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濱軍

胡濱軍

2009年7月7日上午,成都建設路新東方小區6幢1單元,一名叫胡濱軍的男子將自己兩歲半的女兒倒掛在8樓窗外與警方對峙,最終,消防員冒險從陽台外解救出小女孩,男子也被警方當場抓獲。事後,成都市成華區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胡濱軍予以批捕。據了解,胡曾拒絕在批捕通知書上籤字,堅稱自己沒有故意殺人。胡濱軍的母親是重慶一基層法院的退休法官,她認為兒子的行為最多涉嫌擾亂社會治安,罪名不應當是故意殺人。

基本信息

事起吸毒

據胡濱軍事後交代,他之所以會這樣慘無人道的對待自己的女兒,原因竟是為了向妻子證明,自己吸毒不會得精神病。

他說,當天凌晨1時至2時,他在出租屋內吸了冰毒後靠在電視機旁休息。早上5時過,妻子準備和他帶著女兒回老家萬州,但因為他拿了200元買冰毒,妻子便吵嚷,並稱吸毒多了會得精神病。為了證明自己“溜冰”不會得精神病,胡濱軍便雙手抓住2歲女兒的雙腳,將其倒提放在窗外。幸好被消防救下。

驚險的一幕

小女孩被倒掛在窗外差不多有半個小時,其間,樓下聚集了上百名民眾,小女孩任何一次晃動,都會引發人群的驚呼,看著這揪心一幕,不少人流下眼淚。屋內民警與胡溝通無效後,警方下達強攻命令,一名消防戰士從9樓飛身吊下,一把搶過男子手中的孩子,並順勢將欲跳樓的男子推進窗內。7月7日上午8時許,成都建設路新東方小區6幢1單元8樓,四川男子胡濱軍抱著兩歲的女兒想跳樓,並將孩子倒懸在窗外,孩子的大腿就在窗欞上磨擦,兩隻小手在空中焦急地揮舞。

當精神恍惚的胡濱軍被警方帶下樓時,圍觀民眾憤怒了,很多人甚至衝到警車周圍,想要動手打這個狠心的父親。據了解,胡濱軍的尿檢結果顯示,事發前他確有吸毒跡象。清醒後,胡對自己的行為後悔不已。據胡某交代,自己已有三年吸毒史。他對民警說:“我太愛淇淇,我走了的話,她就要在世上受苦,我要帶她一起走。”這是他對抱著女兒跳樓的終極解釋。

罪名異議

2009年7月16日,成都市成華區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胡濱軍予以批捕。據了解,胡曾拒絕在批捕通知書上籤字,堅稱自己沒有故意殺人。

胡濱軍的母親是重慶一基層法院的退休法官,她認為兒子的行為最多涉嫌擾亂社會治安,罪名不應當是故意殺人。在胡濱軍案件審查起訴期間,有關機關收到兩封署名分別為胡濱軍母親和妻子的來信。

信中,胡的家人表示兒子一家原本和睦,胡非常愛女兒,以後還要繼續撫養女兒,女兒將來也要盡贍養父親的義務,如果以故意殺人定罪,父女關係很難處。另外,胡的母親在信中還反覆提到胡有“界限性腦電圖病史”,是被嚇得亂了手腳才有過激行為,希望輿論能夠寬容對待胡的行為。

對於家人強調胡不是故意殺害女兒這一點,檢察機關認為,胡濱軍雖然是出於威脅妻子的目的將女兒倒掛在窗外,但他的行為已經使女兒的生命處於危險之中。“正常人都能判斷出女孩的生命隨時有可能被胡剝奪,是消防隊員及時阻止了危害結果的產生,所以胡濱軍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

據了解,胡濱軍的家人已為他聘請了律師。

有關人士稱,開庭審理時控辯雙方辯論的焦點將是胡所涉的罪名———究竟是一般的家庭糾紛還是故意殺人犯罪?“辯護律師很可能會強調胡以往對女兒的態度及事發時的心態,來證明胡不具有殺害女兒的主觀意願。”該法律界人士同時表示,胡及其家人不希望被定為“故意殺人罪”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不管何種罪名,胡的行為造成的實際危害結果並不嚴重,估計其最終得到的刑事處罰並不會重。

孩子恢復良好

成都市六醫院住院部一間病房,成了兒童樂園。淇淇的病床上,玩具、布娃娃圍在她身邊,桌上堆滿了牛奶、蛋糕、水果和鮮花。來自陌生人的溫暖絡繹不絕。

淇淇換了一身乾淨的碎花連衣裙。但袒露出來的手臂和雙腿,青紫斑痕依然清晰。上午,不斷有人來到病房外遠遠打量這個胖嘟嘟的女孩。但淇淇並不習慣這些目光。有一次,她揮舞小手,不停對母親王興星說,“喊他們走。”而只要看到媒體圍來,王興星就起身走開,戴著墨鏡的她在走廊上留下一個長長的背影。

7月8日中午,王興星突然給孩子辦理出院手續,坐車離開醫院,不知去向。

“孩子的身體沒事。”據醫生張光全介紹,淇淇的雙腿有軟組織挫傷,淤血斑,但皮膚沒破,骨頭也是好的。至於會不會受到心靈創傷,他表示不必擔心,孩子只有兩歲,沒有記憶,很快會淡忘。而同一病房的病友家屬們則證實,淇淇很興奮,跳舞都跳了一晚上,鬧到凌晨4時才睡覺,“好得很,一點兒事都沒得。”

但這一整夜,孩子沒有提及父親。

妻子表示恐懼

妻子王興星向記者透露,她曾經聽胡濱軍的母親提過,胡曾有前科。而胡的母親是一名法官。而去派出所查詢發現,胡濱軍以前確實“犯過一些事”。

至於兩人的感情,王興星反覆修改著自己的說法。一次,在打給婆婆的電話中,她帶著哭腔說,“這幾年他把我折磨慘了……我確實怕他了。我要把淇淇帶走,離婚。”但向記者說起兩人感情時,她猶豫了一下說,丈夫以前對她很好,就是前不久沾惹了毒品、看了一張她手機上的照片後懷疑她有外遇,才對她頻頻施暴。

一些鄰居回憶,事發前兩天,兩人吵架遭鄰居投訴,110來了好幾次,但都無法敲開門。前日事發後,房東毫不留情面地對王興星說,不願再租房子給他們了。事發後,不斷有記者來到他們租住的房間,但整整一天,屋內空無一人。

庭審經過

2009年11月2日,轟動蓉城的“8樓視窗倒提女兒”一案在成華法院開庭審理。

庭審開始,戴著手銬出場的胡濱軍一臉憔悴,後腦勺上一條刀疤非常明顯。在陳述案件經過時,胡濱軍聲音很低,語速很快。他說當時和老婆為200元錢吵了起來,後來不知道誰開了門,有人沖了進來。為了把這些“社會上的人”嚇出去,他做出了抱娃娃一起坐上窗台的舉動,“他們沒穿制服,我不知道是警察。”

當問到究竟將女兒倒提在窗外有多長時間時,胡濱軍說“七八分鐘,最多10分鐘。”但其妻王興星在接受警方的訊問時稱,胡濱軍和警方對峙了4個小時。

在檢方宣讀派出所的擋獲經過和消防官兵救援經過時,胡濱軍更是多次度走神,在被問到“對此是否有異議”時,他晃了晃腦袋,頓了幾秒,支吾著回答說:“我不曉得,我沒注意聽!”

庭審中,他每回答一個問題,幾乎都會帶上一句“反正自始至終,我不可能把娃娃扔下去。”

轟動蓉城的“8樓視窗倒提女兒”一案在成華法院開庭審理,倒提女兒的父親胡濱軍被檢方以故意殺人罪(未遂)提起公訴。庭上,胡濱軍並不認可檢方指控的罪名,他不斷重複著“反正我不可能扔娃娃下樓”這句話,並希望法官能看在孩子的分上給自己一個機會。

胡濱軍的母親莫乾玉庭審時也到場了,她本來是以辯護人身份出現的,當她將材料從包內拿出在辯護人席位上坐定後,卻聽到審判長讓其離席的訊息。原來,莫乾玉是重慶萬州區一名退休法官,目前為法律工作者。按規定,雖然能為直系親屬當辯護人,但審判長在翻卷宗時,發現她曾為本案提供了證據,證人屬於案件利害關係人,因此不能擔任辯護人。在看了兒子一眼後,莫乾玉怏怏離席,就連旁聽的機會也放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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