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連鎖銷售

自願連鎖銷售

簡介自願連鎖銷售又名自願連鎖經營業,簡稱連鎖業。自願連鎖銷售98年在廣西運作,有的地方叫陽光工程,有的地方叫資本運作,但其模式都是一樣的。該模式的本質是“幾何倍增學”。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一章、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這些現象與連鎖銷售的操作模式雖然有些區別,但連鎖銷售實際上不是傳銷,不管是連鎖經營或是傳銷都是不一樣的。

基本信息

查處部門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章 第八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負責查處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傳銷行為。

第九條:利用網際網路等媒體發布含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傳銷信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電信等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查處。

法律責任

《禁止傳銷條例》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章第八節 第二百二十四條:契約詐欺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特點

警方表示,“自願連鎖銷售”式傳銷一般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吹噓高額返利。這類傳銷一般無任何商品實物,主要藉助投資或購房之名,對外銷售一種名為“份額”的抽象物。這個“份額”在傳銷過程中與其他普通傳銷實物商品的角色和作用一樣,都充當了傳銷組織牟取非法利益的媒介。這種“份額”可流通、可轉讓、有價格,實際上就是老式的“拉人頭”傳銷。

第二,從事“自願連鎖銷售”傳銷的人員一般都會從生意人、下崗職工等群體中重點物色發展對象。為了掩人耳目,還對發展對象條件做了嚴格限制:要有已加入者作為介紹人;要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必須一次性購買一定數量“份額”等。

第三,組織“實地考察”。傳銷人員往往藉助“西部大開發、東協博覽會和泛北部灣建設”等名義,通過親戚或朋友等關係,以介紹購房、投資為名,拉攏親戚、朋友、同鄉等進行所謂的“實地考察”(觀光城區風景、進行高檔消費),緊接著作為“洗腦”、發展對象。

第四,美化組織名稱。南寧市當前存在的“自願連鎖銷售”傳銷組織,名稱包括“民間富人俱樂部”“民間資金遊戲”等。

第五,添加誘人光環。通過參加社會慈善募捐、邀請社會名流參加傳銷酒會等活動,利用拍攝的影視圖片資料進行宣傳,提高知名度,吸引人員加入傳銷組織。

第六,有一套完善的管理機制。內部對級別晉升方法、收益分配方法、發展新人的方法、日常學習生活制度等都有一套完善的制度。

警方表示,“自願連鎖銷售”各種傳銷派系,無論以何種方法對其運作模式進行美化和掩飾,其“通過發展人員牟取非法利益”的傳銷本質是無法改變的,它的存在只會擾亂國家的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的穩定,廣大民眾一定要認清真相,謹防掉入陷阱。

工程簡介

打開北海“自願連鎖銷售”的潘多拉魔盒,其實質是一群“三高”人員共同謀布的新式傳銷。相較於以往傳銷,雲聚北海的傳銷分子,明顯具有“高收入、高學歷、高情商”的特徵,而他們的擄獲目標,也多是全國各地“成功人士“、優秀人才”,其中不乏離退休的政企幹部。傳銷正在這裡變異,走向高端。像一顆迅速膨大的毒瘤,北海的“1040工程”已侵害到北部灣的經濟和社會肌體,公安部展開颶風行動後北海傳銷得到一定遏制,廣西的省會南寧成為了新的重災區。全國各地都出現了所謂的“1040陽光工程”。也稱為"自願連鎖銷售"。

起源

連鎖銷售是企業的產品通過連鎖店鋪銷售的同時還通過廣大推銷員把它加以推廣,或由推銷員直接把產品介紹給消費者並從中獲得一定比列的提成。 連鎖銷售是二十一世紀中國商業經濟的又一次重要改革,是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相遇相合的一個新生事物,是使一些下崗工人、復員軍人、國中、高中、大學畢業生、無業游民,翻身作主共同致富的依次轉機。 我們可以從如下幾點來把握連鎖的本質:總公司和連鎖店是基於契約關係,彼此都是獨立的事業體;連鎖店主即非代理人也非從業員。總公司提供連鎖店商標、商品(或勞務)、象徵該公司的整體設計及經營技術。 連鎖店在和總公司同一形象、商譽下,從事銷售同樣的商品或勞務。連鎖店相對於總公司賦予的權利,必須投入相對的事業資金,包括授權費、保證金等費用在內的開辦資金。 連鎖店除了相對資金外,還有相對義務,即必須遵守總公司的種種限制和規定。 在契約存續期間,總公司必須給連鎖店繼續的經營協助。 連鎖經營的三種形式: 特許連鎖FC(Franchise Chain)即由擁有技術和管理經驗的總部,指導傳授連鎖店各項經營的技術經驗,並收取一定比例的權利金及指導費,此種契約關係即為特許連鎖。特許連鎖總部必須擁有一套完整有效的運作技術優勢,從而轉移指導,讓連鎖店能很快的運作,同時從中獲取利益,連鎖網路才能日益壯大。因此,經營技術如何傳承,則是特許經營的關鍵所在。 直營連鎖RC(Regular Chain)就是指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本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此連鎖型態是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點,零售點也毫無疑問地必須完全接受總部的指揮。直接連鎖的主要任務在“渠道經營”,意思指透過經營渠道的拓展從消費者手中獲取利潤。因此直營連鎖實際上是一種 “管理產業”。 自願連鎖VC(Voluntary Chain)即自願加入連鎖體系的商店。這種商店由於是原已存在,而非加盟店的開店伊始就由連鎖總公司輔導創立或不符合“特許加盟條件”,而又要藉助總部成熟的連鎖體系獨立開設的商店。所以自願連鎖在名稱上可以有別於特許加盟店。自願加盟體系中,商品所有權是屬於自願連鎖的店主所有,而系統運作技術及商店品牌的專有信息則歸總部持有。所以自願連鎖體系的運作雖維繫在各個連鎖店對“命運共同體”認同所產生的團結力量上,但同時也兼顧“生命共同體”合作發展的前提,另一方面自願連鎖商店保持自主性的運作,所以,自願連鎖實際可稱為“思想的產業”。意義即著重於二者間的溝通,以達到觀念一致為首要合作目標。

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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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稱資本經營,(資本運作還包括:連鎖銷售,資本孵化,民間合夥私募,互助式小額理財)是中國大陸企業界創造的概念,它指利用市場法則,通過資本本身的技巧性運作或資本的科學運動,實現價值增值、效益增長的一種經營方式。簡言之就是利用資本市場,通過買賣企業和資產而賺錢的經營活動和以小變大、以無生有的訣竅和手段。發行股票、發行債券(包括可轉換公司債券)、配股、增發新股、轉讓股權、派送紅股、轉增股本、股權回購(減少註冊資本),企業的合併、託管、收購、兼併、分立以及風險投資等,資產重組,對企業的資產進行剝離

、置換、出售、轉讓,或對企業進行合併、託管、收購、兼併、分立的行為,以實現資本結構或債務結構的改善,為實現資本運營的根本目標奠定基礎。 名詞解釋: (1)資本運作=資金運作(不完全) (2)正確的解釋:資本運作=資金(有形)+人際關係+社會關係+文化。未來學家和經濟學家已經告訴我們:進入21世紀人類面臨的四大趨勢:一是網際網路,二是網站,三是網路教育,四是以家庭生意為主導的網上生意。也就是說,無論你在做什麼,如果不是在網上,就一定

會被這個趨勢所淘汰!要不電子商務,要不無商可務!所謂資本運作,即利用有限的一切可以產生價值的資源,運用市場法則,通過資本本身的技巧性運作,達到資本創利的最大化。

方式

首先,需要在推薦人的帶領下,到當地的工商銀行,用自己的身份證進行申購,這個項目最早的準入門檻是3800元,行業經過10年的發展,現在越做越大,掙錢也越來越快,69800元是根據最早股金推算出來的。每人69800元,次月銀行返還19000元,剩下50800元,接下來,你要尋找3個合作夥伴,也就是要發展3個下線,你的3個下線同樣要投資69800元,還要每人再發展他們的3個下線;你本人+3個下線+ 9個下下線,你的團隊已經有13個成員了。“1變3、3變9、9變27、27變81,81變243,你直接或間接吸納的金額已經達到了(1+3+9+27+81+243)*69800=25407200,其中45%上繳國稅,剩下10%上繳個人所得稅所以你會得到25407200*(1-45%-10%)=11433240折去各項所謂的費用後你會得到1040萬。

升級版手段一:租豪華公寓做幌子 每個從外地來這裡的人,大都是被騙來的,而現在的從業講課人員不會囚禁聽講者,而是給你自由,拿一些表面很成功的東西吸引你主動出錢。當你一旦出了這筆錢,想要“收回成本”,就得留在廣西,做同樣拉下線的工作。豪華公寓其實就是一個幌子。

升級版手段二:參與者多是高學歷 看到的“生意夥伴”,其實就是從業人員,他們有許多都是大學畢業生,有些年齡大的人也是退休知識分子。高學歷成為行業授課者的一個砝碼,用來搪塞那些對此有懷疑的人,“你看某某某,以前是老師,現在都不幹了,來參加這個項目。”這樣的話,在廣西的朋友處總能聽到。

現象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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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客老陳的血色記憶2010年7月,廣西北海。 夾雜鹹味的空氣從海邊吹向城市。正午,烈日下的鬧市區人潮如鯽。紅燈閃過,綠燈亮起,蝗蟲般的機車、三輪車將街心淹沒,各種汽笛聲和拉客仔的吆喝聲響成一片。 40多歲的貴州客老陳騎一輛電動車穿行其中。老陳要去的地方,是位於市中心的北部灣廣場。走進廣場,老陳指著樹蔭一角,告訴記者,兩年前的一個上午,就是在這裡,他的兩個貴州籍老鄉持刀對砍。兩人是兄弟。結果弟弟被當場砍死,哥哥被砍中脖子,用衣服包著傷口逃走。 和老陳一樣,兩兄弟都是從貴州過來搞“資本運作”的。弟弟姓徐,哥哥姓林,兩人是分隨父母姓氏的同胞手足。“小弟把大哥忽悠來,錢投進去了,大哥想把錢要回去沒拿到,差不多7萬-10萬元的樣子,兩個人互相埋怨,小弟就約了大哥到廣場決鬥。” 親歷這場兄弟“決鬥”的老陳還拉過架,但“兩個人已喪失理智,場面殘忍而血腥”。 老陳所述看似離奇的這場兄弟“決鬥”,在當地媒體的報導中得到證實。據記者查閱,在2008年10月31日和2009年6月22日的《南國早報》上,分別對此事作了連續性報導。其中2009年的後續報導稱:一對貴州親兄弟在北海市北部灣廣場因傳銷錢財分配產生矛盾,持尖刀鬥毆,弟弟被哥哥刺死。6月19日上午,北海市中級法院對這起故意殺人案作出一審宣判,哥哥林凌被判有期徒刑12年。 “這幾年,很多外地人被忽悠到北海來,搞‘資本運作’,像這樣的悲劇還多得很。”老陳站在兩年前的兇殺地,充滿忿恨。2008年上半年,還在貴州水城縣經營一家汽車用品店的他,被一個戰友叫來北海旅遊,隨後加入戰友的“組織”搞“資本運作”,兩年先後投入了30多萬,卻收效寥寥。去年就想把錢要回來,卻一直抽身不得。老陳的怨恨,夾雜著自己的懊悔。神秘的“1040陽光希望工程”和老陳一樣,絕大多數從外地來北海來的“淘金客”,都是被這裡一種叫“資本運作”的項目吸引而來。在當地,這個項目還有另外一種頗顯氣魄的稱謂:1040工程。 何謂“1040工程”?簡單說,就是入伙時先交69800元,購買21份、每份3800元的份額,入伙次月,“組織”會退19000元,實際出資額即為50800元。然後你的任務就是發展3個下線,3個下線再分別發展3個下線,當發展到29人的時候,即可晉升為老總,開始每月拿“工資”,直到拿滿1040萬元,就從“組織”里出局,完成“資本運作”。 但如何通過69800元的投資,實現1040萬元的收益,這其間的計算過程,老陳說,他雖然做了兩年,但連自己都沒真正搞清楚,“很複雜,只有到了老總這一級,才會真正搞明白。” 2008年受戰友鼓動,真正加入“資本運作”這個“行業”後,老陳才發現,拉下線並不像想像般容易。一年過後,老陳從自己身邊的戰友、朋友、親友中好不容易拉來2個下線,連本錢都沒收回。2009年他曾返回貴州,打算放棄這個“行業”,然而“我回去又考慮、分析了很久,覺得這個行業還是可以做,就又到北海來了”。 這回激勵老陳“重返舊業”的,是對“1040工程”背後“巨觀政策”的重新考量。“說實話,第一次來北海,總覺得還是傳銷,做起來沒底氣,回去看了一些材料,又把這件事反覆琢磨了一下,最後雖然還是很困惑,但覺得他們說得也有道理,沒準這真是中央和地方政府暗地支持的一項‘國家政策’,要不然,在北海做這個的都是非常精明的人,能力、水平在我之上,為什麼那么多人會從事一項看似陷阱的事情?而且這么多年政府說是打擊,他們依然在那乾?” 老陳所說的“國家政策”,是北海傳銷“行業”內部對“資本運作”、“1040工程”的一種自我解讀。大意為,由外來人口在北海操作近4年的這個項目,實際是由中央操盤,在北部灣布局,暗中實施的一個“國家秘密政策”,目的是利用該項目為北部灣吸聚資金,帶動北部灣的經濟發展,實現中國經濟成長的第四極。 這種上升為“國家戰略”的氛圍,即便不是從事“資本運作”的人,在北海的街頭也能隨意地感受到。每到黃昏和夜幕降臨,許多街區的夜市書攤上,便能看到數量繁多、用以介紹“資本運作”的各種期刊、書籍和小冊子,雖然有的印刷裝幀精美,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非法出版物。 7月10日夜,記者花15元錢在書攤上買了兩本《中國特色北部灣資本運作》和《法制下的資本運作》,裡面提到,國家某領導人在一次“傳銷商座談上表示,對正當經營的傳銷企業,提出‘允許存在,限制發展,嚴格管理,低調宣傳’的方針”,“……五級三階制的銷售模式,不是傳銷,但要低調發展,地方政府要保護”。 老陳說,在“組織”里,為了說明地方政府對北海“資本運作”是暗地保護的,對媒體每次報導打擊傳銷的行動,說成“這是國家在調控,假裝打擊,嚇跑那些膽小的,也是為了保護更大的團隊”。 另一個給了老陳信心的是,他在北海生活親眼所見,在北海,到處是操著各種方言的外地人,而這些人“大多數都跟我一樣做這個行業”。在北海的許多住宅小區、賓館酒樓,也隨處可見掛著外地牌照的小轎車。“如果政府真的打擊,把傳銷人員都趕走了,北海就會變成一座空城,當地的商品房、出租屋、餐飲等行業就會一落千丈。” 於是,2009年的夏天,老陳再次從貴州南下北海。這次他換了一個“組織”,倒是沒被打擊過,但業績卻仍然上不去,半年後的他又熬不住了。 解謎初探 “組織”:“這個是國家政策而且是一個秘密的政策,外面的人都不知道,只有您到北海來親自感受,才能領悟這其中的玄機。我國的改革開放,第一極在深圳,深圳改革開放30年,原來只有20萬的本地人口,現在發展到1000多萬,怎么發展起來的?中央給了政策嘛,可以走私,率先搞股票,第一撥到深圳的人,都率先富了起來。第二極在上海,新浦東。第三極是渤海灣,濱海新區,現在非常漂亮。那么第四極就是北部灣。我們現在從事的,就是國家政策性的項目。國家給了北部灣有四大政策,一是外交權,廣西的領導可以直接跟東協十國交流洽談業務;二是土地改革權;三是行政體制改革權;第四,也是跟這個項目有關的,就是金融制度創新先行先試權。而玄機就在這裡:金融制度創新先行先試權,指的就是虛擬經濟,我們叫資本運作,是1992年國家花了29億從美國引進來的,國內的經濟學家又花了三年時間研究,怎么把它放在我國。1995年國家開始在廣西的玉林做試點,到1996年下半年才正式移到北海。什麼是資本運作呢?簡單說就是短平快,帶一小桶水,可以提走一滿桶水。日本戰後就是靠這種模式經濟迅速騰飛,它們叫起搏器,拿到中國來了,我們就叫資本運作。”

政府說法

打擊傳銷,政府態度一直很堅決。中央和自治區領導,無論是從國家利益,從北部灣利益,還是從其他個人利益來講,都不可能對傳銷姑息縱容。北海要建設宜居城市,傳銷會帶來一系列負面問題,會破壞一個地方的經濟。有些人會說房子好租了,但這些是短暫利益,是沒有遠見的。維護好北海的治安環境,政府絕不可能姑息,更不可能談什麼保護和支持,這些所謂的政策都是傳銷者利用北部灣經濟發展的政策來炒作。

外界流傳在北海做傳銷的人數不實,北海本地人有四五十萬。其中市區30多萬,加上流動人口市區共50多萬,公安部門統計的流動人員也才17萬人,不可能有二三十萬人搞傳銷!公安部門統計在北海做傳銷的人員數字是6000多人。

大量傳銷人員的存在,推動了北海經濟的發展。傳銷對經濟沒有什麼推動,搞傳銷的人沒有幾個是真正買房的,他只是把錢晃來晃去,一個線騙一個線,上線都把錢拿走了,都買房了他還賺什麼錢?對租房,大量傳銷人員被遣返後,租金會下降一點點,但沒有太大影響。 政府對傳銷其實一直都在打擊,相較以往,北海的傳銷組織和傳銷人員已大大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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