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賓區殘聯

三、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繫,宣傳殘疾人事業,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 四、開展和促進殘疾人康復、教育、扶貧、勞動就業、維權、文化體育、社會保障和殘疾預防等工作,改善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環境和條件。 六、承擔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簡介

來賓市興賓區殘疾人聯合會(簡稱“興賓區殘聯”)是經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政府批准和國家法律確認的各類殘疾人的統一組織,是將殘疾人自身代表組織、社會福利團體和事業管理機構融為一體的殘疾人事業團體。其宗旨是:弘揚人道主義,促進殘疾人平等、充分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社會物質、文化成果。興賓區殘聯由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聯繫,業務上接受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口指導。
來賓市興賓區殘疾人聯合會內設辦公室、康復股、就業扶貧股、文體綜合股、行政審批股等5個股(室),下轄區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指導站。興賓區殘聯還按殘疾類別成立了來賓市興賓區盲人協會、來賓市興賓區聾人協會、來賓市興賓區肢殘人協會、來賓市興賓區智力殘疾人親友協會、來賓市興賓區精神殘疾人親友協會五個專門協會,各專門協會在來賓市興賓區殘疾人聯合會執行理事會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維護殘疾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密切聯繫殘疾人,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全心全意為殘疾人服務。
二、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履行應盡義務,發揚樂觀進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推進現代化建設貢獻力量。
三、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繫,宣傳殘疾人事業,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
四、開展和促進殘疾人康復、教育、扶貧、勞動就業、維權、文化體育、社會保障和殘疾預防等工作,改善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環境和條件。
五、參與研究、制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計畫,發揮綜合、協調、諮詢、服務作用,對有關領域的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
六、承擔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管理和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八、管理和指導各類殘疾人民眾組織,培養殘疾人工作者,使殘疾人在殘疾人組織中更加活躍,殘疾人組織在基層更加活躍,殘疾人和殘疾人組織在社會上更加活躍。
九、開展殘疾人事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指導鄉(鎮)、街道殘疾人聯合會工作。
十一、承擔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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