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藍黨獄

胡藍黨獄,是明朝的一個政治案件。明太祖朱元璋藉口丞相胡惟庸謀反,大肆株連殺戮功臣宿將的重大政治案件。與藍玉案合稱胡藍之獄。起於明洪武十三年(1380),終於二十五年。明初的胡惟庸案、藍玉案,史稱“胡藍之獄”。明太祖朱元璋藉此兩案,大開殺戒,從洪武十三年到洪武二十六年的14年間,他幾乎將明初的開國功臣誅殺殆盡,受株連被殺者有45000餘人。

基本信息

胡藍黨獄是明朝的一個政治案件。

胡案

胡惟庸(?~1380),鳳陽府定遠縣(今屬安徽)人。早年隨朱元璋起兵,頗受寵信。歷任元帥府奏差、寧國知縣、吉安通判、太常少卿等職。洪武三年,拜中書省參知政事。六年七月,任右丞相;約至十年進丞相。位居百官之首。隨著權勢的不斷增大,胡惟庸日益驕橫跋扈,擅自決定官員人等的生殺升降,先閱內外諸司奏章,對己不利者,輒匿不上報。各地喜好鑽營熱衷仕進之徒與功臣武夫失職者,爭走其門,饋送金帛、名馬、玩好不可勝數。學士吳伯宗曾因彈劾他而險遭大禍;他得知大將軍徐達對他不滿,曾在朱元璋處奏其奸行時,竟誘使徐達家的守門人福壽謀害徐達。但因福壽揭發,未能得逞。胡惟庸還千方百計地拉攏因犯法受朱元璋譴責的吉安侯陸仲亨、平涼費聚,令其在外收集軍馬,以圖謀反。此外,他還勾結中丞塗節、御史大夫陳寧等,令陳寧坐中書省閱天下兵馬籍。這一切引起朱元璋的極大注意。朱元璋從元亡的教訓中,深感臣下權力太大,會導致元末“宰相專權”、“臣操威福”的局面重演。早在洪武九年,即對各省權力機構進行改革,十一年,又令六部奏事不得關白中書省,進一步削弱了中書省權力。

藍案

藍玉(?~1393),漢族,定遠(今屬安徽)人,開平王常遇春內弟。初隸常遇春帳下,有謀略,作戰英勇,屢立戰功。由管軍鎮撫積升至大都督府僉事。洪武十四年封永昌侯。二十年拜為大將軍,屯薊州。

洪武二十一年捕魚兒海(今俄羅斯貝加爾湖)之戰,殺北元太尉蠻子等,降其眾,獲馬駝牛羊十五萬餘,焚其甲仗蓄積;又破哈剌章營,獲人畜甚多。朱元璋對其寵遇甚隆,比之為衛青李靖,封為涼國公。但藍玉居功自傲,日益驕橫跋扈。他蓄莊奴假子達數千人之多;乘勢暴橫,並仗勢侵占東昌(今山東聊城)民田。當御史按問時,竟將御史鞭打後趕走。北征時私占大量珍寶駝馬無算。回師夜經喜峰關,因守關吏未及時開門,竟縱兵毀關而入。他的所作所為,引起朱元璋不滿。但藍玉猶不收斂,擅定軍中將校升降與軍隊進止,導致朱元璋數次責備。

洪武二十六年,錦衣衛指揮蔣瓛告發藍玉謀反,下獄鞫訊後,獄詞稱同景川侯曹震、鶴壽侯張翼、舳艫侯朱壽、定遠侯王弼、東筦伯何榮吏部尚書詹徽戶部侍郎傅友文等謀反,擬乘朱元璋藉田時發動叛亂。朱元璋遂族誅藍玉等,並株連蔓引,自公侯伯以至文武官員,被殺者約兩萬人。朱元璋還手詔布告天下,並條例爰書為《逆臣錄》。列名《逆臣錄》者,有一公、十三侯、二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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