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區科學技術局

(五)落實全區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八)負責本部門管理的科學技術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十)指導全區科普工作;落實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落實相關科技評估、科技統計及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等工作。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莆田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莆田市涵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莆委辦[2011]89號)和中共莆田市涵江區委、區人民政府《關於莆田市涵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涵委發[2012]2號),設立莆田市涵江區科學技術局,加掛莆田市涵江區知識產權局牌子,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職能

一、職責調整
(一)落實閩政文[2009]33號檔案中涉及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科學技術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並組織實施有關科技工作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
(二)編制全區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全區科技發展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組織申報基礎研究、套用研究、開發研究、軟科學研究等科技計畫。
(三)負責推進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擬訂促進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建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科研基地、重點產業創新平台與創新基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四)組織申報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各類科技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政策,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
(五)落實全區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六)落實科技成果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落實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推進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七)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八)負責本部門管理的科學技術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九)組織企業申報國家、省、市科學技術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十)指導全區科普工作;落實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落實相關科技評估、科技統計及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等工作。
(十一)落實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措施,協調參與國際及港澳台地區的科技合作與交流。
(十二)將安全生產科技進步納入科學技術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安全生產重大技術的研究、開發和示範;支持科研機構和有關單位開展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推動安全生產科技進步;負責檢查下屬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十三)加掛機構:莆田市涵江區知識產權局。主要職責:負責與科技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推動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組織實施全區產業發展的專利戰略,促進專利技術開發與實施;指導列入各級有關計畫的研究與開發項目的專利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專利申請資助,以及專利獎的申報等工作;組織協調專利綜合信息管理和統計工作;組織協調開展專利技術展示交易管理工作;協調專利工作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活動;協調、指導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創新體系的建立,建立智慧財產權預警機制。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涵江區科學技術局設2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下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本局重要檔案、文稿的起草;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精神文明、效能建設、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息宣傳、計畫生育、綜治平安、檔案、保密、信訪、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及機關財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退休幹部工作,指導下屬單位退休幹部工作;
(二)項目管理科
組織申報和協調管理各領域國家、省、市高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等各類科技計畫項目並監督實施;協調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相關工作;組織申報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科技獎勵有關工作;協調重大科技項目推介和重大技術交易活動。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莆田市涵江區科學技術局行政編制為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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