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仁縣農業局

設股長1名。 設股長1名。 設股長1名。

根據《仁機編字〔2012〕3號檔案,興仁縣農業和林業局更名為興仁縣農業局(掛興仁縣畜牧水產局牌子),為興仁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 、內設機構有13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信息、聯絡、接待、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目標績效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公車管理、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擬訂本單位工作規章制度,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政工股(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負責專業人才的職稱評聘、選拔、推薦和管理;負責本系統計畫生育管理、幹部考核;負責優秀科技人才、勞動模範、先進人物的推薦、審查和管理。協助機關黨委抓好黨建和工青婦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設股長1名。
(三)財務股
負責局機關公用經費和項目資金的年度預算編制及決算;負責局機關用款計畫的報批;負責局機關經費開支和項目資金計畫的使用、管理及監督;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的登記與帳目管理;負責單位賬務管理和核算,編制、報送報表;負責有關票據管理、會計檔案的歸檔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本單位資金審計及監督。
設股長1名,副股長1名。
(四)法制股
負責農牧漁業、農機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的宣傳教育和普及工作;負責對局有行政執法權的機構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指導行政許可工作;負責本局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負責信訪工作。
設股長1名。
(五)行政審批股
承擔由興仁縣農業局負責的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工作;辦理有關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事項及便民服務的業務。
設股長1名。
(六)統計股
負責全縣農業、畜牧、農機的綜合統計、情況分析、資料上報及歸檔。
設股長1名。
(七)種植業股
擬訂全縣種植業發展、農產品加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承擔農情信息調度和監測工作;組織種植業生產救災;負責落實良種、糧食補貼政策;監督管理糧油(經濟)作物基地和有關項目建設;指導農作物病蟲害防控體系建設和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實施農藥行政許可制度;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與利用、農業生態環境治理工作;負責農業生物資源的保護與管理;提出農產品加工企業發展和引導農民創業就業政策建議;協調菜籃子工程;承擔農產品加工企業調查研究與統計;組織起草種植業綜合性文稿。
設股長1名,副股長1名。
(八)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
承擔提升農(牧、水產)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責任;依法開展農(牧、水產)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承辦有關農(牧、水產)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發布;負責農(牧、水產)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承擔農(牧、水產)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工作;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產地認定、產品認證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設股長1名。
(九)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
監督管理有關減輕農民負擔和強農惠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對違反國務院、省、州、縣人民政府有關減輕農民負擔政策的單位和個人提出處理意見;接待涉及農民負擔的來信來訪,協助有關單位處理涉及農民負擔的案件。
設主任1名。
(十)農村經濟經營管理股
擬定農業產業化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與發展;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參與農業綜合開發;負責基本農田建設項目管理。
設股長1名。
(十一)新農村建設與社會發展股
承擔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指導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農民增收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等情況,掌握反映農村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制定全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發展規劃;負責全縣新農村建設綜合協調、督查指導和驗收工作;對全縣新農村建設資金提出分配方案並監督使用;蒐集、整理全縣新農村建設工作信息;參與農民文化體育、農村計生“三結合”和機關定點幫扶工作。
設股長1名。
(十二)畜牧水產股
擬訂畜牧水產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畜牧信息的收集、分析、發布工作;負責畜牧業種畜禽質量安全管理;負責組織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負責畜牧業無公害產地認定、產品認證的申報工作;負責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負責對種畜禽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負責畜禽遺傳資源進出境和對外合作研究利用申請申報;負責對畜禽養殖學會、協會的指導和管理;負責養殖基地、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管理;負責動物防疫、檢疫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動物疫情監測和疫情應急處置;負責獸醫醫政、藥政的監督管理,對官方獸醫、執業獸醫、獸藥生產經營和使用進行監督;負責水產養殖行政管理,調查處理漁業糾紛;負責畜牧獸醫項目申報,並對項目的實施進行監督管理。承擔縣動物緊急疫情控制指揮部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設股長1名,副股長1名。
(十三)農業機械化股
擬定農業機械化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落實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承擔農機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負責農業機械用油需求預測和政策協調,組織農機抗災救災工作,申報救災用油補貼資金,並提出分配意見;承擔拖拉機、農用運輸車和其它農業機械駕駛、操作、維修的教育培訓工作。
設股長1名。
二、所屬副科級事業單位1個:興仁縣農業執法大隊。負責農牧漁、農機綜合行政執法。核定事業編制30名,工勤編制2名,縣財政全額預算管理。核定事業編制30名,工勤編制2名。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2名。
三、事業站所有14個:
(一)興仁縣農業培訓中心(掛中央農業廣播電視學校興仁分校牌子),為縣農業局下設股級事業單位。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農村勞動力資源培訓開發、“綠色證書”、陽光工程、中專後繼續教育、農民適用新技術,以及農牧漁業、農機系統幹部的培訓計畫和方案;參與編制農業科技發展規劃;參與農村成人教育;負責農牧漁業、農機培訓教育方面資料的蒐集、撰寫、報送工作。
核定事業編制3名,列入縣級財政全額預算。設主任1名。
(二)興仁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掛種子管理站、土壤肥料工作站、植保植檢站、經濟作物管理站牌子),為縣農業局下設股級事業單位。指導全縣的糧食生產,負責農業植物檢疫、農藥監管、病蟲害預測預報;負責轄區內種子生產、經營的備案登記及市場監管,負責培訓種子銷售人員和農作物轉基因種子的安全管理;負責農業適用技術、經濟作物新技術、農作物新品種、複合肥、配方肥、軟農藥、新型肥料的試驗、示範、引種及推廣;承擔全縣土地肥料、農村經濟產業政策的發展規劃、工作計畫的編制工作;指導全縣種植業結構調整,組織經濟作物的科技攻關等工作。
核定事業編制 36名,列入縣級財政全額預算。設主1名。
(三)興仁縣農村能源環保站,為縣農業局下設股級事業單位。編制全縣可再生能源和農業環境建設規劃,組織全縣可再生能源建設,並提供後續管理服務。負責農村環境檢測治理,普及以沼氣建設和農業資源污染治理為主體的農村清潔能源環境建設,貫徹國家可再生能源建設和治理農業資源污染的各項方針政策。
核定事業編制6名,列入縣級財政全額預算,設站長1名。
(四)興仁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站,為縣農業局下設股級事業單位。負責制定本縣農產品質量檢測方案,編寫農產品質量檢測報告;承擔上級部門指定和社會委託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對全縣農產品進行質量安全檢測;定期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信息;負責全縣農產品市場準入檢驗、農產品產地認定檢驗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評價鑑定。
核定事業編制8名,列入縣級財政全額預算,設站長1名。
(五)興仁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站(掛農業產業化辦公室牌子) ,為縣農業局下設股級事業單位。指導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契約管理、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承擔農村經濟統計,負責農村集體經濟調查、農戶收入調查、農業基點調查等工作;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並為其發展給予扶持和服務;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全縣農業產業化的中長期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負責農業產業化項目庫的建立,項目的篩選、立項、評估論證、審批及上報工作;負責對項目建設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核定事業編制5名,列入縣級財政全額預算。設站長1名。
(六)興仁縣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為縣農業局下設股級事業單位。負責全縣農(牧、漁)業資源的調查、監測、開發利用及管理工作;綜合分析、評價農(牧、漁)業資源的數量、質量分布和組合特徵,科學劃分農(牧、漁)業區;編制農(牧、漁)業資源開發利用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農用地;負責農(牧、漁)業開發治理實驗區工作;建立農(牧、漁)業資源資料庫管理信息體系,制定農(牧、漁)業資源地方性配套管理細則。參與重大農(牧、漁)業投資項目和重要農(牧、漁)產品商品基地的前期論證;指導全縣農(牧、漁)業資源區劃工作。
核定事業編制3名,列入縣級財政全額預算,設主任1名。
(七)興仁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為縣農業局下設股級事業單位。負責動物疫病防治,重大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負責動物疫病監測、實驗室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疫情處置、疫情報告以及相關方面的技術指導、技術培訓、科普宣傳和技術研究等工作;負責全縣疫情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及重大動物疫情預報、預警。
核定事業編制11名,列入縣級財政全額預算。設主任1名。
(八)興仁縣畜禽品種改良站(掛興仁縣種畜禽監督站牌子),為縣農業局下設股級事業單位。負責制定全縣畜禽品種改良計畫並組織實施;引進、推廣畜禽良種,選育、培育畜禽品種,蜂、兔品種改良;推廣科學飼養管理技術;監督指導良種畜禽的繁育、推廣;制定並實施地方畜禽品種保護措施,負責管理種畜禽調運工作。
核定事業編制6名,列入縣級財政全額預算,設站長1名。
(九)興仁縣飼草飼料工作站(掛興仁縣草原監理站牌子),為縣農業局下設股級事業單位。負責全縣草原、農作物秸稈資源開發利用,並提供技術服務;負責全縣飼料資源開發和加工技術推廣;負責全縣牧草品種資源的引進、研究和推廣套用;依法行使草原行政執法權,為保護草原資源提供保障。
核定事業編制4名,列入縣級財政全額預算,設站長1名。
(十)興仁縣水產技術推廣站(掛興仁縣漁政站牌子),為縣農業局下設股級事業單位。擬訂全縣水產發展規劃和水產科學技術進步措施;組織引進、示範、推廣水產科技成果;負責水生動物防疫、病情監測。負責全縣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組織實施保護區、禁漁區、禁漁期的監督管理;負責漁業資源管理;組織和協調重大漁政執法行動,查處漁業違規違法案件,調查處理漁業水域污染事件;負責辦理漁業船舶註冊登記、漁船船員檔案管理、漁港安全監督、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漁業船員培訓;負責水域灘涂養殖許可證、水產苗種生產經營許可證及水生動物防疫檢疫、水產品質量安全、漁藥使用、漁用飼料的監督管理工作。
核定事業編制4名,列入縣級財政全額預算,設站長1名。
(十一)興仁縣動物衛生監督所,為縣農業局下設股級事業單位。負責全縣動物防疫監督、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等獸醫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動物防疫證章核發、動物防疫條件審核工作;組織開展動物及產品溯源和獸醫執法人員培訓工作。負責畜禽標識供應、管理。
核定事業編制11名,列入縣級財政全額預算。設所長1名。
(十二)興仁縣獸藥飼料監察所,為縣農業局下設股級事業單位。負責轄區內獸藥、飼料生產、經營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和管理;負責轄區內獸藥經營許可審查,飼料生產、經營備案;負責獸藥、飼料產品的抽檢,承擔授權範圍內飼料及動物性食品的安全檢測;參與對獸藥經營企業、飼料生產企業的考核驗收工作。
核定事業編制3名,列入縣級財政全額預算管理,設所長1名。
(十三)興仁縣農機安全監理站,為縣農業局下設股級事業單位。監督檢查農機安全生產執行情況;負責實施全縣農機駕駛操作人員考核、農機具檢驗、核發牌證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拖拉機、農用車(農業機械)和駕駛員(操作手)的年度檢審驗工作;組織全縣農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報告並處理農機作業安全事故;完成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核定事業編制7名,列入縣級財政全額預算。設站長1名。
(十四)興仁縣農機技術推廣站,為縣農業局下設股級事業單位。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農機化技術推廣工作規劃及年度計畫;指導鄉(鎮、街道)農機管理業務;負責農機推廣及農機推廣人員的業務培訓;承擔先進農業機械化科技成果的試驗、示範、培訓、指導、開發和宣傳工作;承擔農業機械更新、換代推廣使用工作。
地址:解東路7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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