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臨潁縣林業園藝局主要擔負著全縣城鄉造林綠化、全民義務植樹、林業產業發展、森林資源保護、林業案件查處、森林病蟲害防治等工作。下設機構有:辦公室、營林股、林政股、項目管理辦公室、計財股、人事股,局屬二級機構有:林業技術推廣站、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森林公安分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杜曲木材檢查站等,現有在職職工 人,其中高級工程師3人,工程師8人,助理工程師8人。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1、創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務意識,樹立服務全局思想。
2、協調機關日常工作,建立科學、合理、高效的機關運行機制,確保上情下達、下情上報渠道的暢通。
3、做好對外宣傳工作。
4、做好來電、來訪記錄。協調有關股室處理來電、來訪工作。
5、做好門衛和衛生管理工作。
(二)計財股:
1、按照《會計法》的要求規範機關財務帳目管理,定期審計局屬二級機構財務及資金使用情況。
2、協調各項資金的收撥使用,做到財務報表上報及時、準確。
3、完成市局下達的有關責任目標。
4、協調有關股室做好各項資金的征繳工作。
5、做好相關財務公開工作。
(三)人事股:
1、完成幹部職工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等各項保險基金的繳納工作,完善幹部職工的各種保障機制。
2、完成編制人事部門下達我局的各項工作。
3、建立健全人事檔案信息庫,制訂科學的人事管理制度,完成幹部職工年度教育培訓,年終考核、技術職稱評審、工人等級考試等工作。
4、做好人事工作的公開工作。
(四)林政股:
1、組織、指導全縣森林資源管理。
2、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監督管理森林資源的變化情況。
3、提出全縣林木採伐限額,經批准後執行。
4、負責全縣林地、林權管理,調處林木權屬爭議。
5、負責全縣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和林地的合理開發利用,6、指導全縣林地調查、定級、評估工作。
7、監督檢查林地補償費的徵收和管理。
8、審批理全縣木材的採伐、指導和管理經營運輸及木材檢查
站工作。
9、負責林業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營林股:
1、組織起草全縣造林綠化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
2、指導各類商品林和生態公益林的培育。
3、指導全縣林木種苗、苗圃、木本藥材和花卉的生產經營。4、承擔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5、組織擬定全縣林業科技攻關。
6、組織實施全縣林業生態工程實施、監督、管理。
7、組織實施並指導林業生態小康鄉、村創建活動。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執法大隊:
1、對木材加工場所運輸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
2、做好育林金的收繳工作。
3、做好木材運輸證發放工作,辦理證件及時準確,辦證合格率達到100%。
4、嚴格查處林政執法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不遷就、不袒護。
5、出境木材運輸證辦證率達到100%,偷漏林業規費行為從嚴查處
6、加強執法人員培訓,提高服務意識,杜絕吃拿卡要現象的發生
7、完成局裡交辦的其它工作。
下屬機構
(一)林技站:1、抓好林業新技術的引進、推廣和套用,積極探索林農複合經營模式,建立林農複合經營示範基地。
2、切實增強為林農服務的意識,對林農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態度熱情,創新主動,加快科技興林步伐。
3、加強林木種苗市場監管,確保造林苗木質量。重點扶持培育龍頭基地,以基地帶動我縣種苗生產的產業化進程,積極主動為育苗基地提供信息、技術。
4、配合鄉鎮,搞好鄉鎮林業工作站建設工作,在技術上給予指導,使鄉鎮林業工作站功能齊備,技術到位,切實發揮作用,零距離地為林農提供服務。
(二)綠化辦:
1、探索綠貨費徵收新途徑,完成綠化費徵收任務。
2、做好3.12義務植樹節宣傳和組織好縣領導義務植樹活動儀式。
3、建立義務植樹基地,加強全民義務植樹條例宣傳,提高全民對義務植樹運動的認識水平。
(三)派出所:
1、保護、掊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保護珍貴樹種及其生長環境,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
2、保護、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動物資源,維護生態平衡。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
3、大力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
4、準確及時掌握轄區內林木管護情況。
5、負責我縣境內護林防火工作。
6、完成上級交付的其它工作。
(四)森防站:
1、大力宣傳、貫徹執行《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和《植物檢疫條例》等有關法規。
2、認真開展森林病蟲害預測預報,掌握森林病蟲害發生動態和發展趨勢,及時準確地發布病蟲情報。
3、組織協調轄區內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圓滿完成各項管理目標。
4、依法開展林木種苗產地檢疫,大力推廣套用防治先進技術,開展技術指導、技術服務。
5、認真抓好木材及有關林副產品的調運檢疫,有效防止危險性病蟲傳入、傳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