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湖鎮

范湖鎮

范湖鎮(Fànhú Zhèn) 三水轄鎮。在縣境東北部,東與花縣交界。面積 37.21平方公里。人口11858。轄1圩25村。因鎮人民政府駐范湖圩得名。轄1圩,6個村民委員會,25條自然村。

2002年,撤銷范湖鎮,並至樂平鎮。

范湖鎮是清末農民起義領袖陳金釒工的故鄉。現轄1圩,6個村民委員會,25條自然村。過去土地貧瘠,不少田地被稱為“雞乸田”(即用一隻母雞便可換取一畝田)。建國以後,人民政府不斷興修水利,農田面貌大大改觀,農業產量不斷上升。近年鄉鎮工業逐步發展,經濟欣欣向榮。為紀念陳金釒工,現在范湖圩建有陳金起義舊址紀念館,供後人參觀。

建縣時屬三江都。民國至建國初先後屬東區、三區。1957年撤區並鄉,成立範湖鄉。1958年與樂平合組躍進公社(不久改樂平公社)。1961年分出成立範湖公社。1963年再併入樂平公社。1972年再度分出為范湖公社。1984年改范湖區。1987年改鎮。屬半丘陵地帶,東北較高,其餘較平坦,蘆苞涌由北至南縱貫全鎮。原來涌道淤塞,秋冬枯旱,是個苦旱苦澇地區,易澇渦田近萬畝。1957年開掘左岸涌,1973年以來,疏通蘆苞涌,新開闢劉寨涌和范湖涌,並興建了一批排灌站,從此旱澇保收,糧食增產。耕地26075畝,主種水稻。魚塘2014畝。有電梯、棉紡、電木、塑膠花、制磚等廠。主要集中在鎮區。地下有鐵礦石資源,但硫質比重大。有中學1所,國小8所,衛生院(站)6所,敬老院1所。清成豐四年(1854)清湖村陳金率領農民起義,堅持反清鬥爭10年,在懷集縣建立過大洪國。同治二年(1363),陳被叛徒鄭金殺害。1984年,人民政府在范湖圩重 建陳金起義舊址。有通往樂平、蘆苞、西南的公路,鎮內各村都有簡易公路通行汽車。

鎮區在西南鎮東北21公里處。面積1平方公里。人口1702。相傳明代末,有個叫范福的人在圩的崗背建村,設鋪經商。因圩前地勢低洼,積水如湖,故稱范湖圩。圩前後均有崗丘,中間地勢低平。聚落呈混合狀,店鋪建築多為鋼筋混凝土結構樓房。是鎮內唯一的農貿集市。有商業、供銷、食品、銀信、郵電等單位。逢一、六日為圩期。有中、國小,衛生院各1所。有樂平——范湖——蘆苞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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