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閘啟閉機設計規範

內容介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長江、珠江航務管理局,長江口航道管理局,有關企事業單位:
由我部組織中交水運規劃設計院等單位修訂完成的《船閘啟閉機設計規範》,業經審查通過,現批准為強制性行業標準,編號為JTJ309-2005,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船閘設計規範 第五篇:啟閉機設計》(JTJ265-87)(試行)同時廢止。
本規範的第2.1.2條、第2.1.3條、第2.1.6條、第2.1.7條、第2.1.10條、第2.3.2條、第2.4.2條、第4.3.3條、第4.3.5條、第4.4.6條、第5.1.1條和第5.2.7條的黑體字部分為強制性條文,與建設部發布的《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水運工程部分)(建標[2002]273號)具有同等效力。
本規範由交通部水運司負責管理和解釋,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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