1名按市委規定配備;鄉鎮(街道)司法所長按有關規定配備;股級職數7名。黨的機構、市紀委(監察局)派駐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有關規定執行。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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